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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 月 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2020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2020年全州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凉山州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有关通知精神,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林业和草原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制定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有关管理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贯彻相关的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负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的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实施陆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依法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规范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监督管理本级政府自然保护区(地)的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自然保护区(地)、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湿地)公园管理职责等相关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地)、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湿地)公园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8.负责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全县综合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1.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实。承担县政府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大规模绿化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高效率推进林业和草原产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15.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林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县林草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实施退耕还林,搞好生态脆弱区治理。完成前一轮退耕还林0.1万亩,兑付补助26万元;2016年退耕还林0.36万亩,兑付补助144万元及2018年0.2万亩(省级验收磨房沟镇0.06万亩验收不合格),兑付补助58万元;2020年退耕还林生态林森林抚育7.77万亩,兑付补助155.4万元。均通过金宝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2. 绿化造林工作:完成长江上游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项目:2018年度3000亩油橄榄、2019年度1250亩凤凰李的建设任务;完成2020年度森林抚育0.4万亩;完成2020年度长江上游干旱河谷地区油橄榄建设项目的选址和作业设计工作;2020年度2.0万亩造林补贴项目正有序推进,年底前验收合格后兑付;完成冕宁县大规模绿化行动任务,全面义务植树达30万株;完成冕宁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油橄榄产业发展任务250亩的建设任务,年底进行县级验收;完成全县古树名木资源114株的认定挂牌。
3.林业产业:完成2020年“1+X”花椒栽植1.0万亩;在宏模、泸沽镇落实2021年新建油橄榄基地1万亩以及油橄榄良种苗木培育工作;聘请第三方对2016-2020年“1+X”林业产业进行普查认定,现已完成外业调查,进入内业成果汇总;
4.开展家庭农场评选活动,抓好产业园区升级。经组织科技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认真调查,严格按标准评选认定,评出12个家庭农场;完成油橄榄省级星级园区申报工作;《油橄榄矮化密植丰产园标准化栽培示范》项目,通过省林草局现场查定;油橄榄良种苗木培育项目,经省局检测合格;油橄榄、核桃良种审定材料已上报省局;完成全县森林食品安全质量监测和核桃采穗圃改扩建方案编制、油橄榄产业发展方案编制,并报省、州评审。
5.开展科学研究,挖掘产业优势。完成《川西南山区优质核桃各种资资源发掘及产业化技术研究》,已申报省级科技进步奖。
6.普及实用技术,服务于民。积极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基层行动,送科技下乡,服务群众。先后组织科技人员100余人次,深入全县41个贫困村和重点产业种植基地进行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共举办培训班49期,培训林农2680余人次;现场培训12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发放防火宣传手册10万余份、实用技术资料10500余册,接待咨询服务群众1600余人次。
7.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宣传、排查结合,督查、巡查结合,APP巡护、设卡结合的新举措,细化责任,分片包干,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38年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省定的1‰以内,实现了“火扑灭,零伤亡”工作目标。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其中:雷击起火2起,过境火1起。火场面积205.6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84.69公顷,发生率0.13次/10万公顷,控制率28.23公顷/次,受害率0.25‰,火灾查处率100%。
(1)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告知书》13.2万余份、《户主通知书》4万份,张贴防火公告2500多份,宣传单5.05万份,书写、悬挂标语1252条,设置防火警示标牌475处,循环滚动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片、宣传标语、公告、公益广告等7605条(次),全覆盖发送护林防火短信63万余条。
(2)严格控制火源,杜绝监管空白。落实1024名护林员、草管员等专人看守林地、草地、集中坟地,严管火源上山;建立台账,对1193名特殊人员严格落实“一对一”“人盯人”监管措施,防止监管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清明期间,全县共计出动1367人 ,在各坟场集中地设置1002个标牌,张贴标语1976份,严禁祭祀扫墓时发生烧香、焚纸、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生火做饭等行为;在重点林区、牧区设立防火检查卡点471处,决不允许带火进山入林,从源头上杜绝烧香点烛、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先后共检查车辆1767辆,5275人。
(3)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决不放过问题隐患。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再排查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林区牧区、景区景点、连片坟地、公路、铁路、矿场、林下企业、输电线路等1341个点位逐地逐点常态化开展排查,发现问题隐患88处,安排专人落实整改。
(4)防火期,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104起,行政拘留62人,因疫情暂缓拘留23人,依法未拘留年满70岁以上老人16人,未成年人3人,但已对监护人进行了教育训诫和义务巡山等相应处罚。
12.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方面:(1)完成全县越冬虫情调查任务和防治作业设计,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578万亩;完成防治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2.1万亩,诱捕松墨天牛9662头,其它虫种56387头;防治祥云新松叶蜂0.478万亩,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100%,成灾率为零,发生率为4.9‰。(2)完成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共查出枯死松树960株,采集标本30个进行初检,个别样本带有线虫,需进一步送检;(3)全县共设监测站(点)53个,落实兼职测报员53人,定点监测人员10人,设置固定监测点10个,挂诱捕器25个,诱捕松褐天牛1373头,其它虫种3211头。全年共发布森防预报4期、简报5期,网络信息11条,实现了有效监测全县的每一片林区的目标,测报准确率达100%。(4)完成全县种苗产地检疫调查,调查面积1520亩。调运检疫苗木1118.0846万株,种子9370公斤,穗条46万条,草坪27650平方米,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率均为100%。依法对省外调进的绿化树种、苗木、木材等进行复检。(5)强化宣传培训,提升防治能力。始终把宣传、培训和防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贯穿于森防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印发宣传单、现场培训等形式,普及森防技术。先后发放宣传资料1900余份,结合精准扶贫和局业务技术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90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人反映板栗、花椒、核桃、油橄榄及绿化树种发生病虫危害报告47人次,电话咨询79次。(6)推行“双线”目标和联防联治责任制,由县政府与38个乡镇签订了《2019—2021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我局与基层6个场、站签订《2019—2021年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与毗邻县(石棉县、汉源县、西昌市、九龙县、泸定县、康定县)签订了联防联治协议;
8.天保工程建设。落实到7个国有林管护实施单位,设立20个管护站,落实管护人员327人,聘请护林员169人,新增15名贫困护林人员,签订了328份管护协议,继续对284.77万亩国有林实施常年管护。为了细化责任,对巡山护林员实行科学管理,全员安装了巡护APP,管护合格率100%,考评等级为“优”;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国有职工“五险”参保率100%;基层管护场站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完成了里庄国有林场办公楼、河东国有林场林区道路4.764公里、冶勒办公楼建设。拖乌、宁源、泽远管护站正有序进行;全面完成了国有林区改革任务,全套资料已上报州林草局验收。
9.加强森林督查,依法用地。完成全县178个林地图斑变化核查及年度变更工作;办理完成6宗使用林地项目,共计使用林地68.4678公顷;大桥水库灌区二区工程、引水入昌工程完成使用林地手续;完成全县通村、通组路拟使用林地调查;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项目128个。其中:正在办理拟使用林地项目17个;正在办理的林地审批项目10宗。
10.完成草原管护、监理、监测、生态修复工作。张贴草原防火宣传标语180幅,举办森林草原管护培训班3期,培训基层职工和管护人员394人次;上缴县财政占用草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364.94万元;省林草局下达的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万亩人工种草及10万亩天然草地改良方案,通过省、州评审;完成2021年退牧还草项目编制方案。通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我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以上,冶勒草原荣获首届四川省“十大最美草原”荣誉称号。
11.救助喜鹊4只、赤麂3只、鼬獾2只,处置黑熊、野猪危害事件14起,从而确保了境内野生动物的安全,维护了生物多样性。
12.集体公益林:(1)完成兑现2020年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342.314577万元,通过“一卡通”拨付到44723户林农账户,资金兑现率为99.14%。未兑付13.533418万元,待大桥镇上报相关数据后,及时完成全部资金兑现工作。(2)完成全县3442份集体公益林管护合同的签订;全年共接待群众关于集体公益林来访500多人次,查询集体公益林兑现资金和银行卡号等查询1000余次,调处林权纠纷2次。配合州、县完成历年度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审计工作及冕宁县2019年度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州、县绩效评价。
13.完成全县政策性森林保险全县森林投保面积4870585.95亩;处理林权纠纷调出14起,新确权面积4634亩;移交县自然资源局林权档案归档和扫描、证书目录、林权数据等资料。
二、机构设置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0901.9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16.12万元,增长31.58%。主要变动原因是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项目和林业草原项目增加,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746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46.73万元,占95.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占0.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16.48万元,占3.5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2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91万元,占18%;项目支出13359.37万元,占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874.9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44.36万元,增长32.01%。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正常调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项目和林业草原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689.98万元,增长75.67%。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正常调资、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预算资金增加、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项目资金增加和林业草原项目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0.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88万元,占1.58%;卫生健康支出(类)224.71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类)212.61万元,占1.37%;节能环保支出(类)546.69万元,占3.52%;农林水支出(类)13503.37万元,占86.9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797.35万元,占5.1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530.62万元,完成预算的52.1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24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224.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132.55万元。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支出决算为83.72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546.69万元,完成预算的20.90%。其中:节能环保211(类)天然林保护05(款)社会保险补助02(项):支出决算为35.75万元,完成预算11.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只支付冕宁县阳落河国有林保护处职工社会保险,2020年由于受疫情影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和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紧急通知》(凉社险[2020]14号)文件要求冕宁县阳落河国有林保护处免交2020年2-12月社会保险费。节能环保211(类)退耕还林还草06(款)退耕现金02(项):支出决算为351.01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211(类)退耕还林还草06(款)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04(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211(类)退耕还林还草06(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05(项):支出决算为65.68万元,完成预算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工程0.06万亩为基本农田,2020年12月调整到其他乡镇,待完成栽植、验收后支付。节能环保211(类)退耕还林还草06(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1.43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211(类)其他节能环保99(款)其他节能环保01(项):支出决算数为59.83万元,完成预算3.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在2021年建设完成,待2021年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资金完成。
