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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职责。
3.承担建立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的责任和房屋管理职责。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
责。
7. 承担监督管理测绘、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职责。
8. 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职责。
9. 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
10. 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职责。
11. 承担城镇容貌、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监管的职责
12. 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13. 承办省、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 承担商品房预售备案、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信息管理、房地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既有房屋安全管理职责。
15. 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1)公租房及租赁补贴。一是对未交付的105套廉租房项目提出“购改租”置换方案,经县常务会通过后报州局。二是廉租房、公租房实物配租项目管理。上半年实际发放补贴户509户,受益人口2052人,发放补贴金1154250元,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批受益人员的审核,预计全年发放600户,发放补贴金额27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督促县林草局、泸沽铁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开工。(3)房地产管理工作。目前,我县房地产在建面积 302428.65平方米,其中住宅255821.39平方米(2212套),商业48422.31平方米(910套)。截止2020年11月底,已售房地产共计308613.14平方米,其中2020年1-10月签约备案79646平方米,预计年底完成目标任务。(4)房产信息查核。完成领导干部房地产查核工作约60批次,22万人次。(5)经济适用房清理核查。自2019年10月开始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始以来,完成涉及全县249个单位,9672位职工的清理摸底工作;对全县31个项目共计1373套经济适用住房情况逐一清理核对,督促各业主单位清理并公示上报。开展工作以来,清理、制作、核对、校正表格、数据上报反馈万余条。(6)房屋建筑安全风险大排查。拟定发布了《冕宁县房屋建筑安全风险大排查实施方案》,排查房屋建筑共计1562栋(其中既有房屋447栋,农村建房1115栋),排查面积共计490935.53平方米(其中既有房屋389781.53平方米,农村建房101154平方米),共排查出隐患47处。
2.建设管理工作:(1)今年备案的建筑企业有30家,增长了30%,其中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10家。数据显示全县前三季度建筑业产值7.7亿元(1-9月),已完成州上下达我县的工作任务。(2)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四川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2020年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9份。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脱贫攻坚工作:(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收集、上报各类安全生产报表及信息300余份。全年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28个,建筑面积 22.877万平方米,累计造价6.9487亿元。全年受监工程无一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竣工验收通过和备案率达100%。全过程参与在建项目相关竣工验收,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 8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0余份。(2)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今年我县应续建工程数16个,实际续建16个,竣工2个,新增28个。(3)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成立再排查、督战工作组,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参与县级“清零行动”督查工作和农房质量安全工作,制发安全工作提升方案。
4.城乡建设和消防工作:(1)完成了县城建年报、村镇统计、人居环境等报表工作。(2)完成了环保水务PPP项目第一期漫水湾、泸沽、河边、复兴、大桥、彝海6个镇的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和垃圾中转站的18个建设项目;对环保水务PPP项目第二期、第三期10个镇的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厂30个项目进行了实地选址。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3)启动建设县6.26特大洪灾灾后重建项目,目前两个安置点正在抓紧施工中。(4)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项目中希望路南段、安宁路、迎宾路、滨河路北段、川冕路、滨河路供水管网工程、小东河三期建设工程等7个子项目正在实施,预计明年3月完成。(5)全年受理完成房建、市政类工程施工图审查7件、消防设计审查7件、竣工验收备案3件、消防验收4件。(6)完成了草地公园北段设计方案的重新修订,现已进入施工图审查阶段;完成了S215第五标段维修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案编制并通过比选确定了方案,进入施工图审计阶段;完成了滨河路南段建设工程的全面施工内容,并通过了竣工验收。
(7)完成了成昆复线冕宁站站前广场项目、冕宁县红军草地公园北段建设项目、冕宁县高速路口至县城(原S215第五标段)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冕宁县解放桥改造项目、冕宁县县城霖雨桥项目、G108沿线泸沽大桥及连接道路恢复重建(修复整治)市政基础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预审、发改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项目打捆EPC招标文件于2020年12月4日挂网公示,将于2020年12月27日进行公开招标。
5.城建监察及依法行政工作:(1)燃气管理工作。对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市和充装企业进行了7次安全检查,发放了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期限整改并上报。(2)信访工作。妥善解决了4件信访件。(3)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组成了案件调查组对沙坝镇三关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和行政处罚。(4)物业管理工作。对六家物业企业进行了4次工作检查,重点检查了小区内电瓶车的停放及充电规范、小区是否存在高空抛物、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等问题.
