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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关于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时间:2021-03-02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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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2021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2021年全州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凉山州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有关通知精神,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林业和草原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如下: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制定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有关管理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贯彻相关的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负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的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实施陆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依法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规范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监督管理本级政府自然保护区(地)的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自然保护区(地)、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湿地)公园管理职责等相关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地)、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湿地)公园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八)负责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综合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实。承担县政府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大规模绿化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高效率推进林业和草原产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五)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林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县林草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部门概况

凉山州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是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包括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5个场站所 。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68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0197.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 290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62.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农林水支出700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29.59万元。冕宁县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3878.0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48.1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677.88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项目及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州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凉山州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5个场站所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凉山州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机关及5个场站所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人员经费2327.14万元,主要用于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5个场站所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

(二)日常公用经费209.07万元,主要用于: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5个场站所事业单位的职工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78万元,主要用于: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5个场站所事业单位的职工各种补助等支出。

(四)项目支出1103.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工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护、森林草原消防等经费共996.48万元,林业有害生物害防治5万元,疑似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5万元,集体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经费5万元,草原管护经费10万元,非法侵占林地调查、作业设计、资料以及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费用3万元,即时图斑调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双增长”调查、核实等工作经费2万元,规范林权登记工作经费10万元,森林保险61.72万元,退耕还林工程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

2021年冕宁县林业和草原系统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报告全部类级功能分类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54万元,主要用于:冕宁县林业和草原系统职工养老保险237.03万元、职业年金118.51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204.12万元,主要用于:冕宁县林业和草原系统职工的医疗保险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212.03万元,主要用于:冕宁县林业和草原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农林水支出2908.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系统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行政及参公单位)

2021年,冕宁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经费拨款预算为2576.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9.26万元,减少1.8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六、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没有此预算。

根据州外事办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0.(团组名称、出访地点)等,计划完成0(预期绩效)。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执行党的八项规定。

2021年预算安排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省级、州级、县级及相关林业和草原项目检查验收及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为14万元,2021年与2020年比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安排22.80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和生产用车等车辆共25辆,其中:越野车10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其他森林防火等生产用车14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0万元,用于25辆公务用车和生产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监测、清查、评价,森林防火宣传、扑火扑救,森林采伐等,森林病虫害防治,退耕还林检查验收、造林项目实施、林业科技推广、森林保险的探测、赔付等工作的开展。

2021年与2020年相比上升,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局因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增加车辆,同时车辆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执行国家、省、州、县政策压减经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购置0辆0公务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专业技术用车等)。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收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工作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打火队及扑救、各乡镇的巡山员,病虫害防治,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疑似图斑变化调查设计,森林资源管理监测调查,林地变更及非法侵占林地调查核实等,森林保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