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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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反映内容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歪曲、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反映事实要清楚、内容要完整、理由要充分,并避免语言过激、出言不逊;  
      3.写信时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于调查处理和信息反馈;  
      4.如不愿公开自己的工作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请务必事先说明,我们将尊重您的意愿,并承诺按规定对您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5.紧急求助,请直接拨打110、119、120、122等专业求助电话; 
      6.请一事一投,并避免重复提交,以免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