4.农林水支出决算为13503.37万元,完成预算的5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林业草原防灭火整治项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造林绿化、植被恢复造林、草原管理、退牧还草等林业和草原相关项目建设正在实施中,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支付完成。其中: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2177.35万元。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04(项):支出决算为68.30万元。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05(项):支出决算为2574.33万元,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06(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07(项):支出决算为2467.25万元。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9(项):支出决算为3459.20万元。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贷款贴息27(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项):支出决算为599.55万元。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36(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农林水213(类)02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210.90万元。农林水213(类)扶贫05(款)其他扶贫支出99(项):支出决算数为238.66万元。农林水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项):支出决算数为6.85万元。农林水213(类)普惠 发展08(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3(项):支出决算数为222.90万元。农林水213(类)其他农林水支出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99(项):支出决算数为358.2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212.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数为212.28万元。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购房补贴03(项):支出决算数为0.33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决算数为797.35万元,完成预算3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资金到账迟,森林草原消防事务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待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完成。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森林消防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森林消防事务03(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54.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自然灾害防治06(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02(项):支出决算为633.1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8.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4.95万元、津贴补贴647.92万元、奖金406.47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5.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0.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3.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56.58万元、生活补助56.49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212.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24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14万元、印刷费1.21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29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6.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12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4.25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88万元、劳务费12.0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0.60万元、福利费39.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其他交通费6.4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6.25万元,完成预算90.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节约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37万元,占9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8万元,占9.3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37万元,完成预算97.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8.12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供水车及防火业务车辆增加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用车5辆、其他用车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3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系统的森林防火,天然林保护、森林培育、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技推广、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公益林兑现补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X林业项目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8万元,完成预算5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31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88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9次,国内公务接待9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林业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天然林保护、资源管理、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技推广、退耕还林、公益林兑现补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X”等林业草原项目开展的省州县指导监督工作、检查验收。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45万元,比2019年增加80.46万元,增长49.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场站所人员全部属于事业,而2020年行政运行功能科目的公用经费包含了我单位事业人员的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7.3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林业草原项目工程。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辆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用车5辆、其他用车9辆,主要是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发展、草原生态修复等项目的开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森林资源管理、草原管理、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执行进度需进一步加快;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基础数据的分析研究,提高预算编制精度;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筹划,加快支出进度。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项目”、“防火检查站点(或智能检查卡口)建设项目”、“林火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火储备物资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项目”、“地方专业扑火队营房(含物资储备库)900平方米建设项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项目”等7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防火检查站点(或智能检查卡口)建设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该项目的建设给森林防火检查卡点的工作人员带来便利条件,让值班人员有个较为舒适的环境,提高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值班人员的积极性,更好的控制火源进入林区,减少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避免由于火种进入林区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县森林资源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加上特殊的自然和历史原因,林区内林地、农耕地、村民插花分布,形成很多林中村,森林防火设置检查卡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要逐步加大森林防火检查点建设的投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的建设,更好的从源头控制火种进入重点林区、牧区、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真正做到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区。
(2)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冕宁县宏模镇油橄榄基地的油橄榄经济林木生长发育质量得到改善,油橄榄产量和品质也将得到提高,为冕宁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供样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森林质量可持续利用,稳定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拓展绿化分布,构建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进一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可间接推动项目实施区人口、经济、社会、生态、资源的和谐发展,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方案的请示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责任股室应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完善责任、提高工程效益,为以后工程项目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3)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66万元,执行数为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不仅有利于提高项目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火灾扑灭率,保护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就,提高全县森林防灭火整体能力,而且还将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发现的主要问题:防火阻隔带分布不均,没有形成有效阻火网络。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提高林区道路网密度,积极探索生物阻隔带的建设,已达到“实施绿色防火”的目标。
(4)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火储备物资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项目”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巡护侦察无人机采购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县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从而保证了我县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经济和保障林区社会稳定可持续影响得以充分发挥。发现的主要问题: 防火物资储备不足和保障能力不力,现有的机具少且落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要逐步加大森林防火物资装备的投入,进一步提升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物资保障能力。
(5)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林业产业结构的升级。油橄榄是名、特、优经济林,是高投入、高产出集约化经营的林业产业,发展油橄榄既有利于规划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区域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林业产业升级。增强冕宁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拓宽县域内农村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增加项目区农户收入,以及对促进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维护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防火检查点(或智能卡口)建设项目 | |||||
|
预算单位 |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0 |
执行数 |
2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在入山要道口设置防火检查卡点,严格检查进入重点林区、牧区、景区、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和车辆,收缴火种,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草,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防止检查不到位而造成森林草原火灾 |
实际完成41个防火卡点(或智能检查卡口)建设,完成率100%。通过该项目的建设森林防火检查卡点的工作人员带来便利条件,让值班人员有个较为舒适的环境,提高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值班人员的积极性,更好的控制火源进入林区,减少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避免由于火种进入林区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个) |
20 |
41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万元)) |
666 |
666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到期完成率 |
≧95%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次数 |
明显 |
明显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
≦1‰ |
0.251‰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发挥作用 |
明显 |
明显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 | ||||
|
预算单位 |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0 |
执行数 |
3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增加森林蓄积和提高林地生产力,探索冕宁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技术模式和管理模式等,为冕宁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供样板,为保障冕宁县的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
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1万亩的施肥和整形修剪。中央财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政策宣传率100%。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试点项目面积合格率100%。油橄榄森林质量和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防沙固土、涵养水能力得到增加,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面积(万亩) |
1 |
1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整形修剪面积(万亩) |
1 |
1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施肥面积(万亩) |
