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开工审批、施工许可证书的核发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拟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准入;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实施省厅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执行建筑节能政策、拟定节能减排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开工审批和招投标监督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的收缴、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2)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专项审查、备案和验收工作;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环卫事业的发展与建设。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承担住建局乡村振兴战略职能;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乡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乡、名村、传统村落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特色镇、重点镇的建设;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的组织实。
(3)负责拟订全县住房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制度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审批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商品房销(预)售许可的审查核发和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现有住房的安全管理与改造工作;负责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交易和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及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实施对全县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的相关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办理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和建筑业企业质量安全业绩的管理;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履行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受理工程质量投诉和安全事故投诉的处理,对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及其人员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全县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职能,指导农村住房、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安全住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住房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负责房屋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考核,指导依法纳入监管的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参与全县范围内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承担局安办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参与组织建筑企业人员素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考试工作。对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停工整改以及处罚建议,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管理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建设管理执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建和市政等建筑市场和建设工作的执法监督;负责全县城乡燃气建设和市场管理;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7)承办省、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城乡建设
(1)规划控制和城市建设工作。严格执行规划审批程序,全年共核发红线控制图125件次,办理工程设计方案审查192件,现场放线125宗。县城市政基础设施EPC建设工程已进入实施阶段。
(2)污水垃圾“三推”项目。第一期六个建制镇12个项目现开工建设。
(3)参与了冶勒牧羊小镇、彝海灵山景区、漫水湾重点镇、泸沽镇综合开发、引水入昌工程、大桥水库西干渠、滨江1号房地产开发、高速公路冕宁服务区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2.城乡建设监察
(1)加强燃气管理和市政设施建设工作。对县内的液化石油气销售商和充装企业有安全隐患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发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2)“双违”治理工作。开展城镇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违法建设约42万平方米。
(3)施工扬尘及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并转发给各在建工地。严格落实“禁现政策”,确保出场车辆不对城市道路路面造成污染。
3.住房保障
(1)廉租住房管理及租赁补贴。廉租、公租住房实物配租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收取租金上缴财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共发放补贴607户,补贴款217.6312万元。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泸沽铁矿棚改项目进行严格督促,已督促其尽早完成棚改任务;配合县林业局,完成林业棚改扩面受益统计等任务。
(3)完成全县经济适用房清理核查工作,清理单位238个,清理人员9171人,完成率94.8%。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484.2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85.15万元,下降6%。主要变动原因是城管划出我单位,项目收入支出有所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14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7.37万元,占68.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9.96万元,占19.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08.51万元,占11.3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83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38万元,占7%;项目支出6356.3万元,占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46.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391.4万元,下降11.8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城管划出我单位,收支项目有所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1.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0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9.21万元,下降0.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城管划出我单位,支出项目减少,财政拨款也有所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1.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5万元,占0.76%;卫生健康支出30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1530.14万元,占30.65%;节能环保支出171.37万元,占3.43%;城乡社区支出3200.27万元,占64.11%;农林水支出1.11万元,占0.02%;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20.96万元,占0.4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991.71万元,完成预算61.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71.37万元,完成预算3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废中心正在启动运行,导致资金拨付进度慢。
其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数为1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它节能环保支出(款)其它节能环保支出(项)决算数为71.37万元。
4.城乡社区(类): 支出决算为3200.27万元,完成预算57.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管划出我单位,支出项目减少。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371.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244.3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2.4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85.3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24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01.1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704.2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它城乡社区支出(款):支出决算数为411.31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怍安居工程支出(款):支出决算数为1530.14万元,完成预算7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工程项目进度缓慢,从而影响资金拨付进度。
