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和房屋管理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州住房保障相关方针政策,负责安居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住房管理工作。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主管全县建筑业,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负责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指导;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担监督管理测绘、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职责。主管全县地理信息测绘业,执行测绘政策、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测绘市场行为;负责测绘成果的技术质量管理监督和保密检查;负责测绘标志的维护和管理;主管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指导和规范勘察市场;参与制定本县实施《招标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开工审批、招投标备案工作、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8)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城镇供排水、节水、燃气、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管理,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和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村镇规划、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人防指挥,拟定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人防指挥工程建设;负责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拟定防空袭预案和保障计划,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演练;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11)承担城镇容貌、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监管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城镇容貌管理与环境卫生管理的标准和规定;牵头组织实施城镇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区保洁的监督管理和应急事件处理;负责城区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管理;牵头组织城区运输散体物料交通工具容貌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和城区环境卫生设施拆除、迁移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实施管理。
(12)承担制定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的职责。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3)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14)承办省、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县农村土坯房存量覆盖38个乡镇,共4154户。2018年州上下达改造任务2000户。目前该项目工作进度顺利。拟定了《冕宁县“农村土坯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7月底组织全面实施。全县唯一住房、且常年有人居住土坯房户数4154户中有现行政策支撑的“四类重点对象”土坯房418户。我县已经纳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新建、改建(加固修缮)的施工图已经提供给各相关乡镇,正在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已经竣工252户(其中:五保户24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1户);无现行政策支撑的一般农户土坯房3736户(其中:D级2044户、C级1692户),部分已经纳入“增减挂钩”项目,正在筹备实施;也有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已经开始动工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8年至2020年属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实施855户,目前已竣工282户。
2、2018年漫水湾特色小镇规划工作已完成。乡村振兴规划已启动大桥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县城总规修编,基本完成彝海景区总规的微调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编制完成县域风貌控制规划。遵循“统一中求变化、一镇一特色、彰显地方文化”的总体原则对县域内的建筑风格进行控制,县城和建制镇区严格按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执行。其它包括以大桥镇、城厢镇、复兴镇、漫水湾镇、沙坝镇、彝海镇、冶勒乡为核心的安宁河流域及拖乌片区,结合彝海结盟圣地、牧羊小镇、漫水湾特色小镇的区域特点,打造风格鲜明的特色风貌。
3、做好城镇“双困户”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经过严格的审核及公示,上半年发放补贴497户,发放补贴金额63万元,下半年补贴受益对象正在审核中,预计发放共计600户。
4、县城新区基础设施EPC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S215第四标第五标段亮化绿化工程、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草地公园北段建设工程、小东河三期建设工程、政务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冕宁县城北部片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冕宁县灵溪谷生态景观工程等七个子项目。
5、助推房地产开发,打造宜居县城。全年房地产投资达1.1亿元,销售面积达3.8万平方米。城南首座项目已基本完工。碧桂园·澜山、兴友丽景·尚城、云南城投梦想·云麓等项目进展有序。
6、加速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总投资8.119亿元建设内容含存量项目,38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其中水务(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 44302.5 万元,占地185亩,含厂房建设、设备采购、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环保(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总投资 11128.5 万元,占地38亩,含站房建设、设备采购。
7、厕所革命,有序开展。2018年由县规建局牵头的红军草地公园中段公厕新建项目,目前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通过乡镇干部“安心工程”项目,在22个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乡村公厕的新建、改建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了地勘、方案设计,已有6个乡镇通过招投标开始施工,2个乡镇完成公厕改造。
8、“六乱”专项整治,巩固国卫成果。今年,我县累计出动交通执法队伍1120余人次,处罚乱停乱放8989辆,劝导规范停车5000余人次;巡查建筑工地8处,制止占道堆放建筑材料45起,发整改通知要求整改3处,拆除城镇违章建筑39.3747万平米;签订城区“门前五包”责任书1500余份,集镇“门前三包”责任书10余万份;清理规范坐商出店300余户;清除县境内“牛皮癣”1.5万余张,清理河道漂浮垃圾约1吨,通过治理全县环境面貌有了很大提升。城区116家餐饮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整改率达47.3%;178家商户安装了隔油池,整改率达72.7%;22家烧烤店换成了无烟烧烤,整改率达34.4%;19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整改率达33.3%。
9、对全县38个乡镇开展城镇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各乡镇对违建工作进一步细化核实后的数据为违建占地面积42.6427万平方米;违建建筑面积45.2938万平方米。
10、落实了“禁现政策”,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JGJ59-2011)的要求管理工地,对各在建施工工地发放了《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中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控制扬尘、噪音等污染,并在出口设置冲洗设施,确保出场车辆不对城市道路路面造成污染。
1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本土建筑企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成立了冕宁县建筑业协会,建立了协会章程、推选出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等。设立了冕宁县建筑业发展基金,拟定《冕宁县促进建筑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落实了300万元基金,用于推进我县建筑业发展。目前,前三个季度建筑业产值合计9.74亿元,年底可望超过10亿,全面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我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机构数为1个,编制45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3人,事业人员10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
年末实有人数37人,其中:其中:行政人员1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事业人员8,行政工勤人员1人。
