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背景及实施目的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实施农田建设项目,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优质粮食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农业开发水平和创新开发体制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也是落实好“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走高产高效、优质环保、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管部门简介及管理职能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帮扶政策,组织开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自发搬迁人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州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三)资金规模、支持方向及分配方法
1.资金规模: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冕财农〔2024〕6号),下达河边镇水稻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衔接资金520万元。
2.支持方向(对象):河边镇水稻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分配方法:根据中共冕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第一批次中央省州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冕农领发〔2024〕16号),资金用于河边镇水稻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但仍存在资金投向与实际批复内容不一致、资金使用不合规、绩效目标未完成、建成项目未实现全面管护等问题。经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得分为90.99分。
三、主要问题
(一)资金实际投向与批复的建设内容不符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冕宁县河边镇水稻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该项目财政衔接资金520.00万元,涉及建设地点分别为河边镇长路村、蛟龙村、新安社区、詹家村,其中200.00万元为蛟龙村建设资金由蛟龙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320.00万元为长路村、新安社区、詹家村建设资金,由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冕宁县谷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其中320.00万元建设资金实际仅用于蛟龙村、长路村,资金实际使用与批复内容不一致,资金建设内容未涉及新安社区、詹家村。
(二)资金使用不合规
2024年7月24日支付工程款60.00万元;2024年9月25日支付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0.43万元;2024年10月11日支付以工代赈劳务报酬5.25万元,均未通过集体决策。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
河边镇水稻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共设置7个数量指标,其中“设立单体标识牌数量≥40块”,实际设立单体标识牌8块,该绩效目标未完成。
(四)建成项目未实现全面管护
该项目批复资金52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为蛟龙村建设资金由蛟龙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320.00万元由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冕宁县谷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冕宁县谷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尚未建立相关管护制度。
四、 建议意见
(一)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精准投放
针对资金实际投向与批复的建设内容不符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投放,避免出现资金挪用或滥用的情况。同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有明确的记录和审批,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加强资金使用流程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合规性
针对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流程的监管,明确资金使用的具体规定和限制,防止类似违规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对已经发生的违规使用资金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此外,建议建立更为严格的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最大化。
(三)建立绩效目标跟踪机制,及时调整项目执行计划
针对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问题,建议项目管理部门应深入分析目标未完成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具体项目,应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后续工作能够按计划顺利推进。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此外,建议建立绩效目标跟踪和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能够按期、高质量地完成。
(四)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确保管护工作执行落地
针对建成项目未实现全面管护的问题,建议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人和管护内容,将管护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围,确保管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此外,加强对管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为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