1 |
1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合格率(%) |
≧85%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完成率(%) |
≧95%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完成(%) |
≧10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万元/万亩) |
300 |
3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实施区域内经济条件明显改善(是否) |
是 |
是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油橄榄产量和品质得到明细改善(是否) |
是 |
是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油橄榄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
明显 |
明显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5%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 |
≧80% |
≧8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防火阻隔带系统建设项目 | ||||
|
预算单位 |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66 |
执行数 |
666 | |
|
其中-财政拨款 |
666 |
其中-财政拨款 |
666 |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开展防火阻隔带系统建设,提高项目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火灾扑灭率,保护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就,提高全县森林防灭火整体能力。 |
完成1.1万亩防火阻隔带和81.8公里防火通道建设,完成率100%。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不仅有利于提高项目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火灾扑灭率,保护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就,提高全县森林防灭火整体能力,而且还将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防火阻隔带建设面积(万亩) |
1.1 |
1.1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防火通道(公里) |
81.8 |
81.8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防火阻隔带系统建设资金(万元)) |
666 |
666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到期完成率 |
≧95%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防火阻隔能力提升 |
明显 |
明显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
≦1‰ |
0.251‰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防火阻隔带建设作用持续发挥 |
明显 |
明显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配备巡护无人机项目 | ||||
|
预算单位 |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0 |
执行数 |
14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 |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开展防火储备物资购置,加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能力建设,森林火灾控制率1‰以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降低森林火灾损失,同时对维护林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林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
完成巡护侦察无人机2套购置资金10万元;完成防火储备物资购置资金60万元,具体包括:森林防火阻燃服300套、防火鞋150双、扑火头套150个、阻燃手套150双、睡袋150个、夏作训服300件;完成扑火队能力建设资金70万元,具体包括:高压水泵5台、风水灭火机10台、水带背包20个、GPS定位仪10部、小型静音发电机5台、碳纤维头盔150顶、高倍望远镜5个、作训大衣200件、军用指挥帐篷3顶、指挥桌椅3套、喊话器10个、强光电筒200支。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巡护侦察无人机(套) |
2 |
2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防火储备物资购置(万元) |
60 |
6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扑火队能力建设(万元) |
70 |
7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森林防火补助当年资金支出率 |
≧95%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地方专业扑火队能力提升 |
提升 |
提升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防火储备物资是否满足森林防灭火 |
是 |
是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
≦1‰ |
0.251‰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地方专业扑火队作用发挥 |
显著 |
显著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5%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扑火队队员满意度 |
≧85%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冕宁县国有贫困林场专项扶贫资金 | ||||
|
预算单位 |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0 |
执行数 |
2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泽远镇红专村新建250亩油橄榄基地,栽植油橄榄16570株。冕宁县复兴镇响石村至中心村公路,长3.085米km。 |
泽远镇红专村新建250亩油橄榄基地,栽植油橄榄16570株。冕宁县复兴镇响石村至中心村公路,长3.085米km。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泽远镇红专村栽植油橄榄(亩) |
250 |
25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整形修剪面积(万亩)冕宁县复兴镇中心村森林防火通道(km) |
3.085 |
3.085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新造林面积合格率(%) |
≥9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森林防火通道合格率(%) |
≥9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冕宁县国有贫困林场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
200 |
2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实施区域内经济条件明显改善(是否) |
是 |
是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油橄榄产量和品质得到明细改善(是否) |
是 |
是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明显 |
明显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造林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否明显) |
明显 |
明显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周边群众满意度 |
≧80% |
≧90%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项目、防火检查站点(或智能检查卡口)建设项目、林火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火储备物资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项目、地方专业扑火队营房(含物资储备库)900平方米建设项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火储备物资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森林防火火灾赔偿款、国有林火灾补偿款、国家林草局驻成都专员办交生活费、州局拨野生动物救护资金、州局拨森林防火漫水湾基地培训费、县财政拨森林防火购置经费、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销售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天然林保护05(款)社会保险补助02(项):指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11(类)退耕还林06(款)退耕现金02(项):指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11(类)退耕还林06(款)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04(项):指反映地方财政拨付的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节能环保支出211(类)退耕还林06(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05(项):指反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11(类)退耕还林06(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11(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行政运行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林业事业机构04(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培育05(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技术推广与转化06(项):指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资源管理07(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9(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贷款贴息27(项):指反映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草原管理36(项):指反映从草原草场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农林水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农林水213(类)扶贫05(款)其他扶贫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农林水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农林水213(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3(项):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农林水213(类)其他农林水支出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99(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购房补贴03(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森林消防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森林消防事务03(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森林消防方面的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自然灾害防治06(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02(项):指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是根据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冕宁县林业局的基础上组建的,是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未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县林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制定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有关管理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拟定石漠化防治规划,贯彻相关的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放利用,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负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依法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监督管理本级政府自然保护区(地)的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自然保护区(地)、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湿地)公园管理职责等相关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地)、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湿地)公园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8.负责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全县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1.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实。承担县政府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大规模绿化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高效率推进林业和草原产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15.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林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县林草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林草局编制人数18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76人。实有在编人员18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7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2人,其他人员12人,遗属人员4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县林草局全年收入决算总额30901.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74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0万元,其他收入616.4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438.7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县林草局全年支出决算总额162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91万元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689.4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242.45万元;项目支出13359.37万元,主要用于造林、森林培育、森林草原防灭火、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森林资源管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等方面,项目资金结转主要是因为林业和草原项目的特殊性,有的项目资金到位迟,有的项目需要1-3年完成,项目需到次年完成或者项目期限内完成验收后才予以支付,无法在当年形成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根据冕宁县财政局的要求,县林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一是森林火灾查处率100%;二是天保工程管护签约率100%、合同签订率100%、涉林补偿资金兑现率100%;三是森林虫害防治率为100%;四是完成冕宁县大规模绿化行动任务,全面义务植树30万株;五是认定挂牌全县古树名木资源114株;六是绩效目标根据年度目标从投入、产出和效果三个方面进行了量化和细化,编制要素完整,可操作性强。
(2)目标完成。
a.2020年完成前一轮退耕还林0.1万亩,兑付补助26万元;2016年退耕还林0.36万亩,兑付补助144万元及2018年0.2万亩(省级验收磨房沟镇0.06万亩验收不合格),兑付补助58万元;2020年退耕还林生态林森林抚育7.77万亩,兑付补助155.4万元;均通过金宝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b.完成2020年度森林抚育0.4万亩;完成2020年度长江上游干旱河谷地区油橄榄建设项目的选址和作业设计工作;完成冕宁县大规模绿化行动任务,全面义务植树达30万株;完成冕宁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油橄榄产业发展任务250亩的建设任务,年底进行县级验收;完成2020年“1+X”花椒栽植1.0万亩;
c.2020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其中:雷击起火2起,过境火1起。火场面积205.6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84.69公顷,发生率0.13次/10万公顷,控制率28.23公顷/次,受害率0.25‰,火灾查处率100%。