本年编制和年末实有人数同去年一样,无增减。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数为12269.36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数为15472.86万元。与2017年收支决算数相比,减少3203.5万元,减少20.%。主要变动原因是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较2017年有所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82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9.78万元,占54.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3.40万元,占41.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71.86万元,占4.7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84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15万元,占6.38%;项目支出7348.64万元,占93.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37.6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6681.58万元,下降30.67%。主要变动原因是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较2017年有所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8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72.47万元,下降41.81%。主要变动原因是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较2017年有所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51万元,占0.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79万元,占0.61%;住房保障支出2086.88万元,占39.74%;农林水支出118.89万元,占 2.26%;节能环保支出282.34 万元,占 5.38 %;城乡社区支出2681.52 万元,占 51.07 %。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50.92万元,完成预算61.6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82.34万元,完成预算41.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废中心正在启动运行,导致资金拨付进度慢。
其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支出决算数为17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决算数为112.34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2681.51万元,完成预算75.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房区间道路进度慢,导致资金拨付进度慢。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384.2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240.0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0.1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19.4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75.4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28.6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67.6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1525.85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8.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221: 支出决算为2086.88万元,完成预算51.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工程项目进度缓慢,安置房地下室划线正在审计中,从而影响资金拨付进度。
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833.6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19.9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83.6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5.6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0.17万元、津贴补贴95.26万元、奖金10.70万元、绩效工资19.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51万元、医疗费补助0.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79万元、奖励金68.83万元、住房公积金35.63万元。
公用经费4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7万元、印刷费4.19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电费1.04万元、邮电费0.09万元、差旅费11.70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福利费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1万元、其他交通费24.3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占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8万元,占14.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0万元,完成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8.3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2018年为了开展脱贫攻坚、水务环保等工作,公务用车油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相应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完成预算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今年脱贫攻坚任务重,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的次数多。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指导工作、州局检查指导工作,上级部门环保督察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396.61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新区输电线路迁建征地及附着物补偿、城东南新区安置费、彝海结盟新寨建设等。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安全住房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运行良好。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安全住房”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661.62万元,执行数为66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1、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自评为“优良”等级。
2、绩效分析
(1)政策决策
我县各乡镇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按照四川省住建厅、财政厅、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民政厅、省残联等五部门联合《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2018〕244号)、和《冕宁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的。
绩效目标设置,对接精准扶贫政策,在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指标时,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困难户,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困难户任务数为328户,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同时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的安全住房问题。
(2)过程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我局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了《冕宁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力度,继续实施重点帮扶政策;拓宽筹资渠道,严格资金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监督,严明工作纪律。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度上级预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61.62万元,实际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0户,补助资金0万元。全县38个乡镇实际改造328户,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61.62万元。各乡镇在确定对象时,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资金绩效
全县共实施农村危改户328户,其中包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328户,开工率达100,竣工328户。实施改造的328户质量、时效、成本等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的效果,改造后的农房基本具备了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农户的人居生活、生产环境等到了明显改善,改造农户的满意度达98%以上。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1、补助资金较少,群众建房积极性不高。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这“四类重点对象”,而这几类人员大多属于“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每年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种地、养鸡、养猪等,家中几乎无存款,在目前农村要新建一栋40-60平米的一层砖混结构房屋需6-8万元左右,甚至十几万元。改建(维修加固)一栋农村危房也需要6万元左右才能够基本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目前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以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补助2万元/户,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及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1.1万元/户为测算标准。目前“四类重点对象”要改造一栋危房除政府补助外至少还需自筹5-6万元的资金。所以精准识别认定的“四类重点对象”农户是无力自筹这么多的资金。农户筹措的资金难度大,群众改造积极性不高。
