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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冕宁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冕宁县司法局时间:2021-10-23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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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因三定方案涉密,不予公开。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依法治县统筹工作。制定了《中共冕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方案》。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行政工作,收集到3条抗击疫情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法律冲突和法律空白的意见建议,5条其他问题。二是完成了54件行政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部门征求意见回复25件;行政复议案件12件,有1件不予受理,1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应诉案件8件;对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对县内34个行政执法部门陆续开展了涉及““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三、以法治宣传为核心,推动普法工作长效化常态化。一是制定《冕宁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二是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开展“1+11”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三是共开展了7次“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四是在“冕宁视角”、新冕宁、冕宁广播电视台、《彝海》杂志等平台开设普法专栏。

四、社区矫正工作。矫正对象共有294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268人,假释20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

五、人民调解工作。2020年各调解组织和基层司法所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76件,调解纠纷1394件。

六、安置帮教工作。共接收登记刑满释放人员137名,重点对象衔接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5%,帮教率达到98%。无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

七、法律服务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各窗口共接待来访群众650人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60件,继承、委托、赠与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公证事项达到90%,公证法律援助138人(次),接待来电来访群众900余次;2020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3件;共代理刑事案件20件,民事案件125件,接待群众法律服务咨询211人次,代书215份,非诉讼案件14件。

八、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规矩意识。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共形成工作简报40期,公开信息156条。

九、“五个一”帮扶工作情况。为联系帮扶的姑鲁沟村争取到修建顺沟路建设资金40万元。组织职工认购代捐资金5.5万元。同时,为改善联系村两委办公条件,捐赠了价值5200元的办公电脑2台。为帮扶村拨付了4.8万元的产业支柱发展资金

二、构设置

冕宁县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冕宁县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冕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2.冕宁县公证处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04.1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5.2万元,下降6.1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与2019年相比,2020年减少了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司法所建设项目在2019年已经基本完成,支付进度也基本完成,2020年,该项目只用支付收尾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12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1.03万元,占97.7%;其他收入25.89万元,占2.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12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61万元,占71.77%;项目支出318.9万元,占28.2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8.9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77万元,下降4.5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与2019年相比,2020年减少了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司法所建设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司法所建设项目在2019年已经基本完成,支付进度也基本完成,2020年,该项目只用支付收尾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79万元,增长1.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人员待遇逐年提升,疫情影响,为了更好的进行防控,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931.46万元,占8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96万元,占5.1%;卫生健康(类)支出44.11万元,占4.0%;住房保障(类)支出61.66万元,占5.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93.19万元完成预算88.9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4:支出决算为931.46万元,完成预算87.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完成,司法所建设项目已完成,资金没有使用完。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648.79万元,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3.19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37万元,2040607法律援助26.58万元,2040610社区矫正46.75万元,2040612法治建设15.09万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24.0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支出决算为55.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55.96万元。

3.卫生健康(类)210:支出决算为44.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7万元,210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4万元。

4.住房保障(类)221:支出决算为61.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210201支出61.66万元。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0.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64万元、津贴补贴233.67万元、奖金106.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4万元、住房公积金61.66万元、生活补助6.21万元、救济费0.74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109.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39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3.2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12.56万元、维修(护)费1.88万元、会议费1.03万元、培训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劳务费9.18万元、工会经费7.8万元、福利费8.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他交通费41.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8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11万元,完成预算91.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96万元,占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6万元,完成预算97.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36.68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34.3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需要经常下乡进行普法宣传以及矛盾纠纷调解。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开展业务以及办案时下乡外出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完成预算2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7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接待人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进行业务检查及督导的费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12批次,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冕宁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67万元,比2019年增加5.7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冕宁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司法所的办公用品以及公务用车。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冕宁县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执法执勤及业务开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普法宣传项目、大调教项目、社区矫正项目、法治政府建设项目以及法律援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完成了2020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在2020年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在2020年度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也比较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宣传项目”“大调解项目”“社区矫正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有限的资金范围内,尽力节省成本,增加宣传。

(2)大调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4%。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

(3)社区矫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教育学习,大力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教育,加强社区矫正的机构队伍建设,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脱管、漏管。发现的主要问题:社区矫正人员人手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人员的招聘。

(4)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进行执法监督,促进公证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行政执法权力往乡镇延伸,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付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并且进行考核。

