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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冕宁县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冕宁县财政局时间:2017-06-0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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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2015年以打击破坏社会稳定和危害人民生产生活的犯罪为重点,大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冕宁经济更稳更快发展。

  二、部门概况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有业务科室14个,政法专项编制44个,机关工勤3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冕宁检察院收入决算总额为1319.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6.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3.46万元。

  2014年冕宁县人民检察院支出决算总额为1319.8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67.08万元,医疗卫生2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0.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 维护全县治安稳定,打击刑事犯罪、查处职务犯罪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办案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机关办理大案要案、推进司法救助等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567.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办案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检察机关办理大案要案、推进司法救助等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21.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30.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8.2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8.73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11.43万元上升21.26%,主要原因是今年反贪任务加重,交叉异地办案增加了办案成本。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2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3.86万元,用于1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和正常行政运行等工作开展。

  附件:2015年度冕宁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信息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