6.厕所革命工作:根据新区总体规划在红军草地公园建了三座城市公厕,以二类公厕标准设计,投入项目建设资金共计约118万元,目前三座公厕都完成建设已投入使用。
7.人民防空工作:(1)对碧桂园.澜山、丽景.尚城、滨江1号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结建2.3万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建设监督管理工作。(2)开展庆隆首府、旭洲佳苑等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及易地建设费征缴工作。(3)梳理出了5类10项问题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清理出存在减免缓及少征漏征项目10个。截至目前,共计完成7个项目共计605603.6元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的追(补)缴。清理出对2013年至2020年超范围征收异地建设费共计63个建设项目,并进行了清理汇总待省、州、县各级资金下达后安排清退。共计清理统计上报了3个人防“结建”项目,清理统计上报103个存在减免缓情况的建设项目。(4)清理完善了人防9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完成了人防部门潜力调查。与县移动公司签订了年发16万条人防知识宣传短信协议,目前已发送8.7万条。
8.党建工作:一是聚焦党的政治建设,以党建促住建。。二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
二、机构设置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1473.5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989.29万元,增长86.9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支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737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9.19万元,占4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0万元,占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063.65万元,占46.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90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14万元,占4%;项目支出10479.08万元,占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03.8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157.64万元,增长20.85%。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收支总计和住房保障收支总计有所增加,并且新增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收支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项目收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2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16.87万元,增长16.36%。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新增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8.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5万元,占0.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6万元,占0.56%;卫生健康支出24.24万元,占0.42%;节能环保支出881.69万元,占15.18%;住房保障支出328.05万元,占5.65%;城乡社区支出3941.37万元,占67.85%;农林水支出1.9万元,占0.0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5.58万元,占8.53%;其他支出98.09万元,占1.6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08.58万元,完成预算58.6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6.5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7.68万元。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决算为88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71.76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它节能环保支出(款)其它节能环保支出(项)决算数为309.94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决算为3941.37万元,完成预算80.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进度缓慢。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345.8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69.6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8.1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3.9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1.8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595.1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66.6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125.3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它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294.84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28.05万元,完成预算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工程项目进度缓慢,从而影响资金拨付进度。
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22.5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66.4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0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95.58 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8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决算数为15.58万元。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0.22万元、津贴补贴109.04万元、奖金64.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8万元、退休费0.38万元、生活补助0.69万元、住房公积金27.0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4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7万元、邮电费0.26万元、差旅费5.39万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工会经费4.10万元、福利费7.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9万元、其他交通费12.0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预算81.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三公经费减少,降低了行政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4万元,占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万元,占20.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万元,完成预算85.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用一项重要工作,全年三公经费减少,降低了行政成本。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完成预算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23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指导工作、州局检查指导工作,上级部门环保督察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检查。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80.3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9万元,比2019年减少7.6万元,下降15.4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7.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配电工程、冕宁县环保水务PPP项目漫水湾镇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和城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新上100KVA配电工程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项目、保障性住房租金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三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三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三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良好。