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冕宁县大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大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编制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0人;2018年底实际人数20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8人。变动原因2018年大桥镇有调入两名人员到我单位。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脱贫攻坚补短板工作;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1+X”林业生态产业建设;人畜饮水工程;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等工作。
大桥镇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968.46万元、支出总计1312.0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4.87万元,减少55.8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12.79万元,减少43.5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单位: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6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33万元,占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3.13万元,占5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1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19万元,占26.46%;项目支出964.83万元,占73.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2.8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64.95万元,减少8.92%。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下乡工作的减少。
单位: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1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02万元,降低7.0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单位: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8.09万元,占46.03%;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8万元,占5.21%;医疗卫生支出15.73万元,占3.32%;住房保障支出18.04万元,占3.81%;农林水支出190.57万元,占40.22%;城乡社区支出2.68万元,占0.5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3.80万元,完成预算71.4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218.09万元,完成预算8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工程未进行结算。其中:2010101决算数为8.67万元,2010301决算数为135.48万元,2010302决算数为55.26万元,2011102决算数为2.07,2013101决算数为16.6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24.68万元,完成预算97.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15.73万元,完成预算60.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73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数为2.68,完成预算45%,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6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保洁员的工资,还剩余两个月工资未发放。
5.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190.57万元,完成预算5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费还有村未报。2130104 事业运行41.18万元,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决算为3.94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万,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15.57万元, 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24.8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18.0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74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66.21万元、30102津贴补贴49.11万元、30103奖金4.71万元、30106伙食补助费、30107绩效工资15.0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68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30301离休费0万元、30302退休费0万元、30304抚恤金0万元、30305生活补助99.02万元、30307医疗费0万元、30309奖励金0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8.04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27.19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4.31万元、30202印刷费1.84万元、30203咨询费0万元、30204手续费0万元、30205水费0万元、30206电费0.75万元、30207邮电费0万元、30208取暖费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万元、30211差旅费1.51万元、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30213维修(护)费0万元、30214租赁费0万元、30215会议费0。52万元、30216培训费0.1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万元、30226劳务费0.65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万元、30228工会经费0万元、30229福利费4.5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8.18万元、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86.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脱贫任务重,公务用车次数多,公车维修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5万元,完成预算86.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28万元,增长92.08%。主要原因是大桥镇相比去年公车使用增多,维修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大桥镇接待次数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大桥镇人民政府结转资金已经按照规定报批并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比有所增加,但增加不大。从资产管理情况看,固定资产由专职财务人员统一进行管理,并立章建制,做到帐帐、帐证、账实相符,基本无闲置浪费现象。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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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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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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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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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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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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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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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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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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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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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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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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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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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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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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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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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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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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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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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大桥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大桥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9万元,比2017年减少52.22万元,下降65.76%。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控制日常办公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大桥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桥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本单位本年的银行利息收入、由其他单位拨专项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20101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20103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指反映财政事务支出(如办公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20131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城乡社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反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9.农林水2130104事业运行: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2130122农业生产支出补贴:指反映对中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指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大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分配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透明度,根据冕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冕财办〔2019〕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评价方式采用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相统一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相一致的原则。从预算配置、履职效益、预算管理、职责履行、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支出、一般性支出、会议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工资管理以及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冕宁县委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冕宁县大桥镇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冕委发〔2008〕46号)精神,冕宁县大桥镇人民政府,承担冕宁县大桥镇的具体工作。镇政府是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然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缉捕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部门