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64.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366.0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50.5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支出决算为:814.0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0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4.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19万元、津贴补贴84.35万元、奖金74.52万元、绩效工资2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6万元、住房公积金3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3万元、退休费0.33万元、抚恤金0.1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4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1万元、印刷费0.54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1.27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11.67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劳务费1.94万元、工会经费3.38万元、福利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21.1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7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城管划出我局,名项支出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1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6.39万元,下降55.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用一项重要工作,全年三公经费减少,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85万元,下降42.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用一项重要工作,全年三公经费减少,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7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3万元,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指导工作、州局检查指导工作,上级部门环保督察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检查。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606.9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00万元、 城市建设支出470.6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79.77万元、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6.5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9万元,比2018年减少0.64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城管划出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和物业管理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4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4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两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两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两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良好,冕宁县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使得更多的人愿意来冕宁投资兴业,从而带动本地的经济发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两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整体情况完成良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的项目正有序进行,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使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危房改造”、“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两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76.8万元(注:冕财行专追减[2019]207号追减534.8万元,冕财行追减[2019]216号追减70万元,余72万元),执行数为676.8万元(注:冕财行专追减[2019]207号追减534.8万元,冕财行追减[2019]216号追减70万元,余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已全部完成68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厨卫入院的基本要求,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发现的主要问题:1、补助资金较少,群众建房积极性不高。2、乡镇技术力量不足,标准不高。3、工作经费少、工作开展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大多属于自筹资金能力差(或无劳动能力等)的弱势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实际所需资金与政府补助资金存在巨大的差距,改造难度极大。建议中央、省级增加对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额度。2、每个乡镇配备1名村镇建设专职人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程序多、工作量大。这些工作靠乡镇工作人员兼职来做,根本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
(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1万元,执行数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租赁补贴受益户610户,受益人口2244人。该项民生工程的落实,使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1、退出机制不够完善。2、工作经费少、工作开展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由于现工商注册及住房等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给保障性安居工作的推进带来不利因素,加大工作的难度。今后将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即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有限的资金尽可能发放给真正需要的困难户,也让我局相关工作不至于时常处于被动局面。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创卫资金收入和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缴纳的医保险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冕宁县污水处理运营费、医废中心等经费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它污染减排支出(项)指医疗废物处理厂等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它节能环保支出(款)其它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它节能环保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垃圾填埋场运行维护等相关经费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新区指挥部等相关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指规划编制费等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安置房区间道路工程款等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安置房区间道路工程款等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污水处理厂相关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征地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垃圾、污水处理厂征地拆迁补偿款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污水处理厂建设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支出(项):指垃圾处理厂建设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指垃圾、污水处理厂建设其它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购人防警报器、人防宣传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它扶贫相关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污水垃圾治理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公租房建设资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指全县双困户住房租赁补贴。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指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划经费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各类规划的政策和制度,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3.承担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和房屋管理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州住房保障相关方针政策,负责安居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住房管理工作。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主管全县建筑业,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负责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指导;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担监督管理测绘、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职责。主管全县地理信息测绘业,执行测绘政策、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测绘市场行为;负责测绘成果的技术质量管理监督和保密检查;负责测绘标志的维护和管理;主管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指导和规范勘察市场;参与制定本县实施《招标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开工审批、招投标备案工作、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8.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城镇供排水、节水、燃气、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管理,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和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村镇规划、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人防指挥,拟定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人防指挥工程建设;负责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拟定防空袭预案和保障计划,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演练;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11.承担城镇容貌、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监管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城镇容貌管理与环境卫生管理的标准和规定;牵头组织实施城镇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区保洁的监督管理和应急事件处理;负责城区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管理;牵头组织城区运输散体物料交通工具容貌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和城区环境卫生设施拆除、迁移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实施管理。