d.完成全县越冬虫情调查任务和防治作业设计,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578万亩;完成防治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2.1万亩,诱捕松墨天牛9662头,其它虫种56387头;防治祥云新松叶蜂0.478万亩,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100%,成灾率为零,发生率为4.9‰。全县共设监测站(点)53个,落实兼职测报员53人,定点监测人员10人,设置固定监测点10个,挂诱捕器25个,诱捕松褐天牛1373头,其它虫种3211头。全年共发布森防预报4期、简报5期,网络信息11条,实现了有效监测全县的每一片林区的目标,测报准确率达100%。
e.我局积极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基层行动,送科技下乡,服务群众。先后组织科技人员100余人次,深入全县41个贫困村和重点产业种植基地进行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共举办培训班49期,培训林农2680余人次;现场培训12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发放防火宣传手册10万余份、实用技术资料10500余册,接待咨询服务群众1600余人次。
县林草局2020年主要项目绩效目标7个,分别是2020年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项目、防火检查站点(或智能检查卡口)建设项目、林火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火储备物资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项目、地方专业扑火队营房(含物资储备库)900平方米建设项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项目,当年完成项目7个,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3)编制准确。2020年,县林草局年度预算总额4994.17万元(剔除中央、省、州级专款后金额),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0.00万元,预算结余指标追减包括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和绩效工资40.37万元,预算指标追减的原因是县林草局中途有在职职工死亡、退休及职工调动等。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20年,县林草局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242.45万元,决算242.45万元,偏差度为0.00%;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当年初预算121万元,决算涉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121.31万元,偏差度为0.26%。
(2)动态调整。2020年,县林草局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20年,县林草局6月、9月、11月预算支出分别为3316.51万元、7120.45万元和9126.31万元,占年度预算总额的10.73%、23.04%和29.53%。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0年,县林草局全年预算30942.36万元,年终指标追减40.37万元,12月31日累计预算支出16291.28万元,年终预算执行进度为52.72%。同时,2020年县林草局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冕财预[2020]12号)文件收回存量资金645.8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助200万元,造林绿化专项195万元,植被恢复费新建核桃基地90万元,植被恢复费核桃基地建设50万元,植被恢复费新建华山松基地60万元,植被恢复费绿化造林50.89万元。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冕财预[2020]31号)文件收回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林抚育资金115.84万元。
(2)违规记录。2020年,财政部门对县林草局部门预算项目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留守人员工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品、禁火令、标语等、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队员准备(机具、维修、棉被服等专用消防装备)、专项预算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均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不存在挤占、挪用、串用、截留等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项目决策。
(1)程序严密。县林草局对专项项目设立制订了严格的操作流程和资金管理办法,一是业务处室申报,包括前期调研及可行性论证等;二是财务审核,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等;三是综合评审,建立项目库;四是根据轻重缓急,综合平衡后上报党组会审定;五是根据局长办公会审议结果报财政。
(2)规划合理。2020年县林草局主要专项项目7个,分别是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瞭望塔建设、打火队营房建设、防火检查站点或智能卡点建设)、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防火储备物资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项目(防火检查点或智能卡点20个建设、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0套、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2套、建设1.1万亩防火阻隔带、新建林区防灭火通道81.8公里)、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项目。项目的实施目标是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环境,促进生态修复,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促使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绩效目标及规划符合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3)结果符合。2020年县林草局主要专项项目7个,分别是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瞭望塔建设、打火队营房建设、防火检查站点或智能卡点建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防火储备物资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项目(防火检查点或智能卡点20个建设、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0套、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2套、建设1.1万亩防火阻隔带、新建林区防灭火通道81.8公里)、2020年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期效果。
2.项目实施。
(1)分配科学。县林草局对项目的分配过程、分配程序和过程管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凉委办[2019]137号)、《中共冕宁县委办公室 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冕委办发[2019]1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具体到2020年的7个项目,均属于据实据效项目,基础数据真实,测算精准。
(2)分配及时。县林草局系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支付均符合财政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县林草局2020年度评价专项项目资金总额22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653万元、县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939万元。已支付完成资金2016.794万元,结转205.206万元,未全部支付的原因是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合同进度支付,需待以后年度支付。
(2)实施绩效2020年县林草局主要专项项目7个,分别是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项目、防火检查站点(或智能检查卡口)建设项目、林火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火储备物资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项目、地方专业扑火队营房(含物资储备库)900平方米建设项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项目,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7个项目已完成项目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3)违规记录。2020年,财政部门对县林草局专项预算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均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不存在挤占、挪用、串用、截留等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因该指标系评价组依据自评报告准确度打分,故自评阶段该项指标不涉及。
2.信息公开。
(1)目标公开。2020年6月,县林草局在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信息,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已经同时向社会公开。
(2)自评公开。根据冕宁县财政局2020年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一是部门决算报财政局后,由财政局统一公开;二是财政局要求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随决算一同公开。
3.整改反馈。
(1)结果整改。截至自评报告编制日(2021年7月27.日),县林草局未收到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故该项指标不涉及。
(2)应用反馈。因未收到提出的相关问题,也无需向财政部门反馈,该项指标不涉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县林草局除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加强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外,绩效目标制定要素完整、程序规范,支出控制有力,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项目绩效良好,自评得分为91.14分。(详见附件2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打分表)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
2020年,县林草局年终预算指标追减资金40.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绩效工资指标追减31.72万元,住房公积金指标追减7.75万元,其他交通费指标追减0.9万元。年终预算指标追减是因为2020年中途有在职职工死亡、退休。说明预算编制准确度仍需进一步提高。
2.预算执行进度需进一步加快。
县林草局6月、9月、11月预算支出分别为3316.51万元、7120.45万元和9126.31万元,占年度预算总额的10.73%、23.04%和29.53%,预算执行进度需进一步加快。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对基础数据的分析研究,提高预算编制精度。县林草局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要依据单位年度目标和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认真细致地进行调研并进行科学论证,再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严格进行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筹划,加快支出进度。下一步,县林草局将科学安排业务活动时间,统筹业务活动与预算执行工作,争取预算执行进度达到财政部门的要求。
3.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智能。
附件2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建设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冕财办〔2021〕20号)文精神,我局成立2021年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对2020年建设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自评,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由于我县森林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加上特殊的自然和历史原因,林区内林地、农耕地、村民插花分布,形成很多林中村,因而对森林防火预防在一定程度上加大难度。特别是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及其他林业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造林绿化面积不断增加,林木不断生长,社会经济逐步发展,人口流动频繁,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随时存在。
森林防火工作是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是国家公共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入山要道口设置防火检查卡点,严格检查进入重点林区、牧区、景区、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和车辆,收缴火种,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草,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防止检查不到位而造成森林草原火灾。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该项目中的管理职能
(1)负责全县综合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a.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b.县林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c.必要时,县林草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我局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31号)和《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文件的要求, 专项用于防火检查站(或智能检查卡口)建设,为项目申报、项目具体实施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冕财办〔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按质按招投标程序及合同管理等保证防火物资储备购置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完成,防火物资验收后进行资金结算。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过程控制,严格绩效考核。
4.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预算下达给我局建设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资金33万元;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凉财建[2020]163号)下达我县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资金16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计划20个,实际完成41个,具体如下:健美乡桥头防火检查站、新兴乡桥头防火检查站、和爱通乡路口防火检查站、青纳路口防火检查站、棉锦大桥防火检查站、401桥头防火检查站、磨房沟电厂防火检查站、皮罗口大桥防火检查站、二工区腊窝路口防火检查站、软心沟口防火检查站、冶勒纸厂沟入口防火检查站、三姑路口防火检查站、灵山景区防火通道口、惠安镇桥头防火检查站、大龙洞路口防火检查站、群英水库路口防火检查站、复兴花果村防火检查站、石龙村路口防火检查站、五一防火通道口防火检查站、梳妆台桥头防火检查站、洛瓦村防火检查站、铁厂电站路口防火检查站、沙尔村林区防火检查站、迎丰村防火检查站、二村沟路口防火检查站、泽远镇安哈村防火检查站、河边险峰村防火检查站、新兴乡姑鲁沟村、泽远镇发射中心一号门、石龙镇马鞍村、里庄镇经营村和黄泥村、磨房沟镇一级站和大川豪木耳铺子、高阳街道办南西社区和回坪社区、若水镇牦牛村、复兴镇春城村、漫水湾镇轿顶村、老鸦村及玉马山沙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文件规定,通过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的建设,强化了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宣传、检查、火源管理等措施,提高森林防火预防能力,共同筑牢森林“防火墙”,以此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同时对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林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按省、州、县有关要求按时完成。