(5)法律援助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预算数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民事、刑事、公证、非诉讼案件240件,提供法律援助代书30份、提供法律援助咨询450人次、开展4次法律援助宣传,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本单位的律师人员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号召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完善案件补贴。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项目

预算单位

冕宁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7万元

执行数

2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7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编印普法宣传书籍、用品、宣传横幅等,用于在普法宣传活动中免费发放,及时打造、更新维护法治宣传栏、阵地等,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短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5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

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普法宣传信息400条,普法短信400000条

在“冕宁视角”、新冕宁、冕宁广播电视台、《彝海》杂志等平台开设普法专栏。通过“法治冕宁”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发布普法信息1700余条,发送普法短信622860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法治宣传氛围

及时打造、更新维护法治宣传栏、阵地等,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及时打造、更新维护法治宣传栏、阵地等,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1231日完成

20201231日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普法宣传经费

27万元

27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更新维护法治宣传阵地

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项目

预算单位

冕宁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万元

执行数

2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有序开展

办理法律援助民事、刑事、公证、非诉讼案件240件,提供法律援助代书30份、提供法律援助咨询450人次、开展4次法律援助宣传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完成率

99%

99%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4

4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数

230

24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法律援助宣传

提高知晓率,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通过开展宣讲、发放资料等有效提高了知晓率和群众法律意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促进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有序开展

办理困难群众、农民工、残疾人等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办理困难群众、农民工、残疾人等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援助群众满意度


≧95%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法治政府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

冕宁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等顺利进行

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顺利进行,开展了全县34个行政执法部门2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并参加考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人次

150

2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件

15

18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法治宣传

50

8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体系

促进公证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促进公证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12-31

2020-12-3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

促进公证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冕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安全保障。

促进公证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冕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安全保障。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大调解项目

预算单位

冕宁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万元

执行数

14.9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9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调解案件按件补贴数

1300-1400

1381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一般简单案件

50元/件

50元/件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复杂疑难案件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重大疑难案件

200/

200/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促进作用

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人民调解员满意度


≧95%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项目

预算单位

冕宁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2万元

执行数

4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2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

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教育学习,大力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教育,加强社区矫正的机构队伍建设,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脱管、漏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监管

280人次

300人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15场次

15场次

15场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

130场次

130场次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正常开展刑罚执行活动

正常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刑罚执行活动

正常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刑罚执行活动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冕宁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普法宣传项目、大调解项目、社区矫正项目、法律援助项目、法治政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普法宣传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大调解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社区矫正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法律援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法治政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冕宁县公证处公证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20406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40605普法宣传反映各级司法部门用于组织各类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材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2040607法律援助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2040610社区矫正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2040612法治建设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6.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冕宁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冕宁县司法局独立核算单位1个。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冕宁县公证处,冕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机构职能。

因三定方案涉密,不公开。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末有行政编制48个,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9个。2020年年初实有人数为52人,2020年末实有人员49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减少3人,其原因是调出3人,三人均为行政编制,调入单位为:德昌县铁炉镇,冕宁县委组织部,宁南县司法局。

2020年无借调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年初批复冕宁县司法局当年预算总收入为10598403.5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8826392.73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为1772010.77元;调整预算数为13041270.69元,决算数为13041270.69元:当年收入为11269259.92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1010318.24元,其他收入258941.68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末,总支出为11295128.69元。支出明细如下:

1.基本支出8106108.82元,其中人员经费7008475.16元,日常公用经费1097633.66元;

2.项目支出3189019.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2401665.96元。

3.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6938981.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427441.2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94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40665.96元,资本性支出594546.32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

1.绩效目标制定

2020年初抽取了5个常态化项目进行项目绩效编制,分别为社区矫正项目,大调解项目,普法宣传项目,法律援助项目以及法治政府建设项目。

首先每年项目工作重点设定每个项目年度的整体目标,接着梳理细化项目年度目标结合往年的现实情况,每个项目都科学细化量化形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以及社会效益指标,能够直观体现出资金使用的效率以及达到的效果。

2.绩效目标实现

根据年初设定的目标,5个项目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在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以及时效指标上完成度一致,都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项目。在成本指标上有所偏差,但做到了节俭节约,力求发挥出资金最大的作用。

3.绩效编制的准确性

指标得分=(1-(10×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指标分数

2020年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789,395.94元;年初部门预算数为:10,769,820.40元。

