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冕宁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 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联系民主党派成员,支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贯彻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六)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七) 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八) 统一管理侨务和对台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各乡(镇)的对台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贯彻执行有关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九)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十)负责指导、检查乡(镇)党委和县级相关部门党组织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县统战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作,统一管理县侨务和台湾事务工作;领导县社会主义学校党组,指导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 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十二)完成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职能,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全力开展“五个一”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我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今年全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切实履行统战部门的职责,坚持把建设“四个冕宁”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大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工作。引导民营企业继续参与精准扶贫工作。2018年4月4日,冕宁县餐饮酒店建材家私联合商会到回龙镇古樟村二组帮扶贫困户,为该建卡贫困户送去价值3500余元的沙发、被盖、电视、大米等。2018年6月21日在凉山州工商联为凉山的脱贫攻坚工作捐款6万元。“扶贫日”冕宁漫水湾友松医院积极参与 “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2018年10月1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扶贫捐款活动,共捐款10851元。工商联企业会员凉山农夫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联系红万集团、LF44金鹰队共同开展“扶贫日”爱心捐赠活动,2018年10月17日为泸沽镇大坪村教学点的58名学生捐赠保暖衣物一套,为学校和学生捐赠太阳能、电冰箱、净水器、护眼贴、彩色铅笔、益智文具、拼图等爱心物资,价值近5万元。二是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利用统战部的党员干部的资源和人脉优势,引进一家特色中药材种植企业,开展企业同农户双向合作,在全县推广。企业向农户提供种子和种植技术指导,以保底价和市场价的方式,收购农户种植的中药材。目前,全县种植面积已达1200亩,惠及农户230户。三是“冕宁县灵山寺公益促进会”深入开展捐资助学,安老慰孤,扶贫济困,弘法利生活动。2018年上半年为冕宁县脱贫攻坚捐款664万元正对冕宁县中学、冕宁二中对邱依呷等130人进行捐资助学,共计14万元正。对口帮扶拖乌乡三姑村1组、2组、3组贫困户六家,给贫困户送去棉被、清油、碗、大米等生活物资共计15000元。
2、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狠抓乡镇统战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社会阶层也发生了新变化,新阶层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逐步提高。5月26日,在四大班子六楼八会议室,召开了由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统战委员共160余人参加的全县统战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全国全省全州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统战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各单位统战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使全县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
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
一是扎实开展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工作。县委统战部于2018年3月20底至3月底,通过深入民营企业、电话、微信等形式开展2015-2017年度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并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表(2015–2017)》录入全国工商联“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平台。二是扎实开展基层商会和民营企业调研。4月,县委统战部深入基层商会和民营企业中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意见建议,以及基层商会建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作用发挥情况存在的问题。梳理相关情况后,形成了调研报告两篇。三是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交流平台。2018年6月8日统战部会同县委办在六楼八会议室,召开了冕宁县企业家座谈会,县四大班子在家领导、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75位企业家参加座谈会。会上企业家围绕自身企业和冕宁经济的发展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7-8月,县委统战部组建企业联合会筹备组着手筹备企业联合会成立工作, 8月18日全州首家县级企业联合会正式成立,从而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拓展了建言献策平台,为企业间的联系、交流、合作搭建了良好平台。四是深入开展企业“大调研”活动。2018年6月,县委统战部组成调研组,深入到里庄、锦屏、南河和新兴乡开展调研。五是进一步完善工商联数据库,今年新发展会员8家。六是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我部按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会议的部署,成立了冕宁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评价对象信息采集和录入系统工作。
4、认真做好对台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对台宣传工作。利用迎春座谈会以及春节,多形式、多渠道在广大台属中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二是深入扎实地做好台属工作。认真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不断拓宽联络联谊渠道增强冕台同胞交流互动。坚持定期走访慰问台属制度。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走访慰问困难台属。三是全力做好服务台企工作。配合省委台办和省委农工委,做好第二批“川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申报考评工作, 4月22日,冕宁元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荣获省委台办、省委农工委授予第二批 “川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 称号,成为全州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台资企业。四是积极为台胞台属排忧解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台胞陈庆龙及时处理和解决驾照年审和换证工作,10月11日,经过努力,台胞冕宁元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林春福,在冕宁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了冕宁首张<<台湾居民居住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调解台企事故纠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半年来县台办先后接待来信来访人员3人次,对他们的诉求,县台办积极协调解决,做到了件件有回声。
5、扎实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我部以“抓发展、促团结、抓管理、促和谐、抓基础、促规范”为主线,着力加快冕宁县民族乡村脱贫奔康步伐,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形势下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藏学会举办的藏历年活动、彝学会举办的民族团结宣讲大会、民族团结宣传月等契机,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将民族宗教知识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结合党校对中青年干部、乡镇干部的培训工作开展培训5次。二是高位推进全省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冕宁县成功创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在“彝海”景区以红色精神、民族团结为主题,制作宣传栏32块其中“彝海结盟”处安放“民族团结示范教育基地”文化石一个、宣传栏10块;灵山景区、彝海镇4块、建设村6块、在各大路口显目处设置永久性民族团结进步大型宣传展板5块;在县城、彝海镇、建设村路灯杆上悬挂宣传牌320块,标语1000条,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氛围。制作精致民族团结宣传画册1000册,宣传折页5000份,宣传单20000份,走村入户上门宣传,发放《民族团结知识》挂历20000份;制作宣传纸杯2万个;通过电视、广场大屏幕、微信、短信等平台发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及标语口号8余期次。开展专题活动。在全县各单位、乡镇村、学校、医院、企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印发资料3000余份参与人员3000余人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建宣传队,以今年火把节、彝族年传统节日文艺演出、篝火晚会座谈等方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并编集成册向社会发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彝海结盟”民族教育基地开展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教育活动,利用党校中青班、村支部、村主任、村文书培训和建卡立档贫困户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示范培训班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讲座6次,印发了宣传读本200套,组织成立了近30人的民族团结进步志愿者宣传队,文艺组演出有关民族团结内容方面的节目2场次,落实讲解员2名。三是扎实落实宗教领域自查自纠工作。9月14日,冕宁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对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任务。按照《中共凉山州委关于开展宗教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的要求,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部门。四是积极申报两项资金项目。去年,州民委、州财政局下达给我县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3个,补助资金90万元,民族地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项目1个,补助资金170万元,三州开发资金非统筹整合使用项目9个,补助资金625万元,现已开工在建。今年推荐上报教育寄宿制、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工程、“四小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推进工程13个项目。
