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冕宁县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州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府发〔2024〕1号)要求,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县级财政预算管理,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由县财政局牵头起草《冕宁县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法律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5年6月12日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冕宁县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截至2025年7月12日,未收到意见反馈。6月12日,《四川普天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2025川普法意〔03〕号)审查意见为:“县财政局编制本级《预算管理办法》具有法定职责;县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规定编制《预算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充分、合法,《预算管理办法》内容符合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7月16日,县司法局出具《冕宁县司法局关于〈冕宁县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冕司审〔2025〕5号)提出,该管理办法系行政机关内部关于财政预算特定事项作出的管理规定,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冲突。
二、基本框架及内容提要
《办法》包括总则、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预算绩效管理、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预算监督、附则等共八章三十九条,主要用于规范与县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以及决算和监督。
本《办法》重点在于:全县上下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对依托政府性资源获取的各类收入;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支出的编制,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支出保障序列的要求,坚持“三保一优”的原则;坚持预算执行刚性要求,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安排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项目、政策、资金管理;坚持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执行,禁止盲目铺摊子、杜绝形象工程、杜绝重复工程反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