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和《彝海景区旅游发展规划》《灵山景区详细规划》,对彝海、灵山景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2).宣传贯彻国家风景名胜、规划、建设、民族、宗教、林业、国土、文物、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贯彻执行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制度。(3).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彝海灵山景区核心区域的大气、水体、陆域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维护景区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协助文物管理部门对景区内文物进行管理和保护,建立景区管理信息系统,对资源保护进行动态监测。(4).负责景区内环境卫生、游人安全、公共秩序、商贸、餐饮和旅游服务管理。(5).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景区综合整治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冕宁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定景区内旅游发展战略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 (6).配合相关部门审核景区内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活动;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旅游设施;协助有关执法部门查处在景区内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景区景点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对外促销和招商引资工作。(8).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游览的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禁止各类低级、落后等不健康的活动。(9).负责景区门票的出售和管理。(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基本工作
(1)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景区新冠肺炎防治工作。
2020年,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安排,我局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景区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通过紧急关闭彝海、灵山景区,严格值班值守纪律,开展游客劝返工作,增设防疫卡点,开展公共场所消灭杀,加强宣传正面引导,执行景区平安日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开展景区防疫卫生员培训等相关措施,保障了景区防疫到位,无安全事故发生。
(2)结合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有序开放景区
2020年3月至6月,结合省、州、县有序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在对两景区进行全面评估并开展有序开放应急演练的前提下,逐步恢复开放彝海景区、灵山景区,并持续做好景区防疫工作,实现我局上半年有序恢复景区开放工作目标。
(3)及时消除6.26特大暴雨影响,恢复灵山景区开放
6.26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我局及时配合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景区安全隐患,应对灾后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处理游客善后事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治理及相关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景区安全应急预案及疫情防控流程,于8月11日恢复灵山景区开放,满足了游客游览需求。
(4)全面完成景区恢复开放后景区接待任务
景区恢复开放后,我局严格按流程开展景区接待工作,受疫情及6.26特大暴雨灾害影响,景区2020年收入明显下滑,截至11月30日,灵山景区接待游客10万余人次,门票收入440万余元,彝海景区接待游客近5万人次,门票收入33.6万元。其中火把节、国庆节期间游客接待人数及门票收入较往年略有提升。
(5)认真落实护林防火工作任务
结合全县护林防火严峻形势,认真开展景区护林防火工作,通过加强宣传,管好源头,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演练,开展培训、完善景区内护林防火标识标牌等多种形式,实现了两景2020年度无火灾安全事故发生。
(6)启动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建设
2019年我局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灵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0年8月进场施工,完成投资171万元,鉴于该项目可能影响度假区整体规划,经公司与县上协调,目前该项目已暂停实施,下一步工作措施,正加紧与上级部门对接。
(7)彝海源整改工作
“彝海源”环保整改工作目前正加紧完善设计和办理土地手续,为下一步资产合法性审批工作打好基础。
(8)持续开展环保督察和扫黑除恶工作
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结合省州县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在景区积极开展环保督察和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环保、扫黑除恶督查、加大宣传力度、增设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文明旅游等标识标牌、规范景区管理办法、规范马帮和商铺管理,加强保安巡逻等手段,为景区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
(9)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自2020年5月起认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在景区公路边坡危险路段设置温馨提示牌,6.26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我局及公司认真总结前期制定的应急预案缺陷并进行全面整改,灵山景区恢复开放后,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对滑坡地段进行全面监控,确保游客安全。
(10)开展好景区日常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两景区停车场管理力度;二是排查整治景区道路、交通运输、厕所、游步道设施、河道、医务室设施设备和药品、食品安全等隐患6个,共增设各类安全警示提示标牌30余个;三是保障景区监控设备及观光车运行正常;四是加强景区环境保护工作,杜绝景区周边乱搭乱建行为。五是积极配合全县健康文明促进县工作,加大投入,添置爱卫设施设备,开展大扫除活动;六是强化维稳工作,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脱贫攻坚见成效
一是将“景区开发创新,政企结合有机开发,引领群众脱贫奔康”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加强与企业合作,为下一步乡村振兴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认真开展入户走访工作,注重了解实情,不走形式。三是认真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配合彝海镇开展安全住房建设工作开展。四是指导帮扶户做好农村环境综治工作,开展感恩教育。五是开展扶智、扶志活动,赠送帮扶户花椒苗近万株,配合他们通过劳动主动脱贫。六是超额完成以购代捐任务。七是配合彝海镇完成脱贫攻坚验收,帮扶工作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加强党建和机关建设工作
一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工作,实行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开好党建月会。二是认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提高每个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策了解程度。三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警示教育。四是认真开展好学习强国和明目行动,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的同时,提升自觉维护网络安全的意识。
二、机构设置
冕宁县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冕宁县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冕宁县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大队。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840.0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5.53万元,下降18.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6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71万元,占96.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9万元,占3.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8万元,占0.0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2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56万元,占21.86%;项目支出563.11万元,占78.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4.9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8.45万元,下降16.9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2.22万元,下降21.3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75.70万元,占95.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8万元,占1.86%;卫生健康支出9.31万元,占1.31%;住房保障支出11.75万元,占1.6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09.95万元,完成预算42.31%。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支出决算为675.70万元,完成预算41.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暂停实施,支付进度暂缓。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3.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7.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5.3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18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6.13万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3.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46万元、津贴补贴34.31万元、奖金26.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8万元、住房公积金11.7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1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差旅费4.00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工会经费1.80万元、福利费1.85万元、其他交通费4.1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2.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接待尽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预算1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 “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2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5万元,比2019年减少18.17万元,下降52.94%。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及部分开支在门票返还款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提升工程项目监理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项目绩效考核。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XXX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XX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XX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XX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简要说明整体绩效情况)。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X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简要说明项目绩效情况;若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则说明未开展情况。如: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XXX”“XXXX”“XXXXX”等X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XXX万元,执行数为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XXXXXXX(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XXXXXXXX。下一步改进措施:XXXXXX