6、加大党外人士队伍建设。一是会同组织部做好我县党外干部培养和使用,努力提高党外干部的履职能力。二是建立党外后备干部数据库。3月初到5月中旬,县委统战部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对全县党外干部进行摸底排查,将105名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党外优秀党外人士,纳入党外后备干部数据库。三是开展党外干部培训。9月25日至9月30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党外代表人士培训,全县所有党外干部及党外后备干部150余人参加了培训,提升我县党外干部及后备干部的政治水平、理论水平。
7、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加强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
针对统战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政策性强的特点,我部多次深入民族地区、非公企业、宗教场所进行调研,参照省委统战部和州委统战部下达的调研课题,紧紧围绕当前冕宁县统战工作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在加强基层统战部门的调研力度、改进调研方法、提高调研质量、转化调研成果上狠下功夫,今年向省委统战部和州委统战部上报了调研报告1篇,申报课题一个,向县委上报调研报告1篇。
为进一步加大了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的力度,我部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同心四川的推广活动,进一步加强网络统战力度,同时充分利用《统战简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进行统战宣传,共向州委统战部上报信息41条。
总之,今年我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的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建设红色冕宁、生态冕宁、科技冕宁、健康冕宁而努力奋斗。
县委统战部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059.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834.22万元,增长814.37%。2018年度支出总计1784.5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557.38万元,增长685.4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民宗局财务工作还未纳入统战部,2018年度民宗局合并统战部,财务工作纳入了统战部,因此有所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05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8.29万元,占99.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6万元,占0.0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78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9万元,占21.31%;项目支出1404.29万元,占78.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64.0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728.14万元,增长1156.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民宗局财务工作还未纳入统战部,2018年度民宗局合并统战部,财务工作纳入了统战部,因此有所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57.26万元,增长685.4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民宗局财务工作还未纳入统战部,2018年度民宗局合并统战部,财务工作纳入了统战部,因此有所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0.33万元,占34.7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6万元,占2.01%;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6.12万元,占1.46%;农林水支出1102.25万元,占,61.7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84.46万元,完成预算60.2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620.33万元,完成预算68.6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没有完工。资金还有结余。其中20123民族事务235.72万元。(包括: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33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44.39万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35万元。)20124宗教事务18万元。(包括:2012404宗教工作专项15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3万元)20134统战事务366.62万元(包括:2013401行政运行318.41万元;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21万元;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正常调资、年终目标奖同上年比有所增加、脱贫攻坚工作检查验收增加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数为3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战部2018年无人员变动。
3.农林水支出213支出决算数为1102.25万元,完成预算数5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项目未竣工。(包括: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21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681.25万元。):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中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26.12万元。(包括2210201住房公积金25.74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0.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战部2018年无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5.55万元、津贴补贴78.75万元、奖金8.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6万元、住房公积金25.74万元、抚恤金18.68万元、生活补助6.83万元、购房补贴0.38万元奖励金31.76万元等。
公用经费4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1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6.57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2.39万元、其他交通费25.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78.67%,同2017年相比,增加了0.98万元。主要原因是民宗局合并统战部,接待任务重,接待人数增加。因此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相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同预算相比增长了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98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接待任务重,接待人数增加。因此接待费用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2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业务主管部门、其他县市统战、民族宗教、工商联、对台办等到我县开展对口业务接洽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能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群众活动场所,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的收入增长,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进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能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群众活动场所,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的收入增长,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进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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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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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村、红星村太阳能项目40万 |
130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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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呷木村太阳能路灯项目36万 |
100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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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爱村、庙顶村太阳能项目30万 |
90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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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镇迫夫村文化活动场所30万 |
房屋100㎡,坝子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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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海镇彝海村文化活动场所30万 |
房屋100㎡,坝子5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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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坝镇曙光村通组入户路34万 |
1.3公里 |
