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6年我院编制人数为47人,年末在职人员42人,其中检察干警35人、法警5人、工勤人员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由财政保障。退休人员17人,工资福利等均由县社保中心统一支付,其经费不进入我院的资金预算。1.主要职能。
二、部门概况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有业务科室14个,政法编制44个,机关工勤3个,检察临聘人员8人,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冕宁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682.20万元,较去年增长2.6%。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2.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82.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8.9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1万元,专项支出68.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 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打击刑事犯罪、查处职务犯罪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办案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为完成保障检察机关办理大案要案、推进司法救助等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检察临聘人员的劳务费及保险支出。
2017年检察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报告全部类级功能分类科目):
(一)基本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5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福利费用7.84万元。公车改革补贴35.69万元。。
2、人员经费438.97万元。
工资支出31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5万元,其中,职业年金25.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2.6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7.54万元,其中,干警医疗补助12.78万元,补充医疗保险1.2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3.51万元;乡镇工资补贴0.24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47.1万元,其中遗属补助1.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6万元,其中,干警住房公积金45.16万元。
(二)项目支出68.6万元
1、司法救助款10万元
2、检察临聘人员工资33.6万元。
3、专网建设升级费10万元
4、大要案经费15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及接待人数。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协助其他检察院联合办案及接待有关单位的正常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车辆管理,节约运行成本,减少单位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和正常行政运行等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院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82.20万元(具体口径为: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机关服务三个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合计)。
七、2017年冕宁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为0。
附件: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表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表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
表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