12.承担制定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的职责。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3.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14.承办省、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部门预算单位1个,编制45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3人,事业人员10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14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7.37万元,占68.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9.96万元,占19.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08.51万元,占11.31%。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83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38万元,占7%;项目支出6356.3万元,占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5分。
预算执行管理方面,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目标管理方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工作目标与项目质量要求标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支出报销审批手续完备,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完整;全面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重大事项或者项目的重大调整经过了集体研究,并经常开展财务检查和工作督查落实。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2019年对机关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制作固定资产卡片由保管人员签字,并拍照存档,装订成册,资产管理落实到位。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行为,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从财政自身做起,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政府机构正常的工作运转,实现财政资金利益最大化。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局等做好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资产管理家具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 2019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进度缓慢、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决算时其经济科目在基本支出中核算,预算编制工作需更细化,部门监督缺乏有效手段,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共管,使项目实施不顺畅,使资金到位实效性差,影响使用效益。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在规范财政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市、县配套资金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2.根据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推进进度,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经于2019年1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划拨到改造农户或施工单位(农户自建部分,改造竣工后,通过“一卡通”拨付给改造农户;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改造部分,改造竣工后,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19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68户,补助资金14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户,补助资金70万元;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其他三类重点对象40户,补助资金72万元。2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改造由扶贫开发局牵头组织实施,40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其他三类重点对象的改造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19年,上级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户、其他三类重点对象40户),补助资金142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完成2019年68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让人民群众有安全住房居住,使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实际完成情况为已全部完成68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厨卫入院的基本要求,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为做好这次绩效自评工作,我局采取四项举措来保证这次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是全面学习政策,收集相关资料,确保评价工作开展前充分把握相关政策。二是合理调配骨干力量,认真完成这次绩效评价工作。三是科学制定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四是加强工作协调,加快工作进度。
2.组织过程。在这次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制度,并根据项目支出实际情况,采用结果对比法(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的对比)、资料查阅法等评价方法对项目绩效自评绩效说明,并上报到工作小组。
3.分析评价。对照绩效情况填写《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并写出项目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项目补助资金142万元,上级财政已经于2019年7月划拨到位。
2.资金使用。根据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推进进度,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经于2019年1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划拨到改造农户或施工单位(农户自建部分,改造竣工后,通过“一卡通”拨付给改造农户;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改造部分,改造竣工后,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是严格按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省上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来执行的。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各乡镇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①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②集体评议公示。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③入户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逐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④审批公示。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签订危房改造合同或协议,审核结果在乡镇和村委会两级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是否是四类重点对象之一等。
3.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阶段。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承揽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危房改造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逐户验收,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各乡镇定期检查考核,对完成任务的村给予表彰奖励;未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县住建局成立了2019年危房改造领导组,建立了项目责任制度,制定了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现场管理、进度控制等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我县坚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坚持以农户自建为主和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程序申报;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为我县危房改造户对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扶贫开发局确认,低保户、五保户由县民政局确认,残疾人家庭由县残联确认。我县试点了危房改造专题公开,做到了危房改造基本信息和审批结果的公示程序公开、透明。
(三)项目监管情况。
1、项目建设规范性监管,我县对需要改造的农村危房由省住建厅确认的专家逐户进行鉴定,危险等级技术鉴定程序规范,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部门进行了确认并盖章;新建房屋规划选址安全可靠,并避开了存在有地质灾害的隐患的场地,指导危房改造户根据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农村危房改造满足农房风貌综合管理的要求。
2、项目质量可控性监管,我县实施内容变更、技术指标调整依据明确,手续完备;实施过程中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开展了安全质量督查;2019年我县开展了危房改造的建筑工匠培训,要求危房改造户必须为经过培训合格建筑工匠实施,或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了验收,验收程序及资料规范、完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19年共实施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6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户、其他三类重点对象40户。新建户建筑面积按照3人以下户40平米、3人以上户70平米的标准进行建设,改建户按照将原住房的所有危险点进行除险加固。
2.质量指标。
经过改造后,按照《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率100%,基本满足了农户的居住功能。在抗震设防方面,新建住房按照抗震8度设防标准进行建设。
3.时效指标。
我县2019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从2019年4月开始至2019年12月,完成65户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竣工率100%),至2020年3月中旬所有改造全部竣工(与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三类重点对象”务必于2020年6月全面竣工相比,提前了3个月竣工)。
4.成本指标。
改造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均补助在1.8万元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住房加上附属配套(厨房、硬化院坝、厕所等)每户补助2.7万元,加固维修加上附属配套(厨房、硬化院坝、厕所等)每户补助2.5万元,其他三类重点对象的改造每户补助1.8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2019年,经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受益人口在210以上,68户的住房安全等到保障,具备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2.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后,68户四类重点对象的居住环境及生产生活环境等到了逐步改善。
3.可持续影响。