截止2020年12月30日,冕宁县环保水务PPP项目2020年上半年存量资产营业补贴及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和第一期六个镇厂区通电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完成率100%。目前正在进行六个场站的设备调试,准备进行试运营。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另外两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规范了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各乡镇环境面貌,提高了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提高了农村生活、种植、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改善了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本工程并无显著的直接投资效益,主要是通过减少污水污染对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表现出来。各乡镇场镇的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整治力度不够,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时有发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各乡镇场镇的生活垃圾和污水整治力度,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问题,让污染严重和污水到处横流的现象得到遏制。
(2)保障性住房租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5万元,执行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两清单”信息系统的建设,对住房保障政策受益人管理提出新的要求,由于信息共享落后,在审核上仍较为繁琐及落后,还存在信息滞后的弊端,给政策落实带来不便。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两清单”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完善,确保信息能到共享实时更新,审核手续更加简洁化、便民化。
(3)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9.4万元,执行数为17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厨卫入院的基本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1、补助资金较少,群众建房积极性不高。2、乡镇技术力量不足,标准不高。3、工作经费少、工作开展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1、建议上级单位增加对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额度。2、每个乡镇配备1名村镇建设专职人员。分摊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项目、保障性住房租金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保障性住房租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人防办活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它污染减排支出(项)指其它污染减排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它节能环保支出(款)其它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它节能环保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垃圾填埋场运行维护等相关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相关经费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指规划编制费等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工程款等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工程款等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污水处理厂相关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污水处理厂建设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支出(项):指垃圾处理厂建设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指垃圾、污水处理厂建设其它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它扶贫相关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公租房建设资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指全县双困户住房租赁补贴。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6.26特大暴雨灾害灾后住房恢复重建支出。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支出。
3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生态环境治理(项):指生态环境治理支出。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下属二级单位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零。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职责。
3.承担建立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的责任和房屋管理职责。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
责。
7.承担监督管理测绘、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职责。
8.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职责。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
10.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职责。
11.承担城镇容貌、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监管的职责
12.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13.承办省、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担商品房预售备案、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信息管理、房地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既有房屋安全管理职责。
15.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三)人员概况。
本部门预算单位1个,编制33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人员13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737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9.19万元,占4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0万元,占11.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063.65万元,占46.4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90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14万元,占3.94%;项目支出10479.08万元,占96.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预算执行管理方面,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目标管理方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工作目标与项目质量要求标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支出报销审批手续完备,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完整;全面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重大事项或者项目的重大调整经过了集体研究,并经常开展财务检查和工作督查落实。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2020年对机关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制作固定资产卡片由保管人员签字,并拍照存档,装订成册,资产管理落实到位。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行为,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从财政自身做起,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政府机构正常的工作运转,实现财政资金利益最大化。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局等做好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资产管理家具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 2020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进度缓慢、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决算时其经济科目在基本支出中核算,预算编制工作需更细化,部门监督缺乏有效手段,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共管,使项目实施不顺畅,使资金到位实效性差,影响使用效益。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在规范财政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附件2
