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冕宁县政协机关是政协冕宁县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政协冕宁县委员会的秘书、参谋、联络、服务等工作。2018年重点工作:负责县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州、县政协委员视察、参观、调研、座谈、对口协商等活动的秘书、服务、组织、联络工作,负责县政协对内对外的宣传,收集反映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冕宁县政协办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政协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8.6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5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7.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9万元。县政协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0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3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2.33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等工作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冕宁县政协办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协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9年冕宁县政协办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政协委员的报刊的订阅,会议的支出,调研活动等一系列的开支。
(二)医疗卫生支出41.17万元,主要用于:政协职工及领取生活费委员的医疗保障(单位部分)。
(三)住房保障支出39.4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拨付(单位部分)。
(四)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77.37万元,主要用于:政协职工养老保险的拨付(单位部分)。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行政及参公单位)
2019年,县政协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460.5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18.06 万元,增长 4 %。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等工作增加。
六、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去年一样。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42%,主要原因是为节约开支,计划用于接待县处级以下友好单位联谊工作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县政协办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在基本支出预算外发生的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9年预算公开表政协.xls
绩效评价二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