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冕宁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县人民法院是法院工作的基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冕宁县人民法院设14个内设机构和6个派出人民法庭。
冕宁县人民法院编制87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80名,机关工勤人员7名。实有编制8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73名,机关工勤人员7名。
二、部门概况
冕宁县人民法院属一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冕宁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18万元,完成预算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6万元,完成预算24%。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49万元,下降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44万元,增长/下降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5万元,增长4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是全省法院涉案财物试点单位,以及越西看守所正在重新修建,涉案人员均关押在冕宁看守所,越西法院刑事案件均在我院审理,工作餐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18万元,占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6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1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2.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