4、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县2020年建设防火检查站(或智能检查卡口)项目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凉财建[2020]163号)等文件的要求,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建设项目合理可行,项目资金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切实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文件预算下达防火检查站(或智能检查卡口)20个资金33万元,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凉财建[2020]163号)文件,下达冕宁县防火检查站(或智能检查卡口)20个省预算内资金167万元,资金共计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之日,冕宁县2020年防火检查站(或智能检查卡口)支出278.23万元,其中完成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3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20个资金16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冕宁县2020年林火视频和瞭望塔建设项目使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凉财建[2020]163号)等文件的要求、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制度、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等,将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建设项目纳入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管理,采用项目专款专用,按合同规定支付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串用、截留等违纪违规问题,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采取了依据资金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并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管理机制实施完成该项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采购项目通过比选,评委会评审和推荐确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采购项目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根据采购内容需求设置供应商条件,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项目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采购项目为了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同时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并满足我县防火物资储备购置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采购项目需要,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然后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投标公告,依据评标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采用磋商性竞争谈判方式,并出具中标结果确认函,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待公告期满后签订采购合同。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对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招标程序、招标合法性等实施监督管理,采购项目无超标准、超预算情况,无围标串标情况;项目合同完全按招标文件签订,无改变货物品牌、型号、数量、单价等问题,无提前付款情况;所有防火检查点(移动岗亭及太阳能供电套件)均对照中标公司相应文件及合同现场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安装,严格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为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火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筑牢我县森林防火墙,使我县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大幅减少,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我县完成防火检查站(移动岗亭)20个卡口建设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3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防火检查站(移动岗亭)20个卡口资金167万元,实际完成41个卡点建设,在重点林区、牧区设立防火检查卡点471处,决不允许带火进山入林,从源头上杜绝烧香点烛、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先后共检查车辆1767辆,5275人。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绩效评价之日已完成了2020年防火检查点(或智能检查卡口)项目的各项工作流程,全面完成了防火检查点(移动岗亭)的采购和安装,完成率100%,确保了冕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宣传、严控火源管控、严格入山出山检查登记制度等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质量的要求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防火检查点(移动岗亭)20个建设项目工作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防火检查点(移动岗亭)项目完成后,进一步筑牢了我县的森林防火预防墙,实行宣传、排查结合,督查、巡查结合,APP巡护、设卡结合的新举措,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其中:雷击起火2起,过境火1起。火场面积205.6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84.69公顷,发生率0.13次/10万公顷,控制率28.23公顷/次,受害率0.25‰,火灾查处率100%。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林区牧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2.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2020年防火检查卡点(移动岗亭)建设项目的实施,结合实际实行宣传、排查结合,督查、巡查结合,APP巡护、设卡结合的新举措,细化责任,分片包干,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各乡镇街道办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38年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省定的1‰以内,实现了“火扑灭,零伤亡”工作目标。活立木蓄积受损较少,森林覆盖率稳定持续增长,切实保护了森林草原资源的生态安全。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防火检查卡点(移动岗亭)建设项目的实施,增强我县的森林防火预防宣传、卡口检查、火源管控检查、出入山登记检查能力,同时通过检查强化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从而减少发生森林火灾的次数,保证了我县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经济和保障林区社会稳定可持续影响得以充分发挥。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防火检查卡点(移动岗亭)建设项目的实施社会公众满意度达8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 评价结论。
2020年林防火检查卡点(移动岗亭)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计划建设防火检查卡点(或智能检查卡口)20个,实际完成41个,完成率100%。通过该项目的建设森林防火检查卡点的工作人员带来便利条件,让值班人员有个较为舒适的环境,提高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值班人员的积极性,更好的控制火源进入林区,减少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避免由于火种进入林区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所以综合总体绩效来看,2020年防火检查卡点(移动岗亭)项目取得优异成果,绩效评价得分93分。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森林资源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加上特殊的自然和历史原因,林区内林地、农耕地、村民插花分布,形成很多林中村,森林防火设置检查卡点不足。
(三)绩效评价建议
1.用款项目业务股室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财经纪律,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用款业务项目资金股室防火物资储备资产需依规按照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储备物资台账,专人管理,物资出入库时实行清点和交接,并填写物资出入库明细账单,由交接物资的双方当事人签名备案,并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盘点清查。
3.今后要逐步加大森林防火检查点建设的投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的建设,更好的从源头控制火种进入重点林区、牧区、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真正做到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区。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附件3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冕财办〔2021〕20号)文精神,我局成立2021年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对2020年精准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自评,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冕宁县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南部,现据最新的森林资源调查资料,冕宁县总面积442297.2公顷,其中:林地324780.2公顷,非林地117517.0公顷。在林地中,有林地204777.0公顷,疏林地2783.8公顷,灌木林地105987.7公顷,未成林地302.9公顷,苗圃地11.4公顷,无林地141.2公顷,宜林地10776.2公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重要指示,及《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推进国家林业局《“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实施,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县水热条件好的独特优势,推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结合我县实际,以近自然林业、森林健康等森林经营培育理论为指导,以生态改善、农民增收、企业得利、行业增效为目标,以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培育模式、利益联结机制和资本积累转化为保障,稳步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升森林质量,达到可持续经营与利用目的,确定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林地经营为集约经营基地内油橄榄经济林木质量提升,以“冕宁元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培育形成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新产能,提升林地经营收益。为确保2020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8号)文件下达冕宁县2020年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300万元,依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贯彻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目标精准、投入精准的总体要求,选择冕宁县政府重点扶持对象“冕宁元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万亩油橄榄试点林地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试点范围涉及冕宁县宏模镇5个村,14个小班,其中:拉白村2000亩、四和村2000亩、松盛村690亩、新阳村1650亩、优胜村3660亩,合计10000亩。主要采用施肥技术和修枝整形两个项目措施,确保林木获得最佳的生长环境,提升油橄榄的生长质量和鲜果产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该项目中的管理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制定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有关管理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贯彻相关的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4)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5)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林业基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和草原资产。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我局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8号)文件精神委托凉山州森林木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油橄榄基地建设实际情况编制《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编制完成后于2020年12月16日以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冕宁县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的请示(冕林[2020]152号)上报冕宁县人民政府,冕宁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12日以《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的批复》(冕府发[2021]2号)的文件形式进行了批复,为项目申报、项目具体实施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和《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冕财办〔2021〕2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按质保证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后进行资金结算。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及时对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 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8号)下达冕宁县2020年精准质量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300万元,按照《油橄榄矮化密植丰产栽培技术规程》(DB51/丁2413-2017)《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造林及时规程》、《造林作业设计规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四川省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等相关规定,结合冕宁县2020年度当地劳务市场价格、全国化肥市场价格等情况综合确定资金分配,直接费用235万元,包括肥料费235万元,整形修剪费用50万元;间接费用15万元,其中设计费10万元,造价及审核费1万元,管理费4万元;以上费用共计300万元。该项资金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冕宁县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项目由冕宁元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实施面积1万亩,项目地点在冕宁县宏模镇,其中拉白村2000亩、四合村2000亩、松盛村690亩、新阳村1650亩、优胜村3660亩。按照《油橄榄矮化密植丰产栽培技术规程》及《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等相关标准及规定,并根据冕宁元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油橄榄种植地实际操作,油橄榄矮化密植品种需通过适当合理的整形修剪和科学施肥调节油橄榄生长发育及有效提高油橄榄矮化密植园的种植质量和鲜果产量。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直接费用油橄榄种植地肥料235万元;
(2)直接费用油橄榄整形修剪费用50万元;
(3)间接费用15万元,其中:设计费10万元,造价及审核费1万元,管理给4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文规定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方面。其中国土绿化支出用于林木良种培育、造林、森林抚育,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及油茶、油用牡丹、文冠果等木本油料营造。《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文件中规定国土绿化支出用于造林绿化(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更新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古树名木保护试点、防沙治沙试点、干旱河谷生态治理试点、储备林基地建设试点、森林小镇等方面。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是为了科学合理地经营管理好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2020年我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将促进试点区域(冕宁县宏模镇油橄榄基地)林地质量提升,增加油橄榄经济收益,带动农户增收,特别是让当地农村建卡的130户贫困户的生活、经济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同时有效提升了宏模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增加森林蓄积和提高林地生产力,探索冕宁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技术模式和管理模式等,为冕宁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供样板,为保障冕宁县的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按省、州、县有关要求及批复按时完成。
