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冕宁县哈哈乡财政所是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核算本乡人民政府的收支财务预算、决算。
2.机构情况:我乡按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是独立核算的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3.人员情况:我乡行政机关人员编制22人,其中实有人数19人(含机关工勤人员1人),本年退休1名人员;我乡事业人员编制9人,实有人数7人(包括事业工人2人),本年新增人员2人(其中:事业工人1人)。
4.主要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制定哈哈乡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哈哈乡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惠民政策的落实、民生工程的推进;负责财政资金的管理和合理使用,承担县政府的其他工作,配合和协调县级部门开展和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哈哈乡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乡国土资源管理、乡村清洁、环境卫生监管和环境保护;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巩固上一轮乡机构改革成果基础上,继续探索和完善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乡政务服务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乡行政、事业机构工作力量,各岗位人员实行一岗多责,一专多能,能够适应乡管理、服务的特点和需要,适应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需要。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冕宁县哈哈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冕宁县哈哈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农林水支出148.91万元。冕宁县哈哈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364.6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9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2018年新增事业人员2名。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冕宁县哈哈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冕宁县哈哈乡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冕宁县哈哈乡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9年冕宁县哈哈乡人民政府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报告全部类级功能分类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41万元,主要用于:我乡2019年日常开支及运行,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人员经费,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等。
(二)教育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3万元,主要用于:我乡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
(四)医疗卫生支出23.1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工作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19.3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工作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经费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148.9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维修维护及日常开支,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人员经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行政及参公单位)
2019年,冕宁县哈哈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9.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02万元,减少5.0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减少开支。
六、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哈哈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本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乡严格控制本乡公车使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乡职工下乡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冕宁县哈哈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收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工作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