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的通知》(冕财建【2020】41号)和省上文件精神,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700万元,专项用于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我局根据《四川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整后的特别国债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700万元分别执行如下:
冕宁高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政府可行性补助1674713.76元。
冕宁国润供水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政府可行性补助4018844.43元。
按投资额度计算,冕宁高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用于泸沽镇垃圾项目建设的资金为330000元。
4、按投资额度计算,冕宁弘润排水有限公司用于泸沽镇污水项目的建设资金为976441.81元。
截止2020年12月30日,冕宁县环保水务PPP项目2020年上半年存量资产营业补贴及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和第一期六个镇厂区通电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完成率100%。目前正在进行六个场站的设备调试,准备进行试运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四川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整后的特别国债实施方案,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700万元分别执行如下:
(1)冕宁高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政府可行性补助1674713.76元。
(2)冕宁国润供水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政府可行性补助4018844.43元。
(3)按投资额度计算,冕宁高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用于泸沽镇垃圾项目建设的资金为330000元。
(4)按投资额度计算,冕宁弘润排水有限公司用于泸沽镇污水项目的建设资金为976441.81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新建项目分三期实施,总建设期为3年,各批次项目建设期为1年,依次实施,第一批六个建制镇于2019年12月份开工,截止2020年12月30日,冕宁县环保水务PPP项目2020年上半年存量资产营业补贴及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和第一期六个镇厂区通电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六个场站的设备调试,准备进行试运营。
截止2020年12月30日,冕宁县环保水务PPP项目2020年上半年存量资产营业补贴及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和第一期六个镇厂区通电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完成率100%。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为做好这次绩效自评工作,我局采取四项举措来保证这次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是全面学习政策,收集相关资料,确保评价工作开展前充分把握相关政策。二是合理调配骨干力量,认真完成这次绩效评价工作。三是科学制定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四是加强工作协调,加快工作进度。
2.组织过程。在这次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制度,并根据项目支出实际情况,采用结果对比法(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的对比)、资料查阅法等评价方法对项目绩效自评绩效说明,并上报到工作小组。
3.分析评价。对照绩效情况填写《四川省冕宁县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并写出项目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批复: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的通知》(冕财建【2020】41号)和省上文件精神,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700万元,专项用于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预算调整:我局根据《四川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整后的特别国债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700万元分别执行如下:
冕宁高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政府可行性补助1674713.76元。
冕宁国润供水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政府可行性补助4018844.43元。
按投资额度计算,冕宁高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用于泸沽镇垃圾项目建设的资金为330000元。
4、按投资额度计算,冕宁弘润排水有限公司用于泸沽镇污水项目的建设资金为976441.81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冕宁县环保水务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了财政建设补助或其他补助资金,则该补助资金由政府享有并按相关规定使用于本项目”。
2.资金到位。项目补助资金700万元,上级财政已经于2020年12月划拨到位。
3.资金使用。该资金拨付到项目公司后,各项目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和省、州的要求,专项用于各公司的2020年上半年政府可行性补助和相关各镇的垃圾、污水设施项目建设中,并及时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的管理,确保发挥该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县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项目的资金,是严格按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省上方案来执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明确项目实施的目的及依据:该项目为环境保护类建设项目,主要是改善各乡镇环境面貌,提高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提高农村生活、种植、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的通知》(冕财建【2020】41号)和省上文件精神,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700万元,专项用于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2.成立小组调查研究,情况摸排。组织人员深入各村了解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3.制定方案,按期完成。根据《四川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整后的特别国债实施方案,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700万元进行分配,新建项目分三期实施,总建设期为3年,各批次项目建设期为1年,依次实施,第一批六个建制镇于2019年12月份开工,截止2020年12月30日,冕宁县环保水务PPP项目2020年上半年存量资产营业补贴及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和第一期六个镇厂区通电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的通知》(冕财建【2020】41号)和省上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在资金的使用上,我县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 “一卡通”拨付的要求,认真执行资金的拨付审批,确保了专项资金的落实到位、安排及时。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监管小组不定期对各乡镇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各乡镇场镇的生活垃圾和污水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保证项目有序进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0日,冕宁县环保水务PPP项目2020年上半年存量资产营业补贴及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和第一期六个镇厂区通电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完成率100%。目前正在进行六个场站的设备调试,准备进行试运营。
(二)项目效益情况。
改善了各乡镇环境面貌,提高了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提高了农村生活、种植、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改善了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大大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居民满意度也随之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资金绩效报告情况,该项目已实际预期目标,项目立项切合实际、申报合规,项目按期开工,按期完工,资金使用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1、存在的问题
本工程并无显著的直接投资效益
2、原因