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8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效益最大化。通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科学有效使用,推动全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带动了贫困地区经济、文化、社会事业不断发展,贫困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的收入增长,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进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资料收集不完整。二是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对完工项目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二是督促乡镇做好项目结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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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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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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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民宗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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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200 |
执行数:(单位:万元)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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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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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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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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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增收脱贫。 |
通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科学有效使用,推动全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带动了贫困地区经济、文化、社会事业不断发展,贫困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的收入增长,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进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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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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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改善基础设施 |
复兴镇果园村、红星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40万元,冶勒乡汉呷木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36万元,和爱藏族乡和爱村路灯亮化项目30万元,惠安镇迫夫村民俗文化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彝海镇彝海村6组民俗文化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沙坝镇曙光村挡水坝项目34万元。 |
复兴镇果园村、红星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40万元,冶勒乡汉呷木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36万元,和爱藏族乡和爱村路灯亮化项目30万元,惠安镇迫夫村民俗文化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彝海镇彝海村6组民俗文化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沙坝镇曙光村挡水坝项目3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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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改善基础设施 |
改善村容村貌,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增收脱贫。 |
改善村容村貌,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增收脱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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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改善基础设施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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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改善基础设施 |
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以现场收方参照扶贫移民局扶贫项目标准执行),太阳能路灯 (按实施单位招投标金额进行补助),挡水坝(按实施单位招投标金) |
。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以现场收方参照扶贫移民局扶贫项目标准执行),太阳能路灯 (按实施单位招投标金额进行补助),挡水坝(按实施单位招投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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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改善基础设施 |
改善村容村貌,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增收脱贫。。 |
改善村容村貌,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增收脱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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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指标1:改善基础设施 |
改善村容村貌,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增收脱贫。 |
改善村容村貌,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不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增收脱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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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1:改善基础设施 |
改善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
改善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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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改善基础设施 |
≧96%以上。 |
≧96%以上。 |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3万元,比2017年增加22.71万元,增长110.67%。主要原因是民宗局合并统战部,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2013401(统战事务行政运行):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2013402(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事务):指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7.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
19.农林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统战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冕宁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与冕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县民宗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统一管理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加挂冕宁县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二)机构职能。
县委统战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 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联系民主党派成员,支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贯彻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六)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七) 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八) 统一管理侨务和对台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各乡(镇)的对台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贯彻执行有关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九)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十)负责指导、检查乡(镇)党委和县级相关部门党组织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县统战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作,统一管理县侨务和台湾事务工作;领导县社会主义学校党组,指导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 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十二)完成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县委统战部是1个独立核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一级预算单位。共有编制18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工勤编制2个,事业参公编制6个。
2018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2人。其中副处级5人,正科级5人,行政工勤1人。超编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5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9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67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8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9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404.1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近年来,随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深入开展,冕宁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理念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不断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模式不断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贯彻落实(川扶贫发【2018】2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冕宁县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把考评工作作为检验2018年扶贫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由县领导任组长,扶贫、财政、农办、民宗等部门为成的员的《冕宁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要求,本着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结合省、州下达的考评量化指标与权重,通过查账目、查档案、实地考察验证、群众座谈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对冕宁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成效、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并按省扶贫开发局、省财政厅的考核口径进行了客观的自查评价。
