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控辍保学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保障每个孩子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位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寒假将至,我们诚挚致信,恳请您认真阅读,并予以理解、支持与配合。
一、依法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您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教育法》第十九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监护人)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其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上述法律规定清晰表明,保障适龄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任何无正当理由导致子女辍学的行为均属违法,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法定责任。
二、保障子女完成学业关乎家庭未来与发展
家庭的希望在于孩子,孩子的未来系于教育。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家庭长远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全民素质至关重要。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您肩负着为孩子铺就人生道路的重任。
转变观念,认识价值:深刻理解教育对个人成长、家庭幸福和社会进步的决定性作用,摒弃“读书无用论”等错误思想。
以身作则,营造氛围:努力创造和睦、文明、积极向上的家庭环境,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加强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五项管理”,引导孩子珍惜时光,勤奋学习。
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主动参加家长会,及时与学校、老师沟通孩子情况(包括思想动态、学习表现、生活状况)。密切关注假期孩子去向,坚决防止其过早流入社会或外出务工,避免意外伤害,杜绝因厌学、受不良影响导致的辍学念头。一旦发现苗头,立即介入引导,并与学校协同解决。
重视安全,护航成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确保其以强健体魄和饱满精力完成学业。
三、携手并肩,共筑孩子美好明天
各位家长朋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让孩子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是他们掌握知识、增长才干、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石,也是家庭摆脱困境、走向兴旺的希望所在。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
让我们同心同向,用责任与担当,共同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求学之路,引导他们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您和家人新春愉快,阖家幸福!
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