4、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项目建设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 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8号)等文件的要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方面。国土绿化支出用于造林绿化(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更新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古树名木保护试点、防沙治沙试点、干旱河谷生态治理试点、储备林基地建设试点、森林小镇等方面。根据以上要求,我局编制了《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实施方案合理可行,项目资金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切实可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8号)下达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3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评价之日,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工程油橄榄基地直接费用(肥料和整形修剪)支出284.15万元,设计费8万元,后根据实际追加油橄榄复合肥7.85万元,共计支出30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项目使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 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8号)等文件的要求,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制度、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等,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管理,采用项目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支付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串用、截留等违纪违规问题,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 根据《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及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的批复》(冕府发[2021]2号)文件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中标公示、政府采购合同等管理机制完成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项目的肥料采购。严格按照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及相关的文件要求严格规范使用肥料、整形修剪、设计、造价及审核、管理等费用 。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为做好我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要着力提高我县区域森林质量,就要以生态改善、农民增收、企业得利、行业增效为目标,以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培育模式、利益联结机制和资本积累转化为保障,稳步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升森林的生长质量和林地经营效益,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县科学经营发展森林资源培育理念,为保障生态安全作出重要贡献。冕宁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中央财政300万元用于冕宁县宏模镇拉白村2000亩、四合村2000亩、松盛村690亩、新阳村1650亩、优胜村3660亩,共计10000亩的油橄榄基地的科学施肥和整形修剪以及该项目的设计、造价及审核、管理等。截止绩效评价之日已完成资金30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建设1万亩的施肥和整形修剪。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评价之日已完成了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流程,全面完成了油橄榄基地面积1万亩的科学施肥和整形修剪,完成率100%,确保了我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工程项目相关各项工作的任务、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中央财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政策宣传率100%。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试点项目面积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我县立足冕宁县实际,通过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的实施,让冕宁元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油橄榄产量呈几何增长趋势,按25万元/吨计算,可年创效益2个亿以上。同时,油橄榄产业发展带动了该乡镇7个村3800多户农户的发展,让农户年增加收入5000元左右,让建卡贫困户农户的生活、经济条件也得到明显改善。
(2)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的实施,冕宁县宏模镇油橄榄基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升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森林在气候调节、涵养水源、蓄水保土、固碳释氧、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森林游憩和维持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灾害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生态效益。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的投入建设,我县的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经营模式等各方面均取得了初步成果,林分结构、林分质量明显改善,森林景观、森林生态整体功能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得以持续稳定,生态功能正逐步改善,国土绿化的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得以充分发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项目的实施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80%以上。
四、绩效评级结论
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油橄榄基地1万亩的科学施肥和整形修剪,完成率100%,油橄榄森林质量和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防沙固土、涵养水能力得到增加,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同时还可促进我县的森林旅游发展,让宏模镇成为“森林小镇”、“城乡协调发展”、“生态系统完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模范示范基地。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造林补贴油橄榄基地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7分。
(一)项目决策合理。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资金按照《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 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8号)的文件要求,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冕宁县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的请示》 (冕林[2020]152号)上报冕宁县人民政府,冕宁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12日以《关于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的批复》(冕府发〔2021〕2号)的文件进行了批复。严格执行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决策制度,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项目符合项目资金管理要求,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及项目目标、项目内容等都符合规定。
(二)项目管理
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 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8号)的文件要求项目资金分配合理。按照《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冕宁县2020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试点方案的批复》(冕府发〔2021〕2号)文件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政策宣传、公告公示、合同签订、监督检查、档案管理等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三)项目绩效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实施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冕宁县宏模镇油橄榄基地的油橄榄经济林木生长发育质量得到改善,油橄榄产量和品质也将得到提高,为冕宁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供样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森林质量可持续利用,稳定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拓展绿化分布,构建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进一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可间接推动项目实施区人口、经济、社会、生态、资源的和谐发展,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绩效评价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方案的请示进度缓慢。
(二)绩效评价建议
1.项目责任股室应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完善责任、提高工程效益,为以后工程项目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2.用款项目业务股室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用款业务项目资金股室项目档案管理需依规按照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4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冕财办〔2021〕20号)文精神,我局成立2021年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对2020年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自评,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林火阻隔就是利用林区公路、防火线、防火林带和河流、湖泊等障碍物及不易着火的生物阻隔林火的蔓延。森林防火阻隔系统是由自然阻隔带(分布在林区内的宽度在10m以上的河流、沟壑、岩石裸露地带、沙丘、水湿地等障碍物)、工程阻隔带(林区防火道路、防火带等)和生物阻隔带(林内林带、林缘、村屯、山脚田边林带等)等紧密衔接而形成的预防林火蔓延,控制大面积林火发生的行之有效的阻隔网络。预防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因此,有针对性的强化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对缓解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和损失,确保森林资源、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安全,维护生态文明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督导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情况反馈会精神,按照《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冕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前,在重点林牧区,尤其是森林火险高危区的重要保护目标、城镇和乡村居民点周边分批实施1.1万亩林相改造、隔离带建设和新建81.8公里林区内部防灭火通道等防火阻隔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该项目中的管理职能
(1)负责全县综合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a.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b.县林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c.必要时,县林草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我局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文件的要求, 专项用于防火阻隔系统(1.1万亩防火阻隔带和新建81.8公里的防火通道)建设,为项目申报、项目具体实施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冕财办〔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按质完成按防火通道建设标准实施完成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按照《四川省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川林发[2014]5号)文件要求对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资金结算。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过程控制,严格绩效考核。
4.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预算下达给我局建设1.1万亩防火阻隔带资金515万元,新建防火通道81.8公里,宽度4.5m~6.0m资金15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防火阻隔系统建设主要包括:在重点林牧区,尤其是森林火险高危区的重要保护目标、城镇和乡村居民点周边分批实施1.1万亩林相改造、隔离带建设等防火阻隔系统;新建长度81.8公里,宽度4.5m~6.0m的防火通道。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文件规定,通过防火阻隔带和防火通道的建设,以解决目前冕宁县林火阻隔网络存在的分布不均,防火通道少等问题,建立一个新型的森林防火阻隔网络,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具有现代化水平的森林防火“闭合圈”网络,实现重点林区防火带与防火通道网络化、结构合理化、管理规范化、功能多样化的目标。不仅有利于提高项目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火灾扑灭率,保护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就,提高全县森林防灭火整体能力,而且还将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按省、州、县有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
4、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县2020年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等文件的要求,防火阻隔带和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合理可行,项目资金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切实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文件预算下达建设1.1万亩防火阻隔带资金515万元,新建防火通道81.8公里,宽度4.5m~6.0m,资金151万元,共计6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之日,冕宁县2020年建设1.1万亩防火阻隔带资金515万元和新建防火通道81.8公里资金151万元,全部支付到全县乡镇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冕宁县2020年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使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工程项目管理等制度将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纳入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管理,采用项目专款专用,按规定支付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串用、截留等违纪违规问题,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防火阻隔带和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具体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到乡镇。
