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背景及实施目的。
随着冕宁县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公园、排水系统、公厕等)使用频率增加,部分设施出现老化、损坏等问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及省、州关于城市公用设施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为保障市政设施功能正常发挥、减少安全隐患,冕宁县城管局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第三方服务企业,实施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至2024年持续实施,以确保城区公共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项目实施目的在于通过专业化维护管理,保障城区道路公共设施、公园基础设施、排水系统、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完好性和功能性,减少因设施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支持方向聚焦于城市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强化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应急维修,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二)主管部门简介及管理职能。
根据《冕宁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冕委办发〔2019〕54号),冕宁县城管局是冕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为:1.拟订城市管理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2.承担城市综合管理职位;3.承担建成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审批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桥梁(涵)、路灯、排水、排污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4.承担建成区园林绿化工作职位。负责组织拟订城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园林及道路绿化、美化的规划、建设、维护及管理等。
(三)资金规模、支持方向及分配方法
1.资金规模。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资金预算为150.00万元/年。
2.支持方向(对象)。城区道路公共设施、公园基础设施、排水系统、公厕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
3.分配方法。资金分配遵循 “按需分配、效率优先” 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共分配2个标段5期进度支付,分别为2023年合同标段(第二期2023年9月至11月、第三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第四期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过渡期2024年6月至7月)及2024年合同标段(第一期2024年7月至9月),确保资金使用与实际需求匹配。
二、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但也存在,未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问题。经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得分为92.68分。
根据项目绩效管理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项目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体系,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从项目决策、实施、绩效等方面对2024年冕宁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累计发放并收回问卷调查表20份。
三、主要问题
(一)制度建立不全
城管局已建立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安全监督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未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该项目绩效目标中设置“数量指标-城市排水管网集中清淤”≥4次,实际完成1次,未达到绩效目标任务。
四、建议意见
(一)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审批权限与支付流程,强化账户监管,保障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有效防范风险。
(二)加强项目任务及进度管理
建议贵单位加强项目进度管控,建立动态预警机制,明确节点责任,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