2、信息录入比实际进度滞后
由于我县乡镇并没有专职人员及配套完善的设施设备,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因此上级领导很难及时、全面掌握危房改造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想要集中录入的时候,全国范围内大量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会由于网速较慢而浪费时间,浪费人工投入,信息录入速度也比实际进度慢很多。
3、工作经费少、质量安全等工作开展难度大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点多、面广、量大、程序复杂、工作繁琐,既要熟练掌握农户的基本情况,又要指导整个工程建设过程,而且还要将建设前中后的照片拍摄下来,把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到全国住房息管理系统中。加之技术指导和监管力量薄弱,无专项工作经费,工作开展难度大。
4、每年的改造任务下达晚。历年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省、州下达的时间基本上在当年的9-11月份,而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改造年底竣工,其他三类重点对象的改造要求年底全面开工,次年6月底竣工。如果要在当年年底完成改造任务,必须要在年初安排、落实改造对象并动工才能如期完成改造,但如果在省州未下达任务的年初落实改造工作,很有可能又与下达的计划任务不吻合,造成工作被动。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为有效解决困难农户自筹建房资金不足的问题,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基本原则”,为发挥资金统筹协调作用,建议,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民政、国土等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对于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这方面,建议,每个乡镇配备一名懂房建专业技术的专职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专项从事此工作;三是省州在安排任务时,最好是提前,即上年年底下达次年的建设任务。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为有效解决困难农户自筹建房资金不足的问题,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基本原则”,为发挥资金统筹协调作用,建议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民政、国土等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对于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这方面,建议,每个乡镇配备一名懂房建专业技术的专职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专项从事此工作;三是省州在安排任务时,最好是提前,即上年年底下达次年的建设任务。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村安全住房项目绩效评价,《农村安全住房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4万元,比2017年增加35.61万元,增长250.25%(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脱贫攻坚任务重,相应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1万元、主要是单位购电脑、购医废转运车二辆。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2.4万元。主要用于县城亮化项目、红船采购、县城市政园林绿化养护。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共有车辆4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创卫资金收入和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缴纳的医保险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指冕宁县污水处理运营费、医废中心等经费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指医疗废物处理厂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垃圾填埋场运行维护等相关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新区指挥部等相关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指规划编制费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安置房区间道路工程款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安置房区间道路工程款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购人防警报器、人防宣传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管环卫工人劳务费、环卫车费用、清理牛皮癣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污水垃圾治理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公租房建设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指全县双困户住房租赁补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指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划经费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单位机构数为1个,内设办公室、建管股、规划股、住房保障办、人防办、园林绿化股、城建监察大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各类规划的政策和制度,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3、承担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和房屋管理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州住房保障相关方针政策,负责安居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住房管理工作。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主管全县建筑业,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负责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指导;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担监督管理测绘、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职责。主管全县地理信息测绘业,执行测绘政策、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测绘市场行为;负责测绘成果的技术质量管理监督和保密检查;负责测绘标志的维护和管理;主管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指导和规范勘察市场;参与制定本县实施《招标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开工审批、招投标备案工作、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8、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城镇供排水、节水、燃气、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管理,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和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村镇规划、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人防指挥,拟定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人防指挥工程建设;负责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拟定防空袭预案和保障计划,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演练;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11、承担城镇容貌、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监管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城镇容貌管理与环境卫生管理的标准和规定;牵头组织实施城镇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区保洁的监督管理和应急事件处理;负责城区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管理;牵头组织城区运输散体物料交通工具容貌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和城区环境卫生设施拆除、迁移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实施管理。
12、承担制定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的职责。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3、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14、承办省、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单位机构数为1个,编制45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3人,事业人员10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
