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单位职能职责:
1.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彝海景区旅游发展规划》、《灵山景区详细规划》,对彝海、灵山景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2.宣传贯彻国家风景名胜、规划、建设、民族、宗教、林业、国土、文物、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贯彻执行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制度。
3.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彝海灵山景区核心区域的大气、水体、陆域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维护景区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协助文物管理部门对景区内文物进行管理和保护,建立景区管理信息系统,对资源保护进行动态监测。
4.负责景区内环境卫生、游人安全、公共秩序、商贸、餐饮和旅游服务管理。
5.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景区综合整治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冕宁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定景区内旅游发展战略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
6.配合相关部门审核景区内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活动;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旅游设施;协助有关执法部门查处在景区内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景区景点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对外促销和招商引资工作。
8.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游览的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禁止各类低级、落后等不健康的活动。
9.负责景区门票的出售和管理。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行政单位,冕宁县灵山管理局政编为5人,事业编织为10人。现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
我单位实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冕宁县灵山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53.92万元,较上年增长6.4%。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9.94万元,上年结余为136.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2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2万元,专项支出341.0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冕宁县灵山管理局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冕宁县景区发展相关的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灵山管理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商业服务支出414.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景区管理和景区宣传。
(2)机关养老保险、职员年金2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支出7.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10.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为无,主要是2016年无接待费产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为无,主要是因2016年我单位已车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行政及参公单位)
冕宁县灵山管理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行政经费,合计125.82万元。
七、冕宁县灵山管理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
附件: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7年冕宁县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