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019年我院主要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开展公益诉讼、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为主,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为12个,政法编制34个,机关工勤3个,检察临聘人员17人,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7.1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7.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12万元。县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787.1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92万元,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打击刑事犯罪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办案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为完成保障检察机关办理大案要案、推进司法救助等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检察临聘人员的劳务费及保险支出。
2019年检察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报告全部类级功能分类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587.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办案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保障检察机关办理大案要案、推进司法救助等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检察临聘人员的劳务费及保险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43.4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53.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纳。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87.10万元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518.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24万元,减少2.3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六、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冕宁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18.75%。主要原因是单位压减支出。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协助其他检察院联合办案及接待有关单位的正常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0.53%。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减少,各种费用相应降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商务车一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和正常行政运行等工作开展。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冕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在基本支出预算外发生的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绩效目标表
2019年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检察院预算项目绩效评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