(二)项目管理情况
防火阻隔带和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的具体管理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施完成,严格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保证,严格防火阻隔带和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和竣工验收等。
(三)项目监管情况
防火阻隔带和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具体监管由各乡镇负责,包括防火阻隔带和防火通道建设是否按照标准和质量完成,是否合理布局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之日,我县完成防火阻隔带建设1.1万亩,资金515万元;完成防火通道建设81.8公里,资金151万元。专项整治以来,累计建成防火隔离带311公里。加上以前建成的隔离带,现有隔离带355公里;累计建成防火通道638.66公里,其中通车防火通道571.42公里、摩托车防火通道67.238公里。加上其他路网,现有防火功能的道路2051公里,其中通车防火通道1755公里、通摩托车296公里;并标注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图,为下一步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保障。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绩效评价之日已完成了2020年防火阻隔带建设1.1万亩,新建防火通道81.8公里,项目完成率100%,从而提高了冕宁县森林防火的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了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完成后,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的森林防火综合保障能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2020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其中:雷击起火2起,过境火1起。火场面积205.6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84.69公顷,发生率0.13次/10万公顷,控制率28.23公顷/次,受害率0.25‰,火灾查处率100%。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林区牧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2020年防火阻隔带建设系统的实施,将提高我县各乡镇的防火阻隔能力,将森林火灾的破坏程度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对自然资源造成的不利影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2020年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的实施,对缓解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和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文明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 评价结论。
2020年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完成1.1万亩防火阻隔带和81.8公里防火通道建设,完成率100%。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不仅有利于提高项目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火灾扑灭率,保护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就,提高全县森林防灭火整体能力,而且还将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
1.防火阻隔带分布不均,没有形成有效阻火网络。
2.防火阻隔带系统网络密度低,起不到实质的阻火、隔火、防止火势蔓延的作用。
3. 该项目建设虽然有利于提高项目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火灾扑灭率,保护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就,提高全县森林防灭火整体能力。但给雨季防汛工作造成了安全隐患。
(三)绩效评价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纳入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建设领导责任制。
2.执行规划,标准施工。严格按照防火通道建设标准实施。
3.强化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提高林区道路网密度,积极探索生物阻隔带的建设,已达到“实施绿色防火”的目标。
4. 加强对修建好的防火通道进行后期维护,保证防汛期间不出现安全问题。
5.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建立健全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的档案。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附件5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配备巡护无人机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冕财办〔2021〕20号)文精神,我局成立2021年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对2020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专项(防火物资储备购置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自评,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由于我县森林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加上特殊的自然和历史原因,林区内林地、农耕地、村民插花分布,形成很多林中村,因而对森林防火预防在一定程度上加大难度。特别是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及其他林业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造林绿化面积不断增加,林木不断生长,社会经济逐步发展,人口流动频繁,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随时存在。
森林防火工作是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是国家公共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充足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是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保障,扑火队能力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森林防火工作的成效,为了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做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防火储备物资购置和扑火队能力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同时,随着林业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火灾对森林的危害越来越大,森林防火越来越重要。利用无人机森林防火是现在可行的途径,无人机具有机动快、成本低、维护操作简单等优点,具有林区防火巡护、热点定位、火场扑火等功能。无人机配备专业的任务载荷,按预定航迹对林区进行空中巡护,并将空中获取的图像数据实时传回地面测控站,地面测控站将实时图像通过网络传给防火值班部门。对于可疑点或区域,通过遥控指令可改变无人机飞行航迹及飞行高度进行详查,详查图像通过无线链路实时传回地面,对已出现火情的地区进行空中火情态势观察。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该项目中的管理职能
(1)负责全县综合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防震减灾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a.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b.县林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c.必要时,县林草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我局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和《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31号)文件的要求, 专项用于森林草原防火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能力建设、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储备物资、巡护侦察无人机等支出,为我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火储备物资购置和扑火队能力建设)和巡护侦察无人机购置项目的申报、项目具体实施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冕财办〔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按质按招投标程序及合同管理等保证防火物资储备购置和扑火队能力建设、巡护无人机购置项目顺利完成,采购防火物资验收合格后进行资金结算。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过程控制,严格绩效考核。
4.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预算给我局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10万元;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31号)下达冕宁县防火储备物资购置资金60万元,扑火队能力建设资金7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防火储备物资购置:购置森林防火阻燃服300套、防火鞋150双、扑火头套150个、阻燃手套150双、睡袋150个、夏作训服300件。
(2)扑火队能力建设:购置高压水泵5台、风水灭火机10台、水带背包20个、GPS定位仪10部、小型静音发电机5台、碳纤维头盔150顶、高倍望远镜5个、作训大衣200件、军用指挥帐篷3顶、指挥桌椅3套、喊话器10个、强光电筒
200支。
(3)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2套。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文件规定,通过不断完善和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扑火队能力建设、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等物资购置,提高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的装备能力,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在突发森林火情、火灾时,能够快速及时的处置,以此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降低森林火灾损失,同时对维护林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林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按省、州、县有关要求按时完成。
4、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县2020年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等项目的采购,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31号)、《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等文件的要求,防火储备物资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项目合理可行,项目资金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切实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资金的通知》(冕财预[2020]35号)预算下达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31号)文件,下达冕宁县防火储备物资购置资金60万元,扑火队能力建设资金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之日,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支出1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支出6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扑火队能力建设完成高压水泵、风力灭火机、高倍望远镜、喊话器、GPS定位仪等装备的购置,支出资金7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冕宁县2020年林火视频和瞭望塔建设项目使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冕宁县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冕财预[2020]35号)、《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资环[2020]31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制度、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等,将防火储备物资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项目、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纳入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管理,采用项目专款专用,按合同规定支付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串用、截留等违纪违规问题,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采取了依据资金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并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管理机制实施完成该项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巡护侦察无人机采购项目通过比选,评委会评审和推荐确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巡护侦察无人机采购项目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根据采购内容需求设置供应商条件,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项目管理情况
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巡护侦察无人机采购项目为了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同时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并满足我县防火物资储备购置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采购项目需要,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然后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投标公告,再依据评标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并出具中标结果确认函,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待公告期满后签订采购合同。
(三)项目监管情况
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巡护侦察无人机采购项目,我局对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招标程序、招标合法性等实施监督管理,采购项目无超标准、超预算情况,无围标串标情况;项目合同完全按招标文件签订,无改变货物品牌、型号、数量、单价等问题,无提前付款情况;所有货物均对照中标公司相应文件及合同现场验收,严格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为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我县森林草原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能力建设,改善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实现森林防火装备、扑火机具、巡护侦察无人机规范化、现代化,以此提高我县森林防火预防、扑救等综合治理水平,使我县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大幅减少,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我县完成巡护侦察无人机2套购置资金10万元;完成防火储备物资购置资金60万元,具体包括:森林防火阻燃服300套、防火鞋150双、扑火头套150个、阻燃手套150双、睡袋150个、夏作训服300件;完成扑火队能力建设资金70万元,具体包括:高压水泵5台、风水灭火机10台、水带背包20个、GPS定位仪10部、小型静音发电机5台、碳纤维头盔150顶、高倍望远镜5个、作训大衣200件、军用指挥帐篷3顶、指挥桌椅3套、喊话器10个、强光电筒200支。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绩效评价之日已完成了2020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补助(防火物资储备购置和扑火队能力建设)、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项目的各项工作流程,全面完成了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巡护侦察无人机项目的采购,完成率100%,确保了冕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宣传、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质量的要求。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巡护侦察无人机采购项目工作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巡护侦察无人机采购项目完成后,我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的装备和设施得到改善,快速扑灭林火的手段明显得到改进,提高了灭火队员的持续战斗力,同时也提高了灭火效率,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省定的1‰以内,实现了“火扑灭,零伤亡”工作目标。