2018年末实有人数37人,其中:其中:行政人员1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事业人员8,行政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82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9.78万元,占54.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3.40万元,占41.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71.86万元,占4.7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84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15万元,占6.38%;项目支出7348.64万元,占93.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履职效能:
单位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客观实际设定工作目标,2018年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快、落实环保督察整改扎实高效、特色小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筑业发展不断壮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狠抓不懈。
2、管理效率
单位制定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控制等几方面的制度,确保各项财务工作合规合法。根据统一安排,及时政府网站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服务满意
用心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在工作中提供优质、便捷服务,获得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高,集体荣誉感强,员工有很强的归属感。
单位财务遵照相关制度执行,按时间节点及时完成财政各股室的相关工作任务。
4、可持续性
单位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长效机制,工作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推进。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编制2018年度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年初财务预算。预算编制基本准确、严控制支出、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做了相应的预算动态调整、严格按执行进度拨付款各项款项、预算完成情况较好、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1、资金分配情况
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相关业务股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专项预算报告,预算的透明度明显提升,专项预算项目程序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率100%、能较好的实施绩效评价管理、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整体上来讲,我单位严格执行年初财务预算,力求保证机关正常运转。2018年度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
我局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
评价结论为优良。
(二)存在问题。
年初预算安排必要的经费不足,多数项目经费都是追加,年末调整追加资金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就有了一定的差异,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
(三)改进建议。
今后着重在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单位内部要深挖潜力,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夯实管理基础,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切实抓好部门预算和执行等管理工作,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不断提高。
2、重视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财务人员知识学习,增强财务人员自身素质,使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018年农村安全住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按下列步骤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工作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乡镇,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工作组深入到乡镇、村组听取汇报。听取该项目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及审批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资金分配、发放是否合规,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到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乡镇农户中,开展实地查看,是否达到了年初预定的数量、质量、时效等各项指标标准。(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自评为“优良”等级。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我局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了《冕宁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力度,继续实施重点帮扶政策;拓宽筹资渠道,严格资金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监督,严明工作纪律。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度上级预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61.62万元,实际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0户,补助资金0万元。全县38个乡镇实际改造328户,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61.62万元。各乡镇在确定对象时,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项目绩效
全县共实施农村危改户328户,其中包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328户,开工率达100,竣工328户。实施改造的328户质量、时效、成本等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的效果,改造后的农房基本具备了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农户的人居生活、生产环境等到了明显改善,改造农户的满意度达98%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1、补助资金较少,群众建房积极性不高。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这“四类重点对象”,而这几类人员大多属于“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每年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种地、养鸡、养猪等,家中几乎无存款,在目前农村要新建一栋40-60平米的一层砖混结构房屋需6-8万元左右,甚至十几万元。改建(维修加固)一栋农村危房也需要6万元左右才能够基本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目前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以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补助2万元/户,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及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1.1万元/户为测算标准。目前“四类重点对象”要改造一栋危房除政府补助外至少还需自筹5-6万元的资金。所以精准识别认定的“四类重点对象”农户是无力自筹这么多的资金。农户筹措的资金难度大,群众改造积极性不高。
2、信息录入比实际进度滞后
由于我县乡镇并没有专职人员及配套完善的设施设备,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因此上级领导很难及时、全面掌握危房改造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想要集中录入的时候,全国范围内大量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会由于网速较慢而浪费时间,浪费人工投入,信息录入速度也比实际进度慢很多。
3、工作经费少、质量安全等工作开展难度大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点多、面广、量大、程序复杂、工作繁琐,既要熟练掌握农户的基本情况,又要指导整个工程建设过程,而且还要将建设前中后的照片拍摄下来,把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到全国住房息管理系统中。加之技术指导和监管力量薄弱,无专项工作经费,工作开展难度大。
4、每年的改造任务下达晚。历年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省、州下达的时间基本上在当年的9-11月份,而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改造年底竣工,其他三类重点对象的改造要求年底全面开工,次年6月底竣工。如果要在当年年底完成改造任务,必须要在年初安排、落实改造对象并动工才能如期完成改造,但如果在省州未下达任务的年初落实改造工作,很有可能又与下达的计划任务不吻合,造成工作被动。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为有效解决困难农户自筹建房资金不足的问题,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基本原则”,为发挥资金统筹协调作用,建议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民政、国土等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对于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这方面,建议,每个乡镇配备一名懂房建专业技术的专职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专项从事此工作;三是省州在安排任务时,最好是提前,即上年年底下达次年的建设任务。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