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的编制实行综合决算制度,即本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民政工作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队伍建设。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创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水平。着力抓好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村居委会灾害信息报送制度。继续拓宽医疗援助对象的覆盖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援助工作。贯彻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成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培育推荐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乡镇政务、村务公开。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力争动工修建冕宁县火葬场。加强老龄工作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服务体系。
二、部门概况
冕宁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10 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 8 个。编制人数:55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43人、工勤1人;实有人数:43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31人、工勤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冕宁县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0685.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99.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决算924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8万元,项目支出8129.29万元,即:教育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8387.25万元,医疗卫生 513.40万元,住房保障 30.44万元,其他支出312.0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111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2.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77万元。用于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及冕宁县民政局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项目支出8129.29万元,是用于保障凉山州冕宁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教育支出2.00万元,是用于贫困大学生助学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7.25万元。主要用于:1、保障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用于社会福利、退役安置、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抚恤、其他城市和农村生活救助等的基本补助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513.4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及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0.4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支出312.00万元是社保资金利息收入支出。
五、冕宁县民政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2万元,用于本单位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