指标得分=(1-(10×789395.94/10769820.4))=0.092<0.1,2020年初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准确。

(二)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

在资金的使用上,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冕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冕委办发[2020]129号)等规章制度,首先建立健全了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一切支出一律做到“四有”,不得以领代报,虚报冒领。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开展公用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基本与预算齐平,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3,070,698.36元、决算3,302,028.93元,预算偏差在7%左右

偏差度在10%以内,属于偏差情况较小,支出控制较为严格。

2.动态调整

2020年无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

3.执行进度

1-6月预算执行进度35.08%、1-9月预算执行进度56.99%、1-11月预算执行进度72.91%,执行进度未达到序时进度的要求,在以后的年度会加强执行进度的管理。

(三)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

1-12月预算执行进度86.61%,没有达到100%,原因部分项目资金在11月才下达,按照惯例,是用于开展本年12月至次年6月的业务工作,如办案业务经费11月下达26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2万元,疫情防控经费5万元,以及规范司法所建设经费24万元,业务装备经费6万元,合计73万元。其次是司法所修建项目,是从17年开始,到2019年基本结束,2020年只剩下未审计的尾款部分,导致支付率较低,而实际是项目已经完成。由于以上因素,导致2020年年终的支付进度较低。

2.违规记录

2020年根据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规违纪问题。

(四)绩效结果应用

1.自评公开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单位积极开展本部门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到了主管领导部署,分管领导推进,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各股室积极配合。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

2.结果整改

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做到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应用反馈

按照规定按时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2020本部门进行量化发奋,满分90分,部门得分为80.59分。在预算编制上,本部门的基本实现了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与实际相符;在预算执行中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与预算基本相符,无偏差,但在预算执行上,支付进度都并未达标,主要是由于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以及项目执行时间的特殊性。项目年终预算完成比较好,2020年无违规记录。在自评公开上,按照财政要求,随同决算进行公开,同时也积极探寻改进管理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绩效评级水平。

(二)存在问题。

2020年,常规性支出预算能够比较好的进行预算,但面临突发事项,就难以预测,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在工作经费上也会存在不够的情况。通过本次自评,了解到我单位在绩效管理中的弱项为预算执行,支付进度较为缓慢,除了资金下达时间的因素外,还存在自身对项目动态调整的不足。

(三)改进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做到精确预算,动态执行,更好的适用相关资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相关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号的条件。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相关人员增加绩效评价业务培训,理解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增强业务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完善相关制度,把绩效管理评价纳入各业务股室的日常性工作,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完成。

四强化优势,补足短板。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编制能够较为准确,在今后也会按照实际,进一步进行更为科学细化量化的编制,但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能够发现很多不足,之后会根据这些不足,更加了解项目特点,对项目绩效进项常态化监控,做到动态调整。

附件2

法律援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及州、县对法律援助工作具体要求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法律援助工作申报资金5万元已拨付,另中央和省上转移支付资金共16万元,均已拨付到位,并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0年全年预计办理法律援助民事、刑事、公证、非诉讼案件230件,

2提供法律援助代书30份、

3提供法律援助咨询450人次、

4开展4次法律援助宣传。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年初预算法律援助项目申报资金5万元,拨付5万元。资金主要使用在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即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补贴(包括代理、辩护、公正、鉴定、代书、咨询、翻译、调查取证等办案经费);其次是用于法律援助事项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支出和劳务支出(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通讯费、文印费、法律咨询值班补贴等),与《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州本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细则〉的通知》(凉司发〔2015〕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法律援助项目资金合计21万元整,其中纳入年初预算资金5万元,由县级财政拨付下达,下达时间为2020年5月7日;转移支付资金为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为12万元,下达资金文件为《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凉财行〔2020〕56号)下达资金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省级资金4万元,下达文件为《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凉财行〔2020〕11号)下达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当年资金均在当年及时足额到达。

2.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法律援助资金的实际支出26.5805万元,其中21万元为当年预算资金和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剩余5.5805万元为2019年该项目的结转资金。