冕宁县民宗局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拨付及时,公示公告全面,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使用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效益最大化。通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科学有效使用,推动全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带动了贫困地区经济、文化、社会事业不断发展,贫困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
(二)专项预算管理。
1.资金计划。
2017年12月29日,根据凉财农【2017】167号文件《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下达中央专项资金200万元。
2.资金到位。
截至绩效评价日,共计到位中央省级资金200万元,拨付200万元。
3.资金使用。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全县乡村“四小”项目建设,民俗文化活动场所项目建设。2018年主要安排在复兴镇果园村、红星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40万元,冶勒乡汉呷木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36万元,和爱藏族乡和爱村路灯亮化项目30万元,惠安镇迫夫村民俗文化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彝海镇彝海村6组民俗文化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沙坝镇曙光村挡水坝项目34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水泥、砂石、机器设备租赁购买太阳能路灯等。
4、资金管理。
1、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 执行《冕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责任、权利、资金、任务)的原则,项目审批权,实行县级审批、州级备案、乡镇实施和初验、县级验收,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县人大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2)执行《四川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06]174号),四川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设立的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远山区和欠发达地区群众生产条件,提高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
(3)执行《冕宁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公告公示制度遵循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分级分类实施。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来源构成、用途,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审批程序、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
2、财务资料及财政报账制执行情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监管管理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
3、监管、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加强对项目各乡镇的督导检查,通过检查要求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确保项目清查全面、真实、准确。对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违规违纪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5、目标完成
2018年下达冕宁县民宗局2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报账率为100%。2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群众活动场所,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的收入增长,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进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一)项目结论
1.项目决策
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各乡政府对各乡境内需急需解决项目,本着轻重缓急的决策,到各项目的实地进行调查。在各乡范围内先行对项目进行筛选。确定项目后,报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再由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对各乡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项目后,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再报至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再由县领导与县民宗局、县财政局领导共同决策,之后,由县民宗局将项目向州民宗委报备,作为上级部门对项目进行筛选和申报的依据。
2.项目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制,由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地将项目名称,财政两项资金投入情况、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环节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是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监督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保证项目资金全额投入项目工程中。从而杜绝了转移、挪用、拖欠、挤占项目资金的事件发生。
3.项目效果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能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群众活动场所,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的收入增长,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进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能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群众活动场所,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的收入增长,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进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料收集不完整。二是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
(三)改进建议。
一是对完工项目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二是督促乡镇做好项目结报。
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民宗局在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负责项目监督管理,以确保项目按质按时实施。有关乡镇、部门负责项目实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民宗委下达文件我县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我局再根据全县乡镇上报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项目后由县扶贫移民局、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给有关部门、乡镇。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申请严格按照《四川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冕宁县农村十二五发展规划》。项目的申报符合“四个重在”指导思想和当年省领导小组确定的投入方向,项目申报内容要求、基本要素构成清楚、详实,项目申报及时,无项目调整,无项目重复申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2018年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主要安排复兴、冶勒、和爱、惠安、彝海、沙坝6个乡镇,项目涉及太阳能路灯亮化、民俗文化活动场所、挡水坝项目。
项目安排考虑因素主要是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协调发展2019年安排4个贫困村,4个非贫困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复兴镇涉及2个村,和爱藏族乡涉及2个村);项目内容主要为太阳能路灯亮化及民俗文化活动场所项目,考虑因素主要是脱贫攻坚中各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改善,民族发展资金主要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18年主要安排在复兴镇果园村、红星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40万元,冶勒乡汉呷木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36万元,和爱藏族乡和爱村路灯亮化项目30万元,惠安镇迫夫村民俗文化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彝海镇彝海村6组民俗文化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沙坝镇曙光村挡水坝项目34万元(项目变更为通组入户路)。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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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数量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群众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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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村、红星村太阳能项目 |
130盏 |
2018.12.31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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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呷木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
100盏 |
2018.12.31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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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爱村、庙顶村太阳能项目 |