(2)X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XXX万元,执行数为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XXXXXXX(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XXXXXXXX。下一步改进措施:XXXXXX
(3)XX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XXX万元,执行数为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XXXXXXX(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XXXXXXXX。下一步改进措施: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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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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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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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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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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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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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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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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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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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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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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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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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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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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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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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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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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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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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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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冕宁县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XXX项目、XXX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XXX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我单位2020年无项目绩效考核。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其他单位所拨项目经费、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业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冕宁县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冕宁县委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冕宁县彝海灵山管理局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冕委发〔2008〕46号)精神,冕宁县彝海灵山管理局,承担冕宁县彝海灵山管理局的具体工作。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大队,现有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0人。
(二)机构职能。
1、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彝海景区旅游发展规划》《灵山景区详细规划》,对彝海、灵山景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2、宣传贯彻国家风景名胜、规划、建设、民族、宗教、林业、国土、文物、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贯彻执行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制度。
3、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彝海灵山景区核心区域的大气、水体、陆域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维护景区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协助文物管理部门对景区内文物进行保护和管理;建立景区管理信息系统,对资源保护进行动态监测。
4、负责景区内环境卫生、游人安全、公共秩序、商贸、餐饮和旅游服务管理。
5、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景区综合整治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冕宁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定景区内旅游发展战略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
6、配合相关部门审核景区内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活动;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旅游设施;协助有关执法部门查处在景区内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景区景点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对外促销和招商引资工作。
8、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游览的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禁止各类低级、落后等不健康的活动。
9、负责景区门票的出售和管理。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部门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办理局党委、机关支部和局领导交办的机关党务、纪律检查监督、政策学习、思想教育、普法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考勤、卫生、宣传报道、财务管理、接待服务、资产管理、车辆调度、信访保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及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共青团、妇女、工会等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协助各股室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协助局领导搞好联系点工作;负责《景区管理局工作简报》的编制发行。
2、彝海灵山景区管理大队
负责为景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票务管理。景区内观光车辆运营管理。停车场管理。景区内讲解导游服务。景区内环境卫生、游览秩序、游客安全、旅游设施管理服务。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四)合理分配单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五)在财政、税务、银行部门等有关机构了解、检查财务工作时,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六)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单位财务室由局长、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纪检办审计人员兼任)组成。
第四条 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单位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行政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押现金(短期借款期限在一个月内的除外);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单位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等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
(三)详细核对单位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单位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单位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单位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七)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常规经济责任审计。每半年一次,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常规审计;每年对独立设账的部门及法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九)离任审计。中层干部调离原岗位,需进行中层干部离任审计。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真实完整、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单位财经监督领导小组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款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单位领导,并报送相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结算中心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会计本人、会财务总监、分管财务的领导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分管财务的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按照分离不相容职务的原则,对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实行分离控制,让不相容的职务由不同的人来担任。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半年一次,中层干部调任或离任要做好离任审计工作。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好审计报告,报送主要领导及分管财务的领导。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财经监督领导小组或其指定的成员监交。
收入管理
第十九条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取得各项收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核算。