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四川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开展。相关法律援助案件按照《冕宁县财政局 冕宁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冕宁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的通知》(冕财行〔2014〕80号)、《冕宁县财政局 冕宁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冕宁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的补充通知》(冕财行〔2015〕66号)等文件中规定的补贴标准进行发放。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冕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冕委办发[2020]129号)等规章制度,首先建立健全了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一切支出一律做到“四有”,不得以领代报,虚报冒领。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在该项目的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印发〈凉山州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凉财行〔2014〕75号)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各法律服务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对援助对象的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由冕宁县司法局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管理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案件补贴方面,严格按照凉财行〔2014〕75号文件、冕财行〔2014〕80号、冕财行〔2015〕66号文件中规定的法律援助刑事案件800元/件、民事案件1000元/件、公证案件300元/件、代书150元/件进行发放。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全年预计办理法律援助民事、刑事、公证、非诉讼案件230件,提供法律援助代书30份、提供法律援助咨询450人次。开展4次法律援助宣传。

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冕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0件,提供法律援助代书38份,提供免费咨询650人次。根据州司法局《凉山州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农民工春季行动的通知》(凉司发〔2020〕20号)文件要求、凉山州司法局 凉山州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内律师事务所,深入到建筑工地、项目现场、产业园区、企业一线和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对县内复工复产企业的劳务用工与农民工劳动合同情况进行全覆盖调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4次。完成2020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目标。通过对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分析发现,2020年全年实际绩效完成数与预期数基本相符,超额完成全年法律援助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法律援助案件方面。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结件中,没有收到投诉的记录,说明法律援助案件中受援人满意度较高。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的切身困难,为群众维护切身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法律援助宣传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据州司法局《凉山州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农民工春季行动的通知》(凉司发〔2020〕20号)文件要求、凉山州司法局 凉山州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冕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内律师事务所,深入到建筑工地、项目现场、产业园区、企业一线和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对县内复工复产企业的劳务用工与农民工劳动合同情况进行全覆盖调查。

3.在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的同时,在被检查用工单位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流程等法律援助事项进行了宣传。向农民工兄弟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片,卡片上印制了县内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信息,以及“法治冕宁”二维码,引导农民工优先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并在冕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通了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对于到窗口申请办理欠薪案件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降低农民工异地维权成本。

4.进项目工地开展劳动合同普查的同时,向工地负责人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督促工地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按规发放工资,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作成宣传海报,张贴在用工单位工地。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县企业依法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意识,发放口袋读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便民法律服务卡等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本。通过“法治冕宁”微信公众号推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促进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高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营造关爱农民工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在我县群众中的知晓率,促进了社会和谐和法治冕宁建设。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随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也进一步增多,原有的资金支持势必会出现不足的情况。

2由于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程序简化等情况下,民事法律援助办案量也发生了增加。

(二)相关建议。

目前执行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是多年前按照当时市场经济环境和收入水平来制定的补贴标准,许多办案律师反映案件补贴有时还不足以支付他们的办案开销。建议加大法律援助经费的支持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附件2

法治政府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相关工作安排,根据《凉山州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凉司发〔2020〕67号)《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凉府法组办〔2020〕4号)的要求,对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行政复议与应诉是常态化工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项目资金在2020年初申报资金为10万元,县财政局批复10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收官之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收关验收、迎检等各项任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全面推进智慧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按照“公正司法、文明执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为培训、学习、组织考试、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平台,参加行政复议和应诉等。与实施内容相符合,申报目标为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以上举措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资金合计为10万元,均由县级财政保障,无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局拨付项目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在当年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为15.0892万元,其中10万元为当年预算资金,5.0892万元为2019年项目结转资金。

本年资金主要用于法治社区示范建设,示范社区为:复兴镇花果村和长征社区,共计支出4.56万元;制作法治宣传标语、相关用品4.5万元,组织执法学习教育、考试,支付专家讲课费、考试监控设备及监考费用共计2万元,剩下支出为法律读本的书本费,相关人员日常开展工作的工作经费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冕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冕委办发[2020]129号)等规章制度,首先建立健全了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一切支出一律做到“四有”,不得以领代报,虚报冒领。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针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报账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冕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冕宁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察工作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县委常委会、党委(组)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主要领导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完成政府向县委、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切实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必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54件行政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部门征求意见回复29件;行政复议案件11件,有1件不予受理,1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应诉案件7件;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涉及民法典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重视、未完成清理工作单位、乡镇进行了全县通报,并将在年终目标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截止2020年12月,司法局已收到县委编办转送的30个县级部门责任清单,按照我局职能对所有行权事项进行细致严谨审查,反复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现已审查完成30个部门,其中出具27个部门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并报送回县委编办,有3个部门权责清单无问题未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二)项目效益情况。"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顺利进行,开展了全县34个行政执法部门2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并参加考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促进公证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冕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安全保障。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化,行政执法权力往乡镇延伸,行政执监督增加难度,存在原有的资金支持势必会出现不足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加强法制培训工作,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普法宣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冕宁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冕宁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省、州、县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开展我县法治宣传工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0年普法宣传工作申请普法经费20万元,县财政局批复20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谁执法谁普法”、“法律七进”等工作要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充分利用新媒体和法治文化阵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按照《中共冕宁县委 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冕宁县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冕委发〔2017〕7号)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机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等要求,普法宣传项目申报内容为健全“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平台,推动新媒体法治宣传,编印“法律七进”类普法读物、普法用品,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电影展播。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项目资金为27万元,均有县级财经拨付,到位时间为2020年6月2日,资金足额及时到帐。资金计划为下乡普法的差旅费,制作法治宣传用品的经费,利用新媒体普法宣传的平台费用等。