90盏 |
2018.12.31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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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镇迫夫村文化活动场所 |
房屋100㎡,坝子500㎡ |
2018.12.31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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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海镇彝海村文化活动场所 |
房屋100㎡,坝子500平方米 |
2018.12.31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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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坝镇通组入户路 |
1.3公里 |
2018.12.31 |
96% |
3.经过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近年来,随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深入开展,冕宁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理念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不断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模式不断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贯彻落实(川扶贫发【2018】2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冕宁县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把考评工作作为检验2018年扶贫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由县领导任组长,扶贫、财政、农办、民宗等部门为成的员的《冕宁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要求,本着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结合省、州下达的考评量化指标与权重,通过查账目、查档案、实地考察验证、群众座谈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对冕宁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成效、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并按省扶贫开发局、省财政厅的考核口径进行了客观的自查评价。
通过自查自评,冕宁县民宗局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拨付及时,公示公告全面,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使用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效益最大化。通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科学有效使用,推动全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带动了贫困地区经济、文化、社会事业不断发展,贫困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经各项目的乡党委、政府,通过实地调查后,向县民宗局、县财政局申报,经过民宗局、县财政局对全县各乡的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筛选后,根据州财政局、州民宗委以凉财农﹝2018﹞167号文件,冕宁县民宗局、冕宁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冕民宗【2018】15号)向涉及乡镇下达资金安排,并向州民宗委报备。2018年我县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未作任何预算上的调整,完全按州下的批复100%的把资金用到各项目上。沙坝镇曙光村挡水坝项目由于该项目由水务局统一规划实施,经村、镇研究后对实施内容进行变更,我局按相关程序批复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17年12月29日,根据凉财农【2017】167号文件《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下达中央专项资金200万元。
2.资金到位。
截至绩效评价日,共计到位中央省级资金200万元,拨付200万元。
3.资金使用。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全县乡村“四小”项目建设,民俗文化活动场所项目建设。2018年主要安排在复兴镇果园村、红星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40万元,冶勒乡汉呷木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36万元,和爱藏族乡和爱村路灯亮化项目30万元,惠安镇迫夫村民俗文化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彝海镇彝海村6组民俗文化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沙坝镇曙光村挡水坝项目34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水泥、砂石、机器设备租赁购买太阳能路灯等。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 执行《冕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责任、权利、资金、任务)的原则,项目审批权,实行县级审批、州级备案、乡镇实施和初验、县级验收,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县人大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2)执行《四川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06]174号),四川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设立的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远山区和欠发达地区群众生产条件,提高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
(3)执行《冕宁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公告公示制度遵循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分级分类实施。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来源构成、用途,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审批程序、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
2、财务资料及财政报账制执行情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监管管理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
3、监管、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加强对项目各乡镇的督导检查,通过检查要求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确保项目清查全面、真实、准确。对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违规违纪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在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项目的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分为三级机构:领导小组成立后,乡、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管工程的实施,分工合作,落实具体责任人抓落实。县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制,项目经上级批准后,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地将项目名称、财政两项资金投入情况,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环节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凡项目超过50万元的,均实行了比选,采取“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等办法。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对工程进度凭原始凭证及时报账。项目实施乡镇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督检查保证项目进度、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绩效评价日,截止项目绩效评价日,6个项目完工验收。冕宁县民宗局共拨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2018年下达冕宁县民宗局2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报账率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能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群众活动场所,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的收入增长,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进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项目结论
1.项目决策
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各乡政府对各乡境内需急需解决项目,本着轻重缓急的决策,到各项目的实地进行调查。在各乡范围内先行对项目进行筛选。确定项目后,报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再由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对各乡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项目后,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再报至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再由县领导与县民宗局、县财政局领导共同决策,之后,由县民宗局将项目向州民宗委报备,作为上级部门对项目进行筛选和申报的依据。
2.项目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制,由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地将项目名称,财政两项资金投入情况、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环节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是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监督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保证项目资金全额投入项目工程中。从而杜绝了转移、挪用、拖欠、挤占项目资金的事件发生。
4.项目效果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四小”项目、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能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群众活动场所,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的收入增长,提高少数民族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进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1、存在问题
一是资料收集不完整。二是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
2、下一步工作
一是对完工项目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二是督促乡镇做好项目结报。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