通过实施改造的房屋,新建住房的安全期限在50年以上,改建(维修加固)部分到达了消除危险隐患的目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资金绩效报告情况,该项目已实际预期目标,项目立项切合实际、申报合规,项目按期开工,按期完工,资金使用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1、补助资金较少,群众建房积极性不高。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这“四类重点对象”,而这几类人员大多属于“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每年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种地、养鸡、养猪等,家中几乎无存款,在目前农村要新建一栋40-60平米的一层砖混结构房屋至少需6-8万元左右,甚至十几万元。改建(维修加固)一栋农村危房也需要6万元左右才能够基本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目前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5万元/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三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补助1.8万元/户。也就是说目前“四类重点对象”要改造一栋危房除政府补助外至少还需自筹5-6万元的资金。所以精准识别认定的“四类重点对象”农户是无力自筹这么多的资金。另外,大部分青壮年村民外出务工或在外购房,留守老年人无力建房,无新建和改造意愿,群众改造积极性不高。
2、乡镇技术力量不足,标准不高。农村危房需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居住房屋需是局部危险或者是整栋危险的房屋。但是农村危房认定涉及全县38个乡镇,点多、面广、量大,我局还承担其他繁重的工作任务,无力承担全县的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工作,加之我县乡镇没有设置村镇建设专职工作人员。由经住建部门简单培训的乡镇工作人员或村组干部开展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难以客观准确的对农村危房进行危险性鉴定。
3、工作经费少、工作开展难度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点多、面广、量大、程序复杂、工作繁琐,既要熟练掌握农户的基本情况,又要指导整个工程建设过程,而且还要将建设前、中、后的照片拍摄下来,把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到全国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中。加之技术指导和监管力量薄弱,无专项工作经费,工作开展难度大。
(三)相关建议。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大多属于自筹资金能力差(或无劳动能力等)的弱势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实际所需资金与政府补助资金存在巨大的差距,改造难度极大。建议中央、省级增加对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额度。
2、每个乡镇配备1名村镇建设专职人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程序多、工作量大。这些工作靠乡镇工作人员兼职来做,根本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
四川省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租赁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单位担任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统计困难用户,进行摸底、调查、核实,最后审批、公示发放名额。通过“一卡通”拨付确保准确发放,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2.租赁补贴作为廉租房保障政策的一种,一直作为重要手段对低收入家庭实行保障,其方式是政府向符合廉租房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政策。根据县下达文件的保障标准向困难群众发放补贴。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完善,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条件为满足①家庭收入符合人均年收入11760元以下②未享受其他租赁补贴③家庭无汽车,无经营性房屋资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25元/㎡,人均保障标准15㎡,即每人每年共发放1125元。租赁补贴受益户610户,受益人口涵盖2244人。
4.资金分配秉持着按需分配的基本原则,不漏发不错发一份补贴,同时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主要考虑因素为群众实际困难情况与领取条件是否满足。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19年,上级下达给我县租赁补贴任务610户,补助资金91万元。我县严格审核受益条件,严格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中央、省、州文件要求,对补贴审核、发放标准进行修改,完成公租房受益对象扩面。经严格审核公示后,通过“一卡通”拨付给受益对象确保支付到位。
2.2019年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严格完成我县目标任务,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设置得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度均为10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比较合理,为绝大多数有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了住房保障补贴,让群众有屋可住,有家可归。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目标比较法;通过发放效果与预期目标做比较,分析完成目标的情况及原因。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制定评价方案,搜集评价依据,确定评价小组,计算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内容汇总。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3月12日冕财综[2019]3号,根据凉综[2018]46号下达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上级下达给我县租赁补贴任务610户,计划补助资金91万元。
2.资金到位;项目补助资金91万元,上级财政已经于2019年7月划拨到位。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已完全发放,完成率为100%。补贴按需发放,具有良好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前期考察工作完备,保证了资金的有效性。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得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比较及时,会计核算完全符合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此项目的组织架构主要由本单位与各乡镇住房保障单位构成。实施流程:1.本单位发出租赁补贴申领公告。2.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申请模板与资料要求。3.由乡政府审核资料是否完备,情况是否属实后向本单位上报名名额。4.本单位再次复核资料并调查实际情况。5.进行最后的调整与补充。6.公示补贴群众名额。7.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本单位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完整得公示了补贴标准及要求,并且通过“一卡通”平台支付,确保准确发放至群众账户中。
(三)项目监管情况。
监管工作开展良好,效果比较明显。为确保每位有需求的困难群众都能拿到补贴,本单位工作相关负责人采取密切关注工作实施进展的手段,定时抽查各乡政府群众申请情况与资料完备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严格完成我县目标任务,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本级预算安排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上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我县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共计发放补贴610户,完成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
我县租赁补贴发放严格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困难户自愿报名、村组(企业)、乡镇、部门三级审核、纸质、网络、媒体公开公示方式,由“一卡通”平台统一发放,确保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有效改善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
(3)时效指标。
严格按项目任务目标,截至年底,全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4)成本指标。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25元/㎡,人均保障标准15㎡,即每人每年共1125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2019年,租赁补贴受益户610户,受益人口2244人。该项民生工程的落实,使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通过发放租赁补贴,610户住房困难户的居住环境及生产生活环境等到了改善。
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和多层次补贴的原则,在发放环节、补贴标准、补贴范围、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有效保证住房补贴效率,促进住房补贴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补贴受益人员进行抽样调查满意意度调查,平均满意率达到了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通过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力实施,我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国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尊重群众意愿的科学决策,是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长远大计。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的考核,我县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本级预算安排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上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同时,通过对部分保障性住房小区入住群众的调查了解,入住对象的满意度极高。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虽然我县在租赁补贴发放上取得一定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问题。
1、退出机制不够完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符合申请条件人员也日益增多,且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搜集、核实和动态管理等还缺乏一套比较客观、科学的体系和实施细则,这给保障性住房的退出带来困难。建议建立多部门联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退出政策和机制。
2、工作经费少、工作开展难度大。租赁补贴入户核实工作点多、面广、量大、程序复杂、工作繁琐,既要熟练掌握上级相关政策,又要熟悉困难户的情况,同时要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全国保障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且无专项工作经费,工作开展难度大。
(三)相关建议。
由于现工商注册及住房等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给保障性安居工作的推进带来不利因素,加大工作的难度。希望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即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有限的资金尽可能发放给真正需要的困难户,也让我局相关工作不至于时常处于被动局面。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