财政所
1、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本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本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负责本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4、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本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6、协助本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7、负责对本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本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8、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9、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10、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镇政府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政府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四)合理分配镇政府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五)在财政、税务、银行部门等有关机构了解、检查财务工作时,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六)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镇政府财务室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纪检办审计人员兼任)组成。
第四条 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镇政府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行政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镇政府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付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镇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押现金(短期借款期限在一个月内的除外);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镇政府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等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
(三)详细核对镇政府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镇政府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镇主管领导;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镇政府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镇政府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七)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常规经济责任审计。每半年一次,对镇政府财务状况进行常规审计;每年对独立设帐的部门及法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九)离任审计。中层干部调离原岗位,需进行中层干部离任审计。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真实完整、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乡镇财经监督领导小组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以保证帐帐相符、账实相符、帐款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镇领导,并报送相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结算中心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会计本人、会财务总监、分管财务的领导以及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名。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镇政府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分管财务的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按照分离不相容职务的原则,对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实行分离控制,让不相容的职务由不同的人来担任。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半年一次,中层干部调任或离任要做好离任审计工作。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好审计报告,报送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财务的领导。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乡镇财经监督领导小组或其指定的成员监交。
收入管理
第十九条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取得各项收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核算。
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二条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结转资金在规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视为结余资金。
第二十四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负债管理
第二十五条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应缴款项、暂存款项、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六条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专项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实行专账管理,各部门专项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决不挪为他用。各部门需专项资金来源渠道、金额、用途等相关信息及时与乡镇财政部门协调联系,以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第二十九条严把资金支出审批关,坚持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
第三十条建立专款专用账目及台帐制,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每笔专项审批单凭证除在结算中心留存外,各归口部门同时也需将审批单凭证复印件留存。
支票管理
第三十一条 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只供本单位财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套现。
第三十二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三条 银行账户印鉴使用实行三章分管并用制。即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另两枚个人印章由会计和出纳各自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外出,应由分管财务领导指定的其他人员代管。
第三十四条 业务人员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先填制付款审批单,写明用途、金额和日期,领用人须签名;审批单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再由会计填制相应金额的银行支票并由有关人员加盖印鉴后交出纳办理。出纳办理支票业务时,需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详细登记支票号码、日期、金额、收款人、用途等项目,支票领用人须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名。
第三十五条 财会人员办理电汇、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由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并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第三十六条 凡10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本单位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及时报告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财务领导。
第三十七条 镇政府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批准。
现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 镇政府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奖金;
(二)慰问金;
(三)个人劳务报酬;
(四)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五)应急维稳及救灾救济;
(六)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5000元内,结算规定的调整,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确定。
第三十九条 除本制度第二十六条外,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如确需支付现金的,经财务总监审核、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四十条 镇政府固定资产(装备费用除外)、劳保、福利,必须采取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四十一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十二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四十三条 镇政府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交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还的,在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如遇特殊情况,经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可转为应收款。
第四十四条 符合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凭发票、差旅费单等镇政府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经办人签字、财务总监审核、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出纳方可支付现金。
第四十五条 报销单据由经手人、分管领导签字,财务总监审核其金额数量无误后,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报销。
第四十六条 工资发放由财务人员根据镇组织办公室提供的干部、职工工资标准制定工资单,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后当月发放,并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十七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经办人签字认可,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认可、财务总监复核后,填制凭证,送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四十八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在每月月末对货币资金及每年年终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如果一致,应按规定在盘点表上签字认可;不一致,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超出处理权限的问题应书面报请镇分管财务领导处理。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 凡是本镇政府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五十一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镇分管财务领导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五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镇分管财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五十三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的,须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镇政府以前所制定的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十条 本制度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土地所
1、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2、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
3、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规定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4、协助县自然资源局收缴好土地征(使)用的有关费用,建立、管好土地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认真处理督办、转办信访,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到位;