其投资经济效益主要是通过减少污水污染对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表现出来。项目实施后,年消减COD排放量2681.68t/a、BOD排放量1501.808t/a、SS排放量2038.89t/a、NH3-N排放量268.17t/a、总磷排放量26.82t/a.有效消减污染物进入水体污染环境。
(三)相关建议。
1、由于其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建议中央、省级增加对水体污染环境补助力度。
2、每个乡镇配备1名村镇专职人员。该项目工作涉及面广、程序多、工作量大。这些工作靠乡镇工作人员兼职来做,根本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
保障性住房租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单位担任发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统计困难用户,进行摸底、调查、核实,最后审批、公示发放名额。通过“一卡通”拨付确保准确发放,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该项目为中央下达的目标绩效任务,由凉财〔2020〕2号文件于4月20日拨付中央及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共计21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0年,上级下达给我县租赁补贴任务600户,补助资金225万元。我县严格审核受益条件,严格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中央、省、州文件要求,对补贴审核、发放标准进行修改,完成受益对象扩面。经严格审核公示后,通过“一卡通”拨付给受益对象确保支付到位。
2.2020年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严格完成我县目标任务,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设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度均为10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比较合理,为绝大多数有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了住房保障补贴,让群众有屋可住,有家可归。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目标比较法;通过发放效果与预期目标做比较,分析完成目标的情况及原因。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制定评价方案,搜集评价依据,确定评价小组,计算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内容汇总。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中央下达的目标绩效任务,由凉财〔2020〕2号文件于4月20日拨付中央及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共计22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上级下达给我县租赁补贴任务600户,中央补助资金225万元。
2.资金使用。经过严格的审核及公示,按县上要求严格执行“一卡通”管理,全年实际发放补贴户617户,受益人口2364人,发放补贴金266.4万元。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已完全发放,完成率为100%。补贴按需发放,具有良好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前期考察工作完备,保证了资金的有效性。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地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比较及时,会计核算完全符合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此项目的组织架构主要由本单位与各乡镇住房保障单位构成。实施流程:1.本单位发出租赁补贴申领公告。2.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申请模板与资料要求。3.由乡镇政府审核资料是否完备,情况是否属实后向本单位上报名名额。4.本单位再次复核资料并调查实际情况。5.进行最后的调整与补充。6.公示补贴群众名额。7.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此项目本单位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完整地公示了补贴标准及要求,并且通过“一卡通”平台支付,确保准确发放至群众账户中。
(三)项目监管情况。监管工作开展良好,效果比较明显。为确保每位有需求的困难群众都能拿到补贴,本单位工作相关负责人采取密切关注工作实施进展的手段,定时抽查各乡政府群众申请情况与资料完备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我县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共计发放补贴617户,完成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
我县租赁补贴发放严格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困难户自愿报名、村组(企业)、乡镇、部门三级审核、纸质、网络、媒体公开公示方式,由“一卡通”平台统一发放,确保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有效改善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
(3)时效指标。
严格按项目任务目标,截止年底,全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4)成本指标。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25元/㎡,人均保障标准15㎡,即每人每年共1125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我县按政策要求,及时修改租赁补贴标准,扩大受益人员范围,使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租住房屋的租金得到支持解决,促进了我县城镇化发展。
(2)住房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我县还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效益的显现。按照有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住房保障目标,同时我县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安置工作,切实把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安置作为住房保障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及时有效的分配安置等切实措施,有力的缓解了城镇低收入(含最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对进一步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社会稳定、社会进步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2020全年,我县发放租赁补贴户617户,受益人口2364人,发放补贴金266.4万元。通过对补贴受益人员进行抽样调查满意意度调查,平均满意率达到了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力实施,我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国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尊重群众意愿的科学决策,是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长远大计。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的考核,我县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本级预算安排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上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同时,通过对部分保障性住房小区入住群众的调查了解,入住对象的满意度极高。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两清单”信息系统的建设,对住房保障政策受益人管理提出新的要求,由于信息共享落后,在审核上仍较为繁琐及落后,还存在信息滞后的弊端,给政策落实带来不便。
(三)相关建议。
建议对“两清单”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完善,确保信息能到共享实时更新,审核手续更加简洁化、便民化。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市、县配套资金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2.根据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推进进度,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经于2020年1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划拨到改造农户或施工单位(农户自建部分,改造竣工后,通过“一卡通”拨付给改造农户;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改造部分,改造竣工后,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3.2020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29户,补助资金179.4万元(中央补助77.3万元、地方资金102.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补助资金25万元;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其他三类重点对象4户,补助资金7.2万元。其他困难群众危房改造15户,补助资金18.75万元。依据省通知(川建村镇发﹝2020﹞370号)要求2021年6月底全面竣工,预计完成11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2020年完成29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上级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其他三类重点对象8户、其他困难群众危房改造72户),补助资金179.4万元,省通知(川建村镇发﹝2020﹞370号)要求2021年6月底全面竣工。