2.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普法宣传资金的实际支出28.0358万元,其中27万元为当年预算安排,1.0358万元为2019年该项目的结转资金。

普法宣传工作严格按照《冕宁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冕宁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

资金主要用于法治宣传经费10万元,法治宣传用品8万元,两微一端、短信平台。法治微视频等新媒体宣传资金7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冕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冕委办发[2020]129号)等规章制度,首先建立健全了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一切支出一律做到“四有”,不得以领代报,虚报冒领。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针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报账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全县防控工作部署,宣传冕宁法治战线在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领域防控疫情工作情况,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结合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要求,针对农民工返岗就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疫”案释法、法律指引等宣传活动。

2.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宣传。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送法进企业”,持续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项举措”“十个不准”,就产权保护、税费负担、企业融资、合规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开展针对性政策法律法规宣讲解读,增强全社会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法治意识。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开展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3.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展宣传。开展脱贫攻坚专项主题活动,坚持“扶贫与扶智、扶贫与法治”深度融合,结合“10.17”扶贫日,重点就控辍保学、自发搬迁、移风易俗等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污染防治专项主题活动,举办“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主题征文活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加强环保执法中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法治观念;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反诈骗 护万家”专项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识别诈骗、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对打击非法集资和网络违法犯罪等社会热点案(事)件进行法治解读;开展“4·15”国家安全日主题活动,推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法治氛围

4.围绕城乡基层治理和县域社会治理开展宣传。围绕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构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工程,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村民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化乡村依法治理。开展2020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夯实城乡基层治理的法治根基。广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

5.围绕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制作推广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举办宪法专题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民法宣传系列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颁布的重要意义,突出宣传民法的核心要义、基本内容,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群众关心的民事法律问题,开展“以案说法”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让民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开学第一课·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深化“宪法法律进高校”,结合入学仪式、开学典礼等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阵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深化“建设法治四川·巾帼在行动”活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推动禁毒攻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开展“1+11”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累计开展25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7次“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读物50000余册,普法手提袋15000余个,普法宣传品100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2020年,法治宣传共编写了简报35期,上级媒体采用信息27次。组织编印《森林防火宣传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社区矫正法宣传手册》《民法典宣传手册》共计60000册。定制普法环保袋、普法用品3000个。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在“1+11”法治主题宣传日,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全县群众发送普法短信622860条。制作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微视频,订阅宪法来电视频。在“冕宁视角”、新冕宁、冕宁广播电视台、《彝海》杂志等平台开设普法专栏。通过“法治冕宁”新浪微博共发送普法信息1000余条,通过“法治冕宁”微信公众号共发送普法信息700余条。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63个部门单位、部分学校和企业“七五”普法工作进行终期督查检查。完成2020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目标,全年实际绩效完成数与预期数基本相符,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普法宣传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全年普法宣传工作中,没有收到投诉的记录,说明普法宣传工作群众、社会满意度较高。普法宣传旨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方式,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为构建法治冕宁奠定基础。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按照“七五”普法规定,每人每年一元的普法经费不足,随着普法形式的多样和法治阵地的打造、更新维护,普法宣传工作的覆盖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普法载体需要多样,阵地需要多打造,普法队伍需要充实,原有资金不足已开展更多的普法宣传工作。

