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司法局职能简介。
因三定方案涉密,不予公开。
(二)司法局2022年重点工作。
1.组织草拟制定实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好“12·4”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以及各重大节点法治宣传。
2.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加强队伍教育管理。
3.常态化开展民间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力度
4.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重点开展农民工维权讨薪等工作。
5.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疫情防控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抓实包乡联村脱贫攻坚巩固及乡村振兴工作。
6.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司法局下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司法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27.6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2.9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12.9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司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92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7.6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司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92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66万元,占88.47%;项目支出106.95万元,占11.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7.6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2.9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12.92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增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7.6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4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7.6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12.92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增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41.27万元,占79.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9万元,占9.41%;卫生健康支出44.84万元,占4.83%;住房保障支出54.22万元,占5.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2022年预算数为608.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2022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务(07)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2022年预算数为41.9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法治建设(12)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事业运行(50)2022年预算数为26.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2年预算数为58.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2年预算数为29.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2年预算数为26.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2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2年预算数为15.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54.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0.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0.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2.86万元、津贴补贴225.45万元、奖金16.07万元、绩效工资6.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1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9万元、住房公积金54.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72万元、福利费0.91万元、生活补助0.92万元。
公用经费13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2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17.6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租赁费2.9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劳务费9.00万元、工会经费8.50万元、福利费5.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根据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港澳办)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25%。主要原因是预算一体化车辆运行维护费为定额取数,每辆车的预算为5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养、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社区矫正、森林草原防灭火、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0.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01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司法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司法局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