1.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完成2020年29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让人民群众有安全住房居住,使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实际完成情况为2020年目标已全部完成,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厨卫入院的基本要求,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为做好这次绩效自评工作,我局采取四项举措来保证这次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是全面学习政策,收集相关资料,确保评价工作开展前充分把握相关政策。二是合理调配骨干力量,认真完成这次绩效评价工作。三是科学制定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四是加强工作协调,加快工作进度。
2.组织过程。在这次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制度,并根据项目支出实际情况,采用结果对比法(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的对比)、资料查阅法等评价方法对项目绩效自评绩效说明,并上报到工作小组。
3.分析评价。对照绩效情况填写《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并写出项目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省通知(川建村镇发﹝2020﹞370号)要求2021年6月底全面竣工,中央补助77.3万元、地方资金102.1万元,共计179.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地方资金102.1万元,中央77.3万元。
2.资金使用。根据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推进进度,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应于2021年6月底前支付完毕,将补助资金划拨到改造农户或施工单位(农户自建部分,改造竣工后,通过“一卡通”拨付给改造农户;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改造部分,改造竣工后,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是严格按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省上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来执行的。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各乡镇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①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②集体评议公示。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③入户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逐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④审批公示。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签订危房改造合同或协议,审核结果在乡镇和村委会两级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是否是四类重点对象之一等。
3.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阶段。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承揽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危房改造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逐户验收,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各乡镇定期检查考核,对完成任务的村给予表彰奖励;未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1、管理制度健全性,县住建局成立了2020年危房改造领导组,建立了项目责任制度,制定了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现场管理、进度控制等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我县坚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坚持以农户自建为主和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程序申报;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为我县危房改造户对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扶贫开发局确认,低保户、五保户由县民政局确认,残疾人家庭由县残联确认。我县试点了危房改造专题公开,做到了危房改造基本信息和审批结果的公示程序公开、透明。
(三)项目监管情况。1、项目建设规范性监管,我县对需要改造的农村危房由省住建厅确认的专家逐户进行鉴定,危险等级技术鉴定程序规范,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部门进行了确认并盖章;新建房屋规划选址安全可靠,并避开了存在有地质灾害的隐患的场地,指导危房改造户根据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农村危房改造满足农房风貌综合管理的要求。
2、项目质量可控性监管,我县实施内容变更、技术指标调整依据明确,手续完备;实施过程中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开展了安全质量督查;2020年我县开展了危房改造的建筑工匠培训,要求危房改造户必须为经过培训合格建筑工匠实施,或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了验收,验收程序及资料规范、完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0年共实施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其他三类重点对象4户、其他困难群众危房改造15户。危房改造面积2030平米、拆除重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人以下户每户面积控制60平米的标准进行建设,拆除重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4人以上按照每户人均面积13-18平方米进行建设。
2.质量指标。
经过改造后,按照《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率100%,基本满足了农户的居住功能。在抗震设防方面,新建住房按照抗震8度设防标准进行建设。
3.时效指标。
我县2020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9户改造,2021年2月底前开工率为100%,至2021年6月底所有改造全部竣工。
4.成本指标。
改造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因灾受损恢复补助标准每户补助2.5万元,其他3类对象住房因灾受损恢复补助标准每户补助1.8万元,其他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每户补助1.2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2020年,经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受益人口在489人以上,110户的住房安全等将得到保障,具备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2.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后,29户四类重点对象的居住环境及生产生活环境等到了逐步改善,预计2021年6月底,共计110户家庭居住环境及生产生活环境等将得到改善。
3.可持续影响。
通过实施改造的房屋,新建住房的安全期限在50年以上,改建(维修加固)部分到达了消除危险隐患的目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资金绩效报告情况,该项目已实际预期目标,项目立项切合实际、申报合规,项目按期开工,按期完工,资金使用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1、补助资金较少,群众建房积极性不高。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这“四类重点对象”,而这几类人员大多属于“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每年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种地、养鸡、养猪等,家中几乎无存款。2、乡镇技术力量不足,标准不高。农村危房需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居住房屋需是局部危险或者是整栋危险的房屋。但是农村危房认定涉及全县38个乡镇,点多、面广、量大,我局还承担其他繁重的工作任务,无力承担全县的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工作,加之我县乡镇没有设置村镇建设专职工作人员。由经住建部门简单培训的乡镇工作人员或村组干部开展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难以客观准确的对农村危房进行危险性鉴定。
3、工作经费少、工作开展难度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点多、面广、量大、程序复杂、工作繁琐,既要熟练掌握农户的基本情况,又要指导整个工程建设过程,而且还要将建设前、中、后的照片拍摄下来,把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到全国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中。加之技术指导和监管力量薄弱,无专项工作经费,工作开展难度大。
(三)相关建议。
1、加对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额度。向中央、省级申请更多资金,降低群众自筹费用,增大新建和改造意愿,提高群众改造积极性。
2、每个乡镇配备1名村镇建设专职人员。加大技术培养力度,开展专题培训课程,提高专业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