(二)相关建议。加大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工作支持力度。

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州、县对社区矫正工作具体要求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凉财行[2015]61号文件、川财行[2015]238号文件,全年社区矫正工作申报资金42万元已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2020年全年预计办理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0人次,办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120人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组织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走访等日常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招聘10派遣制专职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支付工资、五险及劳务费,管理费。支付社区矫正网格化信息管理费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2020年社区矫正资金42万元,拨付42万元。申报内容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日常性开展社区调查评估工作、每月开展走访、个别教育、每月组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开展其他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规范刑罚执法活动,加强特殊人员管控;以及用于支付政府购买的10名派遣劳务人员的工资以及管理费用,以便16个片区司法所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与实际的工作相符合,也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由县财政拨付社区矫正资金42万元,均及时足额到位。

2.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社区矫正资金的实际支出467456.22,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2020网格化管理费用共计30803.61元,开展社区矫正日常走访工作差旅费101755.00,社区矫正中心建设2019年尾款16815.65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费2061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费2624元,社区矫正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劳务费300119.96元,社区矫正宣传制度、标牌制作8230.00元,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交通费1220.00,购买社区矫正法读本1827.00,购买技能大比武书籍1200.00、制作社区矫正公章  800元;共计467456.22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冕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冕委办发[2020]129号)等规章制度,首先建立健全了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一切支出一律做到“四有”,不得以领代报,虚报冒领。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针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报账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日常性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每月开展走访、个别教育、每月组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开展其他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规范刑罚执行活动,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政府购买10名派遣人员,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保障16个片区基层司法所能够正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全年预计办理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4人次,办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151人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15,各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30场次、走访达285人次,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招聘10派遣制专职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支付工资、五险及劳务费,管理费。成了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管理局,刻制了机构的公章。

(二)项目效益情况。加强了社区矫正的机构队伍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中社会调查、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教育、走访等刑事执行活动正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营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氛围,加强了疫情防控期间、春节、“火把节”“国庆”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加强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和常态化走访工作,加强心理疏导使社区矫正对象能自觉接受管理,重拾对生活和对自身未来的信心,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了特殊人群的管理,加强了社区矫正的安全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还需加强。

根据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15]5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数量比应达1:10,我县年均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0余人,解矫100余人,每年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数量均为300名左右,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数量比为1:30,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力量仍非常的薄弱,还有较大的人员缺口。

2.经费保障还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后,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及工作的规范化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工作中需常态化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帮扶活动、开展各类刑事执行活动、个别走访工作,相关信息化核查、智能化矫正、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面也不断在加强,我县社区矫正经费除用于支付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资及五险而外,仅有5万元,经费严重不足,难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不利于社区矫正的深入开展。

(三)相关建议。

1.根据《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15]57号)以及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司发[2018]64号)等文件进一步通过政府购买增加20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充实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力量,使社区矫正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数量比达1:10,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2.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司法局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凉财行[2015]61号)要求,除保障社会工作者的工资及保险外,应按社区矫正对象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的标准保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大调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省、州、县对人民调解工作具体要求开展我县人民调解补贴工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凉山州综治委、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建立“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凉综治委[2009]46文件,全年大调解工作经费15万元已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2020年全年预计兑现人民调解案件1300件-1400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2020年大调解资金15万元,拨付15万元。资金使用与资金申报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由县财政拨付大调解资金15万元,均及时足额到位。

2.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调解资金的实际支出149,150.00,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冕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冕委办发[2020]129号)等规章制度,首先建立健全了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一切支出一律做到“四有”,不得以领代报,虚报冒领。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针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报账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0年,以充分向基层倾斜,体现对各调委会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为工作方针,结合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以OA系统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大调解”信息平台数据为依据,对调解案件进行逐一审核登记,并对结案案件按照《县“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细则》关于案件难易的分类标准分为一般纠纷、疑难纠纷、重大疑难纠纷三个类别,以每件50元、100元、2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全县19个乡(镇)各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381件(其中一般纠纷201件,疑难纠纷969件,重大疑难纠纷211件)共计兑现案件补贴人民币149,150.00元,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

(二)项目效益情况。有效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主动参与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使用人民调解app、“随手调”app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经费保障还需加强。根据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人民调解案件年均1300件以上,现有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金额相对较低,人均补贴金额较低,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加强基层治理,需进一步提高调解经费保障,加强调解员的工作保障。

(二)相关建议。

根据《凉山州综治委、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建立“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凉综治委[2009]46文件,按县级人口人均1元,保障大调解经费。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