根据《中共冕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县民政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复函》(冕编办函〔2025〕6号)精神,我局对本部门的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调整结果公示如下。
取消“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行政权力事项1项。
附件:冕宁县民政局局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