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国资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县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提出国资国企政策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权益,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经济科学发展﹐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4.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等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向县属国有一级企业委派监事和董事,负责所派监事和董事的日常管理事务;组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内部财务收支的督查和检查。
5.负责审核重点国有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核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报告;负责审核或提出国有企业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申请破产、股份制改革、上市、合资合作和国有公司组建等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6.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评体系,负责县属国有一级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审核企业用工规模,核定企业工资总额,监测调控企业收入分配总体水平。
7.按照县委规定,指导管理县属国有一级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协调县属国有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维稳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8.负责国有产权变动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制度;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处置、资产配置、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和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实。承担县政府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强化国资国企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管以外部监督的协调发展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推动国资监管由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
13.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把企业党建有机融合于公司治理之中,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系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4.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规范企业举债行为,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加强融资成本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国资局2023年重点工作。
继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县委、县政府交代的任务;立足职能职责,抓好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资局下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国资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资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94.1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4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8.41万元,主要是缩减开支,减少不必要的项目资金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国资局2023年收入预算9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1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国资局2023年支出预算9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5万元,占91.50%;项目支出8万元,占8.5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国资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1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8.4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8.41万元,主要是缩减开支,减少不必要的项目资金支出。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1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3.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国资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8.41万元,主要是缩减开支,减少不必要的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9万元,占比16.88%;卫生健康支出5.83万元,占比6.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3.72万元,占比67.68%;住房保障支出8.71万元,占比9.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10.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3年预算数为5.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2.0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1.0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国有资产监督(07)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33.1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的行政运行(公务员的工资、行政的办公费等)。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国有资产监督(07)(02)2023年预算数为5.5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项目)支出。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国有资产监督(07)(99)2023年预算数为25.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事业人员工资支出等)。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8.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06万元、津贴补贴11.40万元、奖金2.17万元、绩效工资7.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万元、住房公积金8.71万元。
公用经费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5万元、印刷费0.15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工会经费0.90万元、福利费0.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国资局2023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根据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港澳办)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国资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5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2.14%,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国资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国资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国资局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