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二条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结转资金在规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视为结余资金。
第二十四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负债管理
第二十五条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应缴款项、暂存款项、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六条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专项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实行专账管理,各部门专项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绝不挪为他用。各部门需专项资金来源渠道、金额、用途等相关信息及时与单位财政部门协调联系,以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第二十九条严把资金支出审批关,坚持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
第三十条建立专款专用账目及台账登记制,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每笔专项审批单凭证除在结算中心留存外,各归口部门同时也需将审批单凭证复印件留存。
支票管理
第三十一条 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只供本单位财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三十二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三条 银行账户印鉴使用实行三章分管并用制。即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另两枚个人印章由会计和出纳各自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外出,应由分管财务领导指定的其他人员代管。
第三十四条 业务人员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先填制付款审批单,写明用途、金额和日期,领用人须签名;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再由会计填制相应金额的银行支票并由有关人员加盖印鉴后交出纳办理。出纳办理支票业务时,需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详细登记支票号码、日期、金额、收款人、用途等项目,支票领用人须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名。
第三十五条 财会人员办理电汇、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由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并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第三十六条 凡10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本单位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财务领导。
第三十七条 单位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
现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 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奖金;
(二)慰问金;
(三)个人劳务报酬;
(四)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五)应急维稳及救灾救济;
(六)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欠款结算起点定为5000元内,结算规定的调整,由单位主要领导确定。
第三十九条 除本制度第二十六条外,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如确需支付现金的,经财务总监审核、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四十条 单位固定资产(装备费用除外)、劳保、福利,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四十一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十二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四十三条 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交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还的,在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如遇特殊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可转为应收款。
第四十四条 符合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凭发票、差旅费单等单位府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办人签字、财务总监审核、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出纳方可支付现金。
第四十五条 报销单据由经手人、分管领导签字,财务总监审核其金额数量无误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报销。
第四十六条 工资发放由财务人员根据单位组织办公室提供的干部、职工工资标准制定工资单,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后当月发放,并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十七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经办人签字认可,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认可、财务总监复核后,填制凭证,送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四十八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在每月月末对货币资金及每年年终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如果一致,应按规定在盘点表上签字认可;不一致,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超出处理权限的问题应书面报请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处理。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 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五十一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单位分管财务领导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五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单位分管财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五十三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的,须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单位以前所制定的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十条 本制度由单位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人员概况。
单位编制14名,在编11人,其中行政4人: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一般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年初批复彝海灵山管理局预算总收入144.51万元,调整预算数566.79万元,决算数56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6.40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数1417.79万元,调整预算数1840.07万元,决算数720.67万元。一是基本支出157.5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41.41万元,日常公务经费16.1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563.1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规定。开展公用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等。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一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0年县财政局年初批复彝海灵山管理局预算总收入14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51万元。
2020年预算总支出1417.79万元。
一是基本支出144.5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8.32万元,日常公务经费16.19万元。
二是项目支出1273.28万元。
三是“三公”经费情况。2020年初县财政批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
2020年彝海灵山管理局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法进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情况,按时报送相关财务统计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严格执照县上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管理办法,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公示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非税收入执收、政策采购实施计划。
⑴该单位无政府性债务。
⑵我单位非税收入500.00万元。全部缴入本级国库。
⑶我单位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7万元。
2.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
⑴冕宁县灵山景区管理局2020年资产总额账面数1169.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0.40万元,固定资产29.15万元。该单位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账面数与清查数一致。同时建立了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了国有资产报表数据。
⑵内控制度方面,该单位制定了《冕宁县灵山景区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冕宁县灵山景区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冕宁县灵山景区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
⑶信息公开方面,做到了预(决)算、“三公”经费在县政府的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全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
3.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单位积极开展本部门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到了主管领导部署,分管领导推进,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同时积极协助配合财政等部门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预算配置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彝海灵山管理局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彝海灵山管理局2020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考虑的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从预算执行情况看,彝海灵山管理局结转资金已经按照规定报批并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指标内。从资产管理情况看,固定资产由专职财务人员统一进行管理,并立整章建制,做到账、账证、账实相符,基本无闲置浪费现象。
(二)存在问题。
彝海灵山管理局在部门年度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由于上级交办的工作,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三)改进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由相关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育部门的绩效评价管理队伍,加强业务培训。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各系统各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
附件2
XXX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2020年无项目绩效考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至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