5、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局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
6、围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工作,宣传工作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无违法、无违纪、无违示,积极完成所在镇有关中心工作和上级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
经管站
1、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财务审核审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监督检查本区域内的涉农惠农和减轻农民的政策执行和落实;
3、依法审计本区域内离任和任期的财务审计;
4、依法鉴证本区域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并存档管理;
5、严格审核大额支出和大额借款的审批程序并及时监督大额借款的按期归还;
6、积极宣传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
7、严格执行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的审批程序和事后监督工作;
8、做好日常的会计业务培训和人员管理工作;
9、做好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
10、认真做好财务公布和监督检查工作;
11、做好信访工作和违法违纪案的调查取证处理工人和;
12、认真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报表工作;
13、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水管站
1、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水法、法规的各项水利方针、政策,树立全面优质服务,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
2、结合本镇实际,统一管理水资源。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施工、验收;落实各项水利管理责任制,建立各类工程卡片及档案;
3、组织群众进行防汛抗旱管理、防洪调度、除涝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好农业基础建设的上报及水利信息的传递,管好、用好水利建设设施;
4、搞好农村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提供技术与管理保障;
5、搞好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
6、搞好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
7、承担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计生办
1、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2、拟定本镇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
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订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生育有关政策,处理本镇的违法生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
5、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镇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7、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8、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险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林业站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设计,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授权范围内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镇村集体林场和民营林场;
9、配合乡镇政府建设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镇村护林队伍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乳臭;
11、根据地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12、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文化站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工作,繁荣文艺创作,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级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
3、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送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
4、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人和;
5、组建一支乡镇家民业余文艺演出队,协助和指导各行政村级建文艺队伍,坚持常年开展演出活动;
6、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
7、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畜牧站
1、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2、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3、抓好本镇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项工作;
4、负责本镇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
5、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
6、指导本镇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农业站
1、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3、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4、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5、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三)人员概况
镇政府行政编制13名,在编13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副镇长4名,副书记1人,人大主席1名,一般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10名,在编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总收入968.46万元,按科目款项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7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5.88万元,农林水218.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住房公积金18.0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总支出万元,明细如下表:
|
单位:万元 | |||
|
按科目款项分类 |
支出数 |
按支出类别分类 |
支出数 |
|
小计 |
1312.02 |
||
|
一般公共服务 |
1056.30 |
基本支出 |
346.93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4.68 |
工资福利支出 |
195.18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15.73 |
商品服务支出 |
114.06 |
|
农林水 |
190.57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24.56 |
|
城乡社区支出 |
2.68 |
资本性支出 |
40.00 |
|
节能环保支出 |
4.00 |
||
|
住房保障支出 |
18.04 |
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14.06万元:(办公费24.35万元,印刷费22.66万元,差旅费5.45万元,维修费21.10万元,会议费5.84万元,培训费0.64万元,电费0.87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他交通费12.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4.75万元,即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冕宁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2018年2月7日,《冕宁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冕财预[2018]2号)文件,批复大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402.80万元,按科目款项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7.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5.18万元,农林水204.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16.72万元.
2.支出预算402.80万元,按科目款项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7.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5.18万元,农林水204.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16.72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其中基本支出340.26万元,专项支出62.54万元。
3、三公经费5.5万元,即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5.00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中期评估。
2018年该单位财政实际拨款收入3294.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26.29万元),实际总支出1312.02万元,支出占收入的39.82%,年末余额1982.73万元。该单位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
。
2.节能降耗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本单位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的考核,本单位节能降耗情况良好。
3.三公经费。
2018年初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5万元,因有一辆公务用车年初预算5.00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年末决算支出4.75万元。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非税收入执收、政策采购实施计划。
⑴该单位无政府性债务。
⑵该单位无非税收入。
⑶在政策采购实施计划方面,该单位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
2.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
⑴大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资产总额账面数5125.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40.05万元,固定资产297.23万元,公共基础设施2488.55万元。该单位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账面数与清查数一致。同时建立了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了国有资产报表数据。
⑵内控制度方面,该单位制定了《大桥镇预算管理制度》、《大桥镇财务管理制度》、《大桥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⑶信息公开方面,做到了预(决)算、三公经费在县政府的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全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
3.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单位积极开展本部门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到了主管领导部署,分管领导推进,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同时积极协助配合财政等部门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预算配置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大桥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大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考虑的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从预算执行情况看,大桥镇人民政府结转资金已经按照规定报批并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指标内,与上年支出比有所减少,没有超支现象。从资产管理情况看,固定资产由专职财务人员统一进行管理,并立章建制,做到帐帐、帐证、账实相符,基本无闲置浪费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桥镇人民政府在部门年度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2018年由于上级交办脱贫攻坚等工作,使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2.2018年县财政局下达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当年发生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一辆预算5.00万元,上年有结转,实际支出4.75万元,由于脱贫攻坚及清卡行动任务重,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多。
2018年XXX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无项目绩效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