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我局现设有办公室、纪检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冕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冕宁县公证处、四川普天律师事务所8个职能股室,另有大桥司法所、城关司法所、泸沽司法所、沙坝司法所、里庄司法所、锦屏司法所、巨龙司法所等27个派出机构。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冕宁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州地方性法规,研究或参与我县有关法制工作的文件草拟;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规划;指导、牵头并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管理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牵头、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四)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工作.
(五)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六)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初审);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重点工作“七五”普法的启动、省级法治示范县的创建,法律“七进”,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大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等。
二、部门概况
司法局属一级决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83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1万元,占84.7%;其他收入128.46万元,占15.3%。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92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55万元,占58.69%;项目支出381.18万元,占41.3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711万元;支出总决算797.3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91万元、19.41万元,增长11.08%、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41万元,增长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04.92万元,占88.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7万元,占2.57%;医疗卫生支出29.12万元,占3.65%;住房保障支出42.82万元,占5.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06:2016年决算数为704.92万元,完成预算8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资金在2016年底才到账,不能及时使用完,余额将在2017年继续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20.47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29.12万元,完成预算9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变动 。
4.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42.82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5.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51万元,完成预算74.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87万元,完成预算7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66.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万元,下降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1万元,增长12.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相关业务活动的开展检查。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87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4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7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日常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6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500人,共计支出4.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业务检查、协调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司法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0万元,比2015年减少0.12万元,增长/下降0.6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司法局公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Z01_1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Z01_2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Z0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2表)
Z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表)
Z03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1表)
Z03_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2表)
Z03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3表)
Z03_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4表)
Z0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Z04_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4-1表)
Z0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