2.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2020年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项目的实施,加强了我县的森林防火装备,改善了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的装备和设施,减少了森林扑火队人员的安全隐患,降低了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提高了巡护侦察能力,2020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其中:雷击起火2起,过境火1起。火场面积205.6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84.69公顷,发生率0.13次/10万公顷,控制率28.23公顷/次,受害率0.25‰。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巡护侦察无人机采购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县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从而保证了我县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经济和保障林区社会稳定可持续影响得以充分发挥。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防火物资储备购置、扑火队能力建设、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项目的实施社会公众满意度达8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 评价结论。
根据2020年四川省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森林防火补助)区域绩效目标表和评价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对森林防火补助专项资金、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的投入、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物资的数量和规格、物资的出入库等内容进行了自评:设立了专门的采购机构、配备了专人管理、制定了招投标计划并通过专家需求论证,建立管理制度,落实了目标责任,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出率100%,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4分。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前期及推进手续多,耗时较长。
2.防火物资储备不足和保障能力不力,现有的机具少且落后。
(三)绩效评价建议
1.项目责任股室应及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完善责任、提高工程效益,为以后工程项目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2.用款项目业务股室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财经纪律,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用款业务项目资金股室防火物资储备资产需依规按照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储备物资台账,专人管理,物资出入库时实行清点和交接,并填写物资出入库明细账单,由交接物资的双方当事人签名备案,并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盘点清查。
4.今后要逐步加大森林防火物资装备的投入,进一步提升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物资保障能力。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附件6:
冕宁县国有贫困林场资金项目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扶贫开发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20〕2号),下达冕宁县国有贫困林场资金200万元(泸沽国有林场100万元、河东国有林场100万元),泸沽国有林场100万元用于泽远镇红专村集体林地发展油橄榄产业建设,建设规模250亩;河东国有林场100万元用于复兴镇中心村修建森林防火通道3.085公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1)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事项的审查和申报;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
(2)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林业基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3)负责各地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指导、协调跨区域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估工作。
(4)负责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扶贫开发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20〕2号),为申报依据。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员完成《贫困国有林场生态产业扶贫项目(冕宁县泽远镇红专村油橄榄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复兴镇负责完成《冕宁县复兴镇中心村森林防火通道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并与《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冕宁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报告》(冕林〔2020〕57号)上报冕宁县人民政府,冕宁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28日《关于冕宁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批复》(冕府发〔2020〕45号)进行了批复。为项目具体实施,项目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5〕104号)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成效,按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落实专人管理,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工程竣工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验收,写出年度验收报告,然后进行资金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冕宁县泽远镇红专村油橄榄产业项目(泸沽国有林场)利用先进、新型实用技术,集约化管理,泽远镇红专村新建250亩油橄榄基地,栽植油橄榄16570株,包括水肥一体、管网建设、整地、栽植、管养护等。为国有林场建设和当地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2)冕宁县复兴镇中心村森林防火通道项目
本项目按主线和支线共分为2 条道路。其中主线道路A 为响石村至中心村公路,长5.741km;支线道路B 为中心村森林防火通道,长3.085km,根据要求,本项目为支线的路基土石方部分,支线其他工程与主线另立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使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的趋势得以遏制,水土流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害明显降低,土壤退化及沙化程度有效控制,从而促进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努力实现治理区域国土增绿、农民增收、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并为泽远镇红砖村41户72人贫困人口,在油橄榄产业参加劳动,带来直接收入,又可以在油橄榄产业项目中产生红利。复兴镇中心村35 户 60人贫困人口,在通道修建中参加工程项目中的务工,增加劳动收入,改变了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出行更加便利。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扶贫开发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20〕2号)、《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5〕104号)、《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冕宁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报告》(冕林〔2020〕57号)、《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冕宁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批复》(冕府发〔2020〕45号)、《贫困国有林场生态产业扶贫项目(冕宁县泽远镇红专村油橄榄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和《冕宁县复兴镇中心村森林防火通道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编制,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的。项目内容与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明确,符合规定,切实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冕宁县复兴镇中心村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心村,道路为土石方路面,全长3085米。总投资109.4511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自筹9.4511万元)。
2.冕宁县泽远镇红砖村油橄榄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为泽远镇红砖村,栽植油橄榄16570株250亩。包括水肥一体化建设、管网建设、整地、栽植、管养护等,项目总投资101.9558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自筹1.9558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扶贫开发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20〕2号),本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为200万元。已经到位资金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冕宁县复兴镇中心村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心村,道路为土石方路面,全长3085米。总投资109.4511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自筹9.4511万元)。项目由复兴镇实施,项目资金100万元。
(2)冕宁县泽远镇红砖村油橄榄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为泽远镇红砖村,栽植油橄榄16570株250亩。包括水肥一体化建设、管网建设、整地、栽植、管养护等,项目总投资101.9558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自筹1.9558万元)。,经公开招标项目资金100.696475万元
本项目为事后绩效评价,现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财政评审,公开招标、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等,共计支付200.696475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格界定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恰当,接受审计。对实施单位资金实行财政转账支付。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250亩油橄榄基地建设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林业产业结构的升级。油橄榄是名、特、优经济林,是高投入、高产出集约化经营的林业产业,发展油橄榄既有利于规划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区域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林业产业升级。增强冕宁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拓宽县域内农村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增加项目区农户收入,以及对促进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维护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预期达到的经济技术指标:1)到2020年12月,完成基地建设任务;2)250亩油橄榄基地建设,到盛产期(5年后,按67株/亩。平均10公斤/株果产量,计算,亩产可达670公斤,按当前市场价9元/公斤计算,250亩油橄榄基地年产值可达150.75万元。通过项目资金的投入,既可拉动和影响区域经济,缓解就业压力(农民可在项目建设中就业),又为农民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的收入。
油橄榄系深根性树种,侧根发达,固土保墒能力特别强,能显著增强林地的水土保持功能;油橄榄的生长周期可长达数百年,林内散落的枯枝落叶层,有利于涵养水源,提高土壤肥力并增加果品产量;同时,枯枝落叶层可有效减缓地表径流,防止雨水冲刷,减少泥沙对河道的淤积、阻塞。调节气候、抗灾减灾、保护农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对提高区域内的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2. 复兴镇近年来在发展乡村旅游经济的同时,着力樱桃产业发展。复兴镇水果产量居全县第一,素“有十里樱桃长廊,万亩水果基地”美称。复兴樱桃以颗大、色鲜、味甜著称,远销省内外。其产业优势明显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本项目的建设将减少农产品的流通时间,加大交通的通达性,避免商品因过长的流通时间,影响商品的价值,进而增加农民的收入。项目的建设将对樱桃产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泽远镇红专村油橄榄基地,栽植油橄榄16570株250亩。包括水肥一体化建设、管网建设、整地、栽植、管养护等.
②复兴镇中心村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心村,道路为土石方路面,全长3085米。
(2)质量指标。
新造林250亩,合格率为100%;森林防火通道3.085km,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
新造林当年任务完成率为100%;森林防火通道当年任务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预期达到的经济技术指标:1)到2020年12月,完成基地建设任务;2)250亩油橄榄基地建设,到盛产期(5年后,按67株/亩。平均10公斤/株果产量,计算,亩产可达670公斤,按当前市场价9元/公斤计算,250亩油橄榄基地年产值可达150.75万元。通过项目资金的投入,既可拉动和影响区域经济,缓解就业压力(农民可在项目建设中就业),又为农民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的收入。泽远镇红专村油橄榄产业项目受益总户数465户,受益总人数1493人,其中贫困户41户153人,实际受益户数465户人数1493人;持续带动受益时间50年;预计总收益5500万元;项目预期带动贫困户受益5400元/年.人;项目实际总收益5638万元;非贫困户人均增加201元/年;贫困户人均增加收入5601元/年。
(2)社会效益。
泽远镇红专村250亩油橄榄基地建设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林业产业结构的升级。油橄榄是名、特、优经济林,是高投入、高产出集约化经营的林业产业,发展油橄榄既有利于规划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区域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林业产业升级。增强冕宁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拓宽县域内农村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增加项目区农户收入,以及对促进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维护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3)生态效益。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措施,使森林碳汇能力显著增强,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4)可持续影响。
基本形成功能明确、管理科学规范、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周边群众对项目满意度大于90%以上。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林业和草原局根据综合绩效评价的结果,针对林业和草原局绩效评价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核查落实和完善补充,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完善责任、提高工程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监督。为以后工程项目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16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