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背景及实施目的
该项目是为夯实泸沽镇洛瓦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粮食作物附加值,促进资源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而立项建设的。项目在泸沽镇洛瓦村实施,建设规模为建成泸沽镇洛瓦村1090亩肉牛养殖场配套的青储饲料基地,渠道建设10534米,管道灌溉建设1090亩,田间道路11330米,蓄水池9个(容量为280立方米)管道长度13105米。
(二)主管部门简介及管理职能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帮扶政策,组织开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自发搬迁人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州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三)资金规模、支持方向及分配方法
1.资金规模:根据中共冕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第一批次中央省州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冕农领发〔2024〕16号)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0.00万元。
2.支持方向(对象):泸沽镇洛瓦村青储饲料基地配套设施建设。
3.分配方法:根据中共冕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第一批次中央省州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冕农领发〔2024〕16号),资金用于泸沽镇洛瓦村青储饲料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但仍存在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经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得分为98分。
三、主要问题
资金使用不合规。根据冕宁县泸沽镇人民政府与四川省建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洛瓦村青储饲料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第14条“剩余20%的工程价款待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资料后,审计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结算价款的97%”,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办理竣工结算审计,支付进度已达96.78%,超进度支付资金。
四、建议意见
加强资金使用流程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合规性。针对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流程的监管,明确资金使用的具体规定和限制,防止类似违规情况再